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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的沿革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基金产业已经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美国的基金业以开放式基金为主。1992年,中国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异常迅猛,当年各级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37家投资基金。同年6月,我国第一家公司型封闭式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已经设立的基金纷纷进入二级市场开始流通。

第三节 基金业的沿革

一、国际基金业的产生与发展

依据法律性质的差异,可以把世界各国的基金划分为三大类:

一是以公司形态存在的基金。这一种类型的基金以美国为代表。美国的开放式基金主要以投资公司的形态存在,美国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份,即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就是投资者认购基金公司的股份,成为基金公司的股东。开放式基金的赎回就是基金公司向投资者回购股份。

二是以信托形态存在的基金。这一种类型的基金以英国、中国香港等为代表。根据信托法设立的开放式基金被称为单位信托(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则称证券投资信托基金等),它所体现的是信托法律关系。基金管理公司根据信托契约发行信托单位,投资者被赋予基金份额,投资者按持有的份额享有经济利益,信托终止时有权从受托人那里取得相同比例的资产变现收入。

三是以财产共有权形态存在的基金。这一种类型的基金以法、德等欧洲国家为代表。法律将投资者的权利视作财产权,而不仅仅是合同权。法律授权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资金建立投资基金,基金资产由持有人作为共有人持有。这主要区别于信托形式中基金单位持有者持有的信托单位是衍生性质的,并不代表财产共有权。

一般认为,基金起源于英国的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在产业革命的推动下出现的。当时,产业革命的成功使英国的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工商业迅速发展,其殖民地和海外贸易遍及全球,最大的资金为追逐高额利润而涌向其他国家。可是,英国当时大多数投资者缺乏国际投资知识,难以直接参加海外投资。于是人们便萌发了众人集资、委托专人经营和管理的想法。这一想法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1868年,由政府出面组建了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公开向社会发售受益凭证。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组织是公认的世界上最早的基金机构,以分散投资于国外殖民地的公司债为主,其投资地区遍及南北美洲、中东、东南亚地区和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等国。该基金类似股票,不能退股,也不能兑现,认购者的权益仅限于分红和派息。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投资规模的剧增、现代金融业的创新,品种繁多、名目各异的基金风起云涌,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产业。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基金产业已经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驾齐驱,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

总的说来,世界各国的基金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由以封闭型基金为主逐步转化为以开放型基金为主的过程。

美国的基金业以开放式基金为主。在美国,开放式基金又叫共同基金。在世界各国中,美国是开放式基金发展最早、规模最大、运作最成熟的国家。

1924年3月,美国的第一只开放式基金“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设立。其后开放式基金发展迅速,至战后,开放式基金逐步成为美国基金业的主流品种。

1940年,美国颁布了《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这两部基金基本法与《证券法》(1933年)、《投资交易法》(1934年)、《信托契约法》(1939年)等法律法规共同组成一个严密而完备的基金法律体系。与此同时,1934年7月,根据《证券交易法》的要求和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成立,该组织的任务之一是对美国基金业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与之相配合,1940年,国家投资公司委员会(NCIC)成立,该组织作为基金业的自律组织,使得SEC所颁布的基金法律法规能更好地付诸实施。从此,美国开放式基金走出了一条规范、健康的发展之路。

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金融管制放松所引致的金融竞争自由化使得开放式基金面临着更大的发展机遇。

ETF最早产生于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推出了基于仓单的、追踪多伦多证交所35指数(TSE-35)的指数参与份额(TIPs),但于2000年终止。而ETF的发展与成熟则主要在美国,现存最早的交易所交易开放式基金是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于1993年推出的第一只真正意义上的跟踪S&P500指数的ETF——标准普尔存托凭证(SPDR),至今它仍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ETF产品之一。ETF尽管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其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2000年以来,由于全球资本市场的萧条,在其他共同基金遭到较大损失的背景下,交易所交易基金赢得了空前的发展机遇。截至2009年底,全球共有ETF 1 939只,共计3 775只上市产品,总资产规模达到10 323亿美元。全球ETF管理人达到109家,共40个交易所有ETF产品上市交易。

二、我国基金业的产生与发展

1987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首开中国基金投资业务之先河,与国外一些机构合作推出了面向海外投资人的国家基金。

1987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与汇丰集团、渣打集团在中国香港联合设立了中国置业基金。

1989年,香港新鸿基信托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中国概念基金“新鸿基中华基金”。

中国基金业真正起步于20世纪的90年代初。1991年8月,珠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起成立珠信基金。这是我国设立最早的国内基金。同年10月,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经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1992年,中国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异常迅猛,当年各级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37家投资基金。同年6月,我国第一家公司型封闭式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同年10月8日,国内首家被正式批准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到1993年,各地大大小小的基金约有70家左右,面值达40亿元人民币。已经设立的基金纷纷进入二级市场开始流通。

1993年6月,9家中方金融机构及美国波士顿太平洋技术投资基金在上海建立“上海太平洋技术投资基金”。这是第一个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的中国基金。10月,建业、金龙和宝鼎三家面向教育界的基金批准设立。

1993年8月,淄博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以此为标志,我国基金进入了公开上市交易的阶段。

1997年11月,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1998年3月,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金泰”、“基金开元”设立,分别由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和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回顾起来,1998年至2001年9月是我国封闭式基金发展的阶段。在此期间,我国证券市场只有封闭式基金。截至2001年,我国已有基金管理公司14家,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34只。

2000年10月,在封闭式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由此开启了我国以开放式基金为主要基金发行品种的新时代。

2001年9月,我国推出首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2002年12月,首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成立。

2002年8月,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只以债券投资为主的南方宝元债券基金。

2003年3月,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推出我国第一只系列基金。

2003年5月,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只具有保本特色的基金“南方避险保本型基金”。

2003年12月,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只货币型基金“华安现金富利基金”。

根据2004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我国的基金业采用的是信托的法律形式。

2004年10月,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国内第一只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南方基金配置基金”。

2004年10月,经证监会批准,国内第一只投资于国内消费品行业、基础设施行业和原材料行业上市公司为主的主题投资基金“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博时5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发行。中国建设银行为其主代销行和基金托管人,各大证券公司和部分国有商业银行为其代销。博时5号是我国首批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F)基金,是国内第一只号称将与投资者共同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的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简称“LOF”)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开放式基金。它是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本土化创新。LOFs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以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也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以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价进行基金的买入、卖出。

2004年底,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推出国内首只ETF“华夏上证5OETF”。

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Exchange-Traded Funds)指的是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指数)基金。目前在沪深两市都有交易。交易所交易基金从法律结构上说仍然属于开放式基金,但它主要是在二级市场上以竞价方式交易;并且通常不准许现金申购及赎回,而是以一篮子股票来创设和赎回基金单位。

自2002年8月以后的5年里,我国没有发行新的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的发展陷入停滞状态。且自2006年开始,随着我国早期发售的封闭式基金到期日的逐步临近,陆续有到期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2006年,我国的基金业开始了国际化进程。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的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即QDII基金)已可以通过募集基金投资国际市场。

2006年5月,我国推出国内首只生命周期基金“汇丰晋信2016基金”。

2007年7月,我国推出国内首只结构化基金“国投瑞银瑞福基金”。

2007年9月,我国推出首只QDII基金“南方全球精选基金QDII基金”。

2008年4月,我国推出国内首只社会责任基金“兴业社会责任基金”。

截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证券投资基金438只,净值总额合计约为1.95万亿元,约占我国股票流通市值的16.1%左右。在438只基金中,32只为封闭式基金,基金净值总额约0.08万亿元;有406只开放式基金,净值总额合计约1.87万亿元,占全部基金净值总额的96.3%。

随着我国基金业的快速发展,基金管理公司不断增加,所管理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7年末,我国已有基金管理公司59家,其中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8家。2007年出现了第一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千亿元的基金公司。

在基金管埋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其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2007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开展为特定客户管理资产的业务。目前,我国的基金产品除股票型基金外,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指数基金等纷纷问世。2007年,封闭式基金也有一些创新发展。如大成优选基金,它将一只基金分成两级份额,不同部分的划分以其预期风险和收益为标准。预期风险和收益较低的部分为优先级份额;预期风险和收益较高的部分则为普通级份额。因此又称为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风格方面,除传统的成长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外,还出现了收益型基金、价值型基金等类型。基金的投资风格趋于多样化。

最近三年来,我国内地上市基金发展迅速,超过其他类型的上市基金发展速度,并形成了较完整的基金市场体系。2010年,深市挂牌基金数量首度突破100只。上市基金逐渐得到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各类投资者的认可,ETF逐渐成为不少基金公司未来发展重点,LOF成为许多基金公司未来开放式基金的首选,分级基金成为最受关注的创新型基金产品。

所谓交易所交易基金(ETFs,Exchange-Traded Funds),指的是可以在交易所交易的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从法律结构上说仍然属于开放式基金,但它主要是在二级市场上以竞价方式交易;并且通常不准许现金申购及赎回,而是以一篮子股票来创设和赎回基金单位。对一般投资者而言,交易所交易基金主要还是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

所谓LOF(Listed Open-end fund),是指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也称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的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以基金净值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也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以交易系统撮合成交价进行基金的买入、卖出。

LOFs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

(1)上市开放式基金本质上仍是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赎回。

(2)上市开放式基金获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后,投资者既可以选择在银行等代销机构按当日收市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以当日收市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成交;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各会员证券营业部按撮合成交价买卖基金份额。

(3)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基金份额,在基金上市后,可以在二级市场以电子撮合价交易,也可选择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赎回。T日在深交所申购的基金份额,T+2日可以在深交所卖出或者赎回;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T+1日可以在深交所卖出或者赎回。

(4)投资者如需将托管在场外的基金份额转至交易所场内,需要办理跨系统转托管手续。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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