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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借款业务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短期借款的偿还时间和金额也相应能够满足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对资金的集中性需求。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或商业银行与其他除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临时性借款,是商业银行的传统负债业务。大额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实质是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证明,已成为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短期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形式。

任务三 商业银行借款业务

能力目标 掌握商业银行借款业务的种类

知识目标 了解商业银行短期和中长期借款的含义和特征

重点难点 运用和创新商业银行短期和中长期借款的经营策略

在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中,存款始终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是随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存款负债已经不能满足商业银行对资金的需求,非存款性负债日益增长,同业拆借、向中央银行借款、回购协议、向欧洲货币市场借款等负债形式,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

一、商业银行短期借款业务

短期借款是指商业银行主动通过金融市场或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非存款负债,主要包括同业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等形式。

(一)短期借款的主要特征

1.主动性

活期存款的余额随时都在变化,定期存款也面临到期支取的问题,商业银行难以主动把握和控制,因而商业银行的短期借款具有充分的吸引力。无论借款的期限还是余额都可以明确约定,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精确把握。

2.集中性

存款是商业银行从众多分散客户中获得的资金,单笔余额相对较小。短期借款无论在时间上还是金额上都相对稳定,单笔短期借款的平均金额要大大高于单笔存款的平均额。短期借款的偿还时间和金额也相应能够满足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对资金的集中性需求。

3.利率风险较高

正常情况下,短期借款的利率一般高于同期存款。同时,短期借款利率与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密切相关,极易受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金融市场一旦出现资金供不应求,短期借款的利率即会快速上升,导致商业银行负债成本大幅提高。因此要加强对短期借款的成本分析和控制,降低利率风险。

4.用于弥补头寸短缺

短期借款的时间较短,银行不能够长期占用,一般只用于弥补头寸短缺,解决银行临时性资金不足和周转困难时的资金需要。尽管短期借款的稳定余额也可以长期占用,但绝不能用短期借款满足营利性资产的资金需要。短期借款的动机只能是满足银行经营的流动性需要。

(二)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方式

1.向中央银行借款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主要形式是再贴现和再贷款。

(1)再贴现。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后,为应付短期资金需要而再一次向中央银行办理贴现获取资金的行为。再贴现的金额按票据面额扣除再贴现利息计算,再贴现利率一般略低于再贷款的利率。再贴现是中央银行三大传统货币政策工具之一,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再贴现的利率、票据种类等,影响商业银行的筹资成本,发挥影响基础利率的作用。

(2)再贷款。再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得到的信用贷款,是商业银行除存款之外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是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主要途径之一。

想一想

中央银行三大传统货币政策工具是什么?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作为中央银行的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可以保证商业银行等存款机构资金的流动性,集中一部分信贷资金,调节货币供给总量。

(2)再贴现政策。再贴现政策的作用在于中央银行可以利用它来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既可以调节货币总量,又可以调节信贷结构。

(3)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的作用在于中央银行可以利用它在金融市场买卖有价证券,一方面可以调控存款货币银行的准备金和货币供应量,另一方面可以影响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

2.同业借款

同业借款是指商业银行之间或商业银行与其他除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同业之间进行的资金余缺调剂活动,主要用于临时性资金周转。同业借款的形式有同业拆借、转贴现、转抵押。

(1)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或商业银行与其他除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临时性借款,是商业银行的传统负债业务。既可以及时调配银行结算账户上的头寸,也可以成为银行贷款的一种资金来源。但我国银行的同业拆借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只可以作为调节头寸的手段,不可以成为贷款的资金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利率水平与结息办法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2)转贴现。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转贴现的利率可以由双方商定,也可以贴现率为基础并参照再贴现率而确定。

(3)转抵押。转抵押是指商业银行在发生临时性资金短缺情况下,以凭借客户抵押来的资产向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转抵押贷款的程序与工商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程序基本相同,区别是商业银行向同业举借转抵押贷款所有的抵押品,大多是工商企业向其举借抵押贷款时提交的抵押品,如动产和不动产。转抵押的手续较复杂,技术性较强。

3.其他短期借款

(1)回购协议。它是指商业银行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时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购回所出售的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回购协议实质上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方式,该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回购协议分为债券回购和股票回购两种。两种形式都是融资的手段,而且一贯都被认为是比较安全且回报高而快的方式。

回购协议的期限一般很短,最常见的是隔夜拆借,但也有期限长的。此外,还有一种“连续合同”的形式。该形式的回购协议没有固定期限,在双方都没有表示终止的意图时,合同每天自动展期,直至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回购协议具有以下特点:

①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

②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③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且有100%的债券作抵押,故投资者可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④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从而获得利差。

在美国,回购协议市场的利率一般以联邦储备资金拆借市场的利率为基准,但经常会略低一些。回购协议作为重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2)大额存单。大额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实质是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证明,已成为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短期债券筹集资金的一种形式。大额存单面额为整数,一般可转让,利率相对较高,期限短,但到期之前不能购回,到期还本付息,是商业银行经常使用的一种短期筹资方式。

(3)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国内金融市场利率受本国货币政策的影响,而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则一般完全由资金的供求决定。因此,当国内资金紧缺时,商业银行可转向国际金融市场来寻求资金来源。

目前最具规模、影响最大的是欧洲货币市场。这是一个开放的富有竞争力的金融市场,市场上借款条件灵活,不限制借款用途,存款利率相对较高,放款利率相对较低,手续简便,无需担保,主要凭借借款人的信用发放贷款,通过电话或电传就可以完成,从而吸引了无数资金需求者。

(三)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经营策略

与存款相比较,短期借款具有时间上和金额上相对比较集中的特点,而且一般只能调剂头寸,解决银行周转资金和临时性资金不足的问题,商业银行短期借款的经营策略有以下几点:

1.选择恰当的借款时机

短期借入款是用以满足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但何时借入,以何种方式借入,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的负债成本,也决定着借入资金数量。因此,须选择适当时机借款,既要考虑商业银行经营对资金的需求量,又要分析金融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

2.确定适度的借款规模

短期借款是银行的债务,需要偿还。基于此,商业银行须测算一个适度的借款规模,在考虑自身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确定借款数量。若利用短期借款所付出的代价超过因扩大资产规模而获取的利润,则不能继续增加借款规模,只能是通过资产的变现解决流动性需要,或进一步挖掘存款的潜力。

3.合理安排借款结构

既要选择多种短期借款方式,避免由于借款方式单一而造成的借款数量较小但借款边际成本较高的尴尬,又要合理安排各种借款方式的期限结构,以便主动把握借款的期限和金额,有计划地把借款到期时间和金额分散化,减少流动性需要过于集中的压力。

总体看,商业银行应尽可能地多利用一些低息借款,少利用高息借款以降低负债成本,但在资产预期效益较高或是流动性需求较为迫切而低息借款又难以争取时,也可适当借入一些利息较高的负债。

二、商业银行中长期借款业务

长期借款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的银行借款。商业银行的中长期借款主要采取发行金融债券的形式。金融债券可分为资本性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和国际金融债券。

(一)商业银行中长期借款的特征

1.金融债券与存款的区别

(1)筹资的目的不同。吸收存款是为了扩大银行资金来源总量,而发行金融债券是为了增加长期资金来源和满足特定用途的资金需要。

(2)筹资的机制不同。吸收存款是经常性的、无限额的,而金融债券的发行是集中、有限额的,吸收存款是被动型负债,而发行金融债券是银行的主动型负债。

(3)筹资的效率不同。由于金融债券的利率一般要高于同期存款的利率,对客户有较强的吸引力,因而其筹资效率要高于存款。

(4)所吸收的资金稳定性不同。金融债券有明确的偿还期,一般不用提前还本付息,有很高的稳定性,而存款的期限有一定弹性,稳定性较差。

(5)资金的流动性不同。一般情况下,存款关系基本固定在银行与存户之间,不能转让;而金融债券一般不记名,有较好的流通市场,具有比存款更高的转让性。

2.金融债券与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区别

金融债券比可转让大额存单具有明显优势:

(1)在利率方面,它不受政府对存款最高利率的限制。

(2)对通过发行金融债券方式筹得的资金,商业银行可不必为此缴纳准备金。

(3)尽管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的优点很多,但并不能完全取代金融债券。

(二)商业银行中长期借款的经营策略

发行金融债券,对银行来讲是负债经营,这就容易造成超贷,从而引发信用膨胀。为此,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时,要考虑到发行成本、清偿能力以及资金使用的期限结构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以求驱弊趋利。

1.债券发行与资金使用相配比

商业银行在利用金融债券筹资时,既要保持债券发行量与利用款项目在资金数量上基本相等,避免资金闲置的现象,又要搞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行筹资成本与项目收益的比较分析,力求使项目收益高于债券成本,遵循资金“高进高出”的原则。

2.科学选择利率和货币的结构

根据利率的变动趋势,确定适当的发行利率和计息方式,如预期利率有上升趋势,应采取固定利率的计息方式;反之,则采取浮动利率计息方式。

在发行国际债券时,原则上采用汇率具有下浮趋势的软货币作为票面货币,但同时要考虑债券出售问题,汇率趋势看跌的软货币债券销售困难,而硬货币计价的债券销路较好。

3.掌握好发行时机

商业银行应选择市场资金供给大于需求、利率较低的时机发行债券,如国债还本付息时或年终分配时,因为此时整个社会的资金供应比较充足,商业银行可以较低的利率将所发行的债券推销出去。

4.分析研究投资者的心理

金融债券作为投资者可供选择的一种金融资产,能否顺利推销取决于投资者的购买心理。因此,商业银行必须研究和了解投资者对购买金融债券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方便性的心理要求,并针对这些要求设计和创新债券品种,使金融债券能具备广泛的市场购买力。

风险警示

商业银行借款业务风险控制要求

·存款始终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但随着商业银行的发展,非存款性负债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

·商业银行短期借款业务与长期借款业务的特征有很大不同。

·深刻理解向央行借款、同业借款、回购协议等银行短期借款方式的含义和特点,能联系实际分析和应用这些借款方式的操作规定。

·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短期借款和中长期借款的经营策略,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灵活运用不同组合的经营策略。

资料卡

我国主动负债发展状况

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负债总额中,被动负债占了绝大多数,主动负债在资金来源中占比仍过低。

在美国,商业银行被动负债比重已经从1975年的89%下降至2005年的71.7%,并且美国大银行主动负债比例远高于小银行,因为大银行日渐把主动负债作为满足贷款需求和应急安排的重要短期资金来源,而小银行受规模和信用等级限制只能依赖于一般存款。但我国却正好相反,国有商业银行存款规模大,发展主动负债动力小,中小商业银行因为网点少、规模小、资金紧张,近年来主动负债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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