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五 单位协定存款业务
能力目标 理解单位协定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知识目标 了解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基本规定
重点难点 单位协定存款业务风险控制要求
一、单位协定存款业务基本规定
协定存款是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期限、商定结算账户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或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部分按结息日或支取日人行公布的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的协定存款利率给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协定存款合同最长为1年。协定存款合同期满后,开户单位可提出终止合同,办理取消协定存款手续。到期任何一方若无提出终止或修改,则自动延期。协定存款结算账户需保留的基本存款额度最低为10万元。
协定存款具有流动性强、收益较高、快捷方便、操作简便的特点。该存款在为存款人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结算功能的同时,又为其提供类似定期存款的服务,兼顾了存款人办理业务的方便性与资金效益性的需要。
二、单位协定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一)存入业务
(1)客户与开户网点签订“协定存款合同书”,将办理协定存款的款项划转到开户行。
(2)经办柜员审核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合同书”及存款单位的付款凭证或挂账通知书无误后,在终端操作系统进行协定存款存入账务处理,根据系统提示打印一式三联“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凭证。
(3)将“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送印章管理员,印章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在“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第二联上加盖“存款专用章”和名章,由授权人授权后加盖“大额授权人章”。
(4)经办柜员将“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第一联加盖转讫章,作为协定存款科目的贷方凭证加盖转讫章;将第二联交客户;第三联加盖客户预留支取印鉴,与“协定存款合同书”银行留存联指定专人专夹保管。
(二)支取业务
(1)经办人员收到客户一式三联进账单及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后,应认真核对进账单要素内容是否准确、完整,与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相关要素是否相符。提前支取的,还应检查单位公函是否符合要求。
(2)抽取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底卡联,将开户证实书与留存底卡联进行核对,核验预留印鉴。
(3)核对无误后,经办员在终端操作系统进行协定存款支取的账务处理。
(4)打印利息清单及在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打印支取信息,如收取违约金的,打印付款通知书。如为部提的,还应打印新的一式三联的“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5)进账单第一联加盖业务受理章,在进账单第二、第三联加盖转讫章,在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加盖转讫章、经办员个人签章。如为部提的,新的协定存款证实书第一联加盖转讫章和经办员名章,入当日传票,第二联加盖“存款专用章”、“大额授权人章”和经办人员名章交客户,第三联底卡联专人专夹保管。
(6)将协定开户证实书第二联、一联利息清单、一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一联进账单(如转暂收,进账单作打印的挂账通知书的附件),开户证实书底卡联入当日传票。进账单回单、一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利息清单回单和付款通知书回单(如果收取违约金)交客户。
三、单位协定存款业务计息规定
协定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于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
协定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1日计算产生两部分利息:协定存款利息、结算账户留存利息,利息于当日计入其结算账户。
资料卡
单位协定存款提前和逾期支取时计息处理规定?
·客户办理协定存款全部提前支取时,应由存款单位出具公函说明原因,支取利率为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或合同约定利率,结清存单。
·客户办理协定存款部分提前支取时,对存入的协定存款部分提前支取时的支取利率,为支取日挂牌活期利率或合同约定利率,剩余部分达到协议起存金额的,按留存的金额重新开具开户证实书(如果剩余金额不足协议起存金额的,只能作全部支取),新开具的协定存款开户证实的存入日期和利率为原存入时的日期和利率。
·客户逾期支取协定存款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风险警示
单位协定存款业务风险控制要求
·客户只允许到存入网点办理协定存款结清、部分提前支取业务,且只能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客户办理协定存款正常结清,按协定存款合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遇合同约定的利率调整情况,分段计息。
·协定存款支取时要计提应付利息,并要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制度,防范支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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