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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规范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我国境内的所有单位都必须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也是以会计法为依据来制定的。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信息生成、约束会计核算工作的规则,也是评价会计工作质量的标准。会计制度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具体行为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也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还有一些会计工作规定分散在其他经济法规中,如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税法、票据法等。

第二节 会计工作规范

一、会计法

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我国境内的所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照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也是以会计法为依据来制定的。

我国的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重新修订后的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信息生成、约束会计核算工作的规则,也是评价会计工作质量的标准。会计准则可以由民间机构制定,也可以由政府制定,在我国由国家财政部负责制定。会计准则一般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本准则,第二个层次是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基本准则。会计制度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具体行为规范。

我国1992年11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属于基本准则;1997年5月颁布第一个具体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此后又先后发布了若干个具体准则;2000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制度》。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对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全文共11章50条,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是在对原具体会计准则修订和增补的基础上重新发布的。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006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部分为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主要对32项具体准则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作出解释性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6项具体准则未作出解释。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主要根据具体准则中涉及确认和计量的要求,规定了156个会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基本涵盖了所有企业的各类交易或事项。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深入贯彻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考虑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情况,财政部已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8月和2009年6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也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与会计有关的其他经济法规

除了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外,我国还陆续颁布了一些行政法规来规范会计工作,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此外,还有一些会计工作规定分散在其他经济法规中,如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税法、票据法等。这些法规中与会计有关的规定也都是会计核算所必须遵守的,因此也可将其归为财务会计规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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