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票的改革思想
对于银行会计的设计,顾准总体上是借鉴了谢霖的思路,并在其基础上进行改良。改良的第一步就是传票的改革。因为银行交易以现金收付最多,所以顾准也认为采用现金分录法最为便利。他说:“银行传票,均系按照现金分录法(Cash Journal Method)记载,亦即任何交易,均依现金收付方向记入传票是也,故凡现金收付交易,应分别记入现金收入及现金付出传票;转帐交易,亦应假定其为现金交易,以收入记入转帐传票之收方,付出记入其付方。”[55]可见,对于传票的基本记账方法,顾准与谢霖保持了思想上的一致。
顾准提出的传票改革可以概况为单式传票改革,即一个传票只能记载一个会计科目的收付,一个交易涉及两个以上会计科目的,则用几张传票分别记载。这一思想和以前一个交易用一张传票记载有所区别,突出了会计科目的重要作用,为快捷准确的登记入账提供了保证,也为后来账簿的改革奠定了基础。顾准曾指出:“将银行交易,记入会计帐册之时,会计科目之确定,实为其重要之前提。”[56]而单式传票的改革思想正是其重视会计科目思想的具体表现。这也是单式传票制度的一个重要作用,即便于传递,可以分散交予各科目辅助账簿的记账员,采用序时记录方法,使得记账更加及时快捷。单式传票制度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手续简便,即可以尽量利用交易的直接凭证书类代作传票,不像复式传票的借贷两方虽然有凭证书类可用,但因为想要集中一个交易记录,不得不舍弃待用传票而另行编制转账传票。
单式传票应用于现金收付交易是非常便捷的,因为此类交易通常只涉及一个科目,即使有两个科目以上也并不改变记账方法,只是多登记了几张传票。而转账交易通常涉及两个以上科目,所以顾准认为转账传票必须分为转账收入传票和转账付出传票两种,不论张数多寡,同一交易的传票均应编列同一号数,转账收入传票用蓝底红字表示,转账付出传票用蓝底黑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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