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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行为及其制约因素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在重新揭示企业本质的基础上,发展了企业的概念和比较完整的企业理论。由此,企业成为契约关系的连接点,从而带来一系列的信用关系。企业信用的高低取决于社会对企业履行承诺可能性大小的预期。因此能对这种预期产生作用的因素就是企业信用的构成因素。企业履行承诺的范围大多是由社会法律、道德或合同限定的。

二、企业信用行为及其制约因素

信用是一个古老的范畴,在《辞海》中的解释是:诚实、不欺、遵守诺言。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用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践约能力,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讲信用”、“守信誉”、“一诺千金”。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指的狭义信用,则是指受信方向授信方在特定时间内所做的付款或还款承诺的兑现能力(也包括对各类经济合同的履约能力)。

(一)民营企业信用涵义的识别

民营企业的信用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狭义性的信用。民营企业强调讲信用的动机在于多交朋友,多得人缘,多拉关系。但因家庭成员与非家庭成员、亲者与疏者不能一视同仁,加之随意性很大,致使狭义性信用往往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夹杂着偷工减料、假冒伪劣、偷税骗税、走私行贿等劣迹行为。

第二,功利性的信用。民营企业强调讲信用的目的在于赢得客户、赢得市场,自然地就赢得利润。民营企业的经济行为总是要获取利益,但民营企业功利性的信用要求民营企业不能见利忘义,只顾财富的积聚,不管手段的优劣,要求民营企业把对金钱、利润、财富的物质冲动,单纯谋利动机升华为一种社会成就感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使民营企业的经济行为有正确的动机。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升华民营企业主以至整个民营企业的经济行为动机,使其谋利动机转化为目标合理的社会行为。

第三,本原性的信用。民营企业强调讲信用主旨在于重视企业生存之本,重视从业者的为人之道。民营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换与交往,但是有些民营企业主、民营从业人员却错误地认为,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只有损人才能利己,认为只有在经济总量、经济利益的分配中多占对方的份额,才显得自己聪明、精明、高明,其实这是损人利己的不义经济行为,民营企业应当反其道而行之,摒弃损人行为,确立利他意识,并把这种利他意识升华到互惠、双赢的思想境界,才能建立自己的本原性信用,真正实现民营企业主的人生价值。当然,不同的民营企业可能处于不同的信用层次之中,同一个民营企业在不同阶段也可能处于不同的信用层次中。

(二)企业及其信用行为分析

企业是社会经济体的细胞,也是市场经济的首要主体。马克思认为,企业是社会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和物质载体,企业的生产是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并明确指出资本主义企业的目的在于追求最大利润。企业作为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它是能够决定生产什么、销售什么、自身承担责任和义务的经济组织,有个人独资制、合伙制、公司制等多种形式。在科斯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发表(1937)以前的新古典经济学一直认为,企业只不过是把土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投入转化为一定产出的生产单位,从而把企业简单归结为一个生产函数,忽略了企业的内部结构和组织关系。

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在重新揭示企业本质的基础上,发展了企业的概念和比较完整的企业理论。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在团队协作生产中,一个组织的生产函数决不等于单个投入要素的生产函数加总(科斯,1994)。企业以赢利为目标和作为契约关系的连接点是其主要本质特征。因为企业首先以赢利为目的,是纯粹的一种经济细胞,其每一活动都是为了获得利益。这与学校、政府机构等有着明显的区别。再者,企业是经济乃至契约关系的连接点。一个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从外部购入生产资料,必须通过工人生产产品、通过商家出售其产品或服务这些最基本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经历了买、产、卖三个主要环节,在这几个环节中,借贷资金、购买生产要素和生产、出售产品或服务需要与各经济主体(从政府、企业到个人)发生契约关系,不断地产生契约行为并履行契约。由此,企业成为契约关系的连接点,从而带来一系列的信用关系。归纳起来大体有两类:

一是与投入品供应者、资本所有者和产品消费者之间的信用关系形成一系列的信用关系,这类信用关系的实现和形成是在市场上完成的。

二是与企业内部劳动人员的信用关系,这类关系不是在市场上履行,而是在劳动过程中履行的。企业的经营过程,实质上是不断形成契约、履行契约的信用行为发生过程。

企业的本质特征决定企业经营过程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即赢利与履约守信(信用关系)。从表现上看来,赢利与信用行为是相对立的,前者是为获取利益,后者却主要是给付(包括商品、货币或服务的支出)和承担义务,但从长期看,二者实际上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企业赢利决定企业的实力与信用的能力,而信用带来的效应和利益回报(撇开其是否超过成本),同时也将带来企业“商誉”,为下次交易带来机会,提供赢利可能性。

然而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却遇到企业社会性和“经济人”人性的挑战,出现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短期利益的心理作用,常使企业陷入博弈论的囚徒困境,这样信用行为有着质与量上的差别;外界企业行为具有不可预测性,带来单个企业对信用行为的预期收益可能性的不确定和不可信,由此产生拖欠等逾期履约或违约的现象;企业对外行为是多向性的,有进有出,涉及生产、交换、流通和分配领域,其中只要有一环受阻,就会影响另一环的顺利进行,导致信用行为的受阻;企业内部行为具有不完全控制性。企业的生产、经营运作是内部员工行为集合的结果,员工的能力、忠诚与协作是企业信用能力的基础。而员工的个性多样化,使企业对其整体的控制带有不完全性。一旦失控超过一定的度和范围,便会影响企业的整合和统一性,从而弱化其信用能力。企业这种信用关系链,对外包括与消费者之间关于产品质量的承诺,与生产资料供应者之间关于货款的按约偿付,与银行之间关于资金借贷的偿还付息等;对内包括劳工按产品生产要求完成生产过程,企业付给劳动报酬等。这些都是企业信用行为发生的机理和具体表现,只要一环信用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整个经营过程。

(三)企业信用的基本因素

1.企业信用的构成因素

企业信用的高低取决于社会对企业履行承诺可能性大小的预期。因此能对这种预期产生作用的因素就是企业信用的构成因素。企业信用的构成理论上取决于四个因素:企业承诺的范围、企业履行承诺的能力、企业履行承诺的意愿和社会对企业信用的认知程度。(2)

(1)履行承诺的范围。企业履行承诺的范围大多是由社会法律、道德或合同限定的。遵守法律、履行合同,是社会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企业对产品质量负责,按期交货,按时还贷,不从事不正当竞争,按时纳税,支付工资,保护环境等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义务,也是企业信用建立的基础。愈来愈多的企业已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开始承担广泛的道德义务。

(2)履行承诺的能力。企业的履约能力取决于企业的实力。企业实力可通过静态和动态这两类指标来显示。静态指标显示企业当前实力,如企业规模、企业资产与产品质量、企业财务状况、行业地位等;动态指标反映企业发展能力,如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能力、财务水平、员工素质、所在行业前景等。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反映企业能力的指标会有所不同。

(3)履行承诺的意愿。企业的履约意愿取决于企业的道德文化素养和失信的预期损失。企业的道德素养取决于企业员工的素质、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水平,其中最关键的是企业家的素质和品德。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以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作为意识形态,是一种有效节约制度运行费用和交易成本的人力资本。它既可通过精神理念、伦理规范、思想态度、行为习惯来减少组织内“搭便车”、道德风险和偷懒等现象,又是企业员工共同价值观的体现,对企业员工的行为起指导与规范作用。因此这是一种可逐步设法计量的珍贵资源和无形资产,是必须高度重视的企业信用价值内涵之一。企业管理水平决定企业行为的一致性程度,即企业的行为理性。失信的预期损失取决于损失的大小和损失的可能性。失信损失包括依法或契约对失信行为惩罚的直接损失和因信用降低造成交易成本上升和交易量下降的间接损失。损失的可能性大小主要取决于社会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和监管力度。社会信息系统的有效性越高,一次失约对企业信用的损害就会越大,失信的间接损失也就越大。社会监督管理力度越大,企业失信被惩罚的可能性越高,失信的直接损失就越大。

(4)社会认知。社会对企业信用的认可程度主要取决于信息的有效传播。这与信息系统的完善程度、可靠性和信息成本相联系。在信息系统极不完善的社会,不仅企业失信因惩罚的可能性变小而降低直接损失,失信导致信用下降的间接损失也会降低。这样无法对守信行为形成有效激励,会出现“守信吃亏,失信得利”的现象,造成信用的逆淘汰。

根据上述分析,企业信用价值的理论公式可以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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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CFIRM表示企业信用价值;AFIRM表示企业履约能力;E表示企业道德文化素质,指公司伦理价值观、核心理念、思想精神等意识形态;L表示失约损失,即违约成本,包括直接与间接、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损失代价;P表示失信损失的概率,损失的可能性大小;G表示担保品价值;α、β表示参数,指与企业信用行为相关不确定性的变量系数。

2.企业信用形成的影响因素

企业信用是企业与外部交易者之间互动的结果,这种互动关系是企业在长期的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和作用强度受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影响企业信用形成的典型因素包括经济制度、市场环境、社会文化和信息体系。

(1)制度因素。制度能减少不确定性,影响人们对他人行为的预期。在企业信用形成过程中,经济制度的主要作用表现为:一是可影响企业的承诺范围。如通过法律法规限制一定的行为,使企业做出符合相关人利益的承诺;对消费者权益的界定,使企业必须做出相应的承诺等。二是可影响企业承诺的意愿。建立某种奖励和惩罚制度,能影响企业承诺的收益和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承诺意愿。三是可影响到人们的认知。如通过法律监督和惩罚手段,对企业行为构成威慑力,使人们形成基于法律的信任,提高认知程度;通过一定的资格认证制度,使人们获得关于企业能力或动机的认知。我国目前信用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表现在整个信用体系发展程度低,失信现象严重,拖欠贷款、偷逃税款、商业欺诈等现象比较普遍,企业信贷、信用销售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很难相称。

(2)市场因素。市场体系的完善程度和市场竞争状况会影响企业竞争策略的选择。在较完善的市场中,公平竞争和诚信原则容易得到彰扬。这是因为在完善的市场中,信息成本较低,交易方通过长期的博弈最终倾向于选择诚实守信。相反,如果市场体系不完善,则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均较高,失信有时会更有空可钻。当市场供不应求、企业产品畅销时,企业失信的可能性较大。而当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供大于求时,企业随时面临被竞争者替代而失去市场的危险,其行为受到竞争者和消费者双重制约,企业往往选择守信。

(3)文化因素。文化是特定群体区别于其他群体的稳定的意识形态。一定的社会文化对该社会成员的态度和行为构成约束。文化对信用的作用首先在于影响社会成员认知。中国传统社会以家族为中心,家族文化导致对外人较强的不信任和对亲属圈的较高信任,造成中国社会的低信任度。而西方国家受基督教文化影响较深,基督教文化提倡的博爱思想和鼓励对广泛他人的信任有助于提高社会的信任度。目前我国社会的低信任度使社会成员对企业信用的认知程度较低,既增加了企业信用形成的成本,又使得信用的价值降低,会对企业守信意愿造成消极影响。文化的另一作用在于影响企业承诺的范围。文化倾向形成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对企业的行为提出要求,还对企业的行为价值做出判定。我国传统文化中“重义轻利”、“一诺千金”等价值观虽对企业信用的形成有积极影响,但传统文化中注重人际关系的交往方式、市场文化的缺失等,都使我国信用局限于个人小范围,而忽略建立全社会的普遍信用。

(4)信息因素。信息的功能在于能获得建立信任所需的知识,消除不确定性。信息的作用会影响人们的认知,也会影响企业的行为意愿。在信息较易获取的情况下,人们对企业能力和动机可做出较正确的估计,较容易形成信用。而在信息成本较高或信息失真的情况下,人们不易形成对企业的认知,也较难于形成信用。此外,信息的获得成本可决定监督企业信用的行为成本,从而决定监督效率。在信息成本较低的情况下,社会对企业的监督较容易,企业失信受处罚的概率偏高,失信的成本也偏高,企业倾向于守信。相反,司法部门、交易者等社会成员若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便会减少对企业的监督,增加企业失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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