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2002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2003年原市经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杭州市中小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价和奖励暂行办法》,2008年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担保业在全国领先地位的取得,与政府规范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有效的行业监管自律约束机制是分不开的。这些文件和政策的出台,从行业指导、风险补偿、业务监管和评级奖励等方面都给予了担保机构有力的引导和支持。
(一)开展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
杭州市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并把评级结果和政府评先奖励直接挂钩。自2002年开始由专家委员会实行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发展到2003年至今一直由有资质的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结果被用于政府对担保机构的奖励和扶持,并成为银保合作的基础、政府监管的助手、行业自律的前提。通过一直延续至今近十年的信用评级工作,担保机构信用度不断提升,并且推动和促进了受保中小企业的信用。2011年,根据中介机构的评级结果,我市对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等30家担保机构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实施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工作
为更好地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扶持担保机构做大做强,我市按照《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担保机构开展了风险补偿工作。通过担保机构自愿申报及各级审核,2011年对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等33家担保机构共计补偿金额2914.4万元。
(三)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
根据《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浙政办发〔2011〕4号)和省中小企业局工作安排,组织我市担保机构在开展自查整改的前提下,申领和换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行使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的行政审批职能。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杭州市担保行业协会成立于2002年9月19日,是全国较早成立的行业协会之一,现有会员单位200余家。杭州市担保业协会,坚持开展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提升担保机构自身素质,在规范工程担保业务、反映担保机构呼声、加强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培训、调研担保行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了不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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