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继续推进引导基金的发展
2008年,我市就成立了政府出资的创投引导基金,成立了创投服务中心,提出了“为项目找资本,为资本找项目”的定位,具体工作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分别负责。目前引导基金已到位8亿元,其中1亿元用于跟进投资,7亿元用于阶段参股。阶段参股项目通过审批累计达到23个,其中18个已签约注册设立。基金总规模33.5亿元,其中引导基金承诺出资8.125亿元,带动社会资金出资25.375亿元,放大倍数为3.12倍。阶段参股投资项目76个,放大倍数近8倍。
(二)组建市产业发展基金
2011年,杭州在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下,组建了规模为40亿元的产业发展母基金,全部由市财政筹措出资。产业基金按照“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机制运作,产业重点突出”的基本原则设立及运作,坚持“间接投资”的原则,主要与社会投资机构合作在杭州设立子基金。目前,产业基金已与中银投资浙商产业基金、经纬创投、软银中国、浙江华睿、昆吾九鼎、东方证券、IDG(国际数据集团,全世界最大的信息技术出版、研究、会展与风险投资公司)等7家知名机构合作,产业基金计划出资8.9亿元,可吸引49亿元的社会资金参与。组建产业基金,是2011年我市招引知名投资机构、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重要举措。
(三)完善落实股权投资扶持政策
2010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开办费、投资追加奖励、办公用房补助,税费及高管政策等方面,给予股权投资机构一定的扶持。2011年7月12、13日,陈敏尔常务副省长在杭考察股权投资机构,召开座谈会,明确指示“在财政的奖励、引导基金、税收的营业税、所得税等等,要研究借鉴外地,要算大账,着眼长远。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杭州,杭州首先要研究细化政策”。为贯彻陈敏尔常务副省长的指示,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完成了股权扶持政策的补充意见,拟对股权投资机构及其高管人员地方财政贡献部分,在一定期限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返还,拟对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出资形成投资收益部分,参考外地做法制定适用税率。
(四)强化知名投资机构的招引
股权投资机构的质量、数量、类型、品牌直接决定行业发展的水平和层次。7月6日,市政府与省金融办、浙江大学、清科集团签订了共同打造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产业基地的合作框架协议,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在杭州形成国内私募股权机构和私募股权资金最密集的区域之一,形成私募股权产业研究、服务和培训中心,构建私募股权产业链和生态圈;市金融办先后与20余家知名机构联系,协商与产业基金合作的可能,为机构提供政策咨询、方案建议、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服务。2011年还举办了创新中国2011总决赛,中华股权投资协会来杭对接交流等活动;各区县(市)纷纷加大了对投资机构的招引工作,上城、下城、西湖、滨江、余杭等区力度较大,成效显著。总之,在各方努力下,继2010年中银浙商产业基金落户杭州后,我市先后又有摩根士丹利、中银投资、软银中国、经纬创投、IDG、德同资本、光大金控、凯泰清洁能源基金等机构落户,知名机构引进取得了新突破。
(五)制定投资机构集聚发展规划
2011年是规划年,定好规划,是做好今后五年工作的首要条件。杭州按照“定好位、布好局”的要求,确定了“一核两带三圈三园”的金融业态空间布局。其中的“圈和园”,就布局了股权投资基金的聚集区。如上城区毗连西湖的玉皇景圈,有山水相依、城湖合璧的优势,可提供低密度的会所式办公场所,主要吸引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总部;如高新区内的滨江科技创业金融圈,依托创投服务中心平台集聚支持科技创业的各种要素,主要吸引创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正在启动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建设的余杭区创新园,也将布局吸引股权投资等创新型金融机构。杭州“一城多点、相对集中”的集聚区,可以为有不同需求偏好的各类投资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提供相宜相适的落户场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