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
知 识 要 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和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本章的主要知识点如下: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3.各应税项目的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
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5.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6.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重 点 难 点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并颁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纳税义务人根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3.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全面和无限纳税义务,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谓“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谓“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对于一次性离境累计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临时离境仍视为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扣除居住天数。
4.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符合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义务人,即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应纳税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的确定
税法所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期间取得的所得。税法所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是指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期间取得的所得。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转让中国境内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提供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从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因任职或者受雇佣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其他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及误餐补贴等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内部退养人员,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计税;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与上述工资、薪金合并纳税。从原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当月领取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去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具体包括:①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②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③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④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⑤依法登记成立的各类性质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出资者,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从事个体出租汽车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出租汽车属于个人,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汽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税。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租、转包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①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改变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税。
②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按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按如下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a.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b.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余下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而获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计税。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本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的财产性支出,以及向企业的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均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税。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以售价减去住房免职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住房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税。对出售自用住房并拟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纳税义务人,其出售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住房取得的所得,免税。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三、各应税项目的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
1.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
(1)工薪、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1600元或4800元)
其中,正常费用减除标准为1600元,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按4800元标准扣除。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和税金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1600元×12
(4)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所得-费用扣除标准
公式中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费用扣除额为收入额的20%。
每次收入所得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5)财产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
(7)偶然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3.减征和加成征收
(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的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16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特殊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
①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确认。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中,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免缴个人所得税,仅就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或者由中国境内企业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从2004年7月1日起,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未超过5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开始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税额的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12个月平均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则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可将其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纳税,但不得减除费用扣除额。
④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且居住不满1个月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申报纳税的,记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境内的天数÷当月天数
⑤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
⑥符合规定的个人退职费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不符合规定的退职费收入,按视为其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领取当月计算纳税;上述方法划分超过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按6个月平均划分计算。
⑦对既领取派遣单位工资、薪金,又领取雇佣单位工资的,所得的工资、薪金都应纳税,计算时只在雇佣单位计算扣除费用,派遣单位不再扣除费用。
⑧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实行查账征收的,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一致;实行核定征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如果纳税义务人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实行加成征收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6.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义务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可从租赁收入中扣除;对于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也准予扣除,但每次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下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7.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办法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允许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额的扣除限额为30%,超过纳税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捐赠部分,不得扣除。
(2)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免限额)。我国采取分国限额法确定抵免限额,计算公式如下:
来自某国或地区的抵免限额=∑(来自某国或地区的某项应税所得-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若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小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税额为境外实际缴纳税款;若境外实际缴纳税款大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税额为抵免限额,超过抵免限额部分当期不得抵扣。但可在以后5年内有不足限额时抵扣。若5年仍未抵扣完,则不再允许抵扣。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该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五、税收优惠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对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或类似性质的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和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税。
(11)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2)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免税。
(13)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所得税的手续费所得免税。
(14)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减税项目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3.其他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或是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息、红利所得。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经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5)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6)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7)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税。
(8)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后,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免税。
(9)对国有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税。
(10)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免税。
(1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免税;超过的部分,依法纳税。
(12)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税。
(13)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申报和缴纳
1.扣缴义务人源泉扣缴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税款,应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2.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
(1)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在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的其他情形的。
(2)申报纳税地点
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的地点应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义务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固定地点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申报纳税。
(3)申报期限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按月计征,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义务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1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7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和偶然所得,按次计征,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个人从国外取得所得的,于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30日内申报纳税;未结清税款的,于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4)申报纳税的方式
三种:直接申报、委托他人代为申报、邮寄申报。采取邮寄申报方式的,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典型例题解析
1._________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答案]居民纳税义务人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B.从事个体出租汽车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C.税法所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所得
D.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计税
[答案]C
[解析]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所以A不正确。从事个体出租汽车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所以B不正确。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所以D不正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所得,而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
3.下列项目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的是( )。
A.王某从任职单位获得的年终奖金
B.王某利用工作之余为某设计院设计图纸获得的收入
C.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取得的收入
[答案]ACD
[解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个人从任职单位获得的年终奖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个人从事设计、制图等劳务取得的报酬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4.张某的一篇小说在《小说月报》分三期连续发表,杂志社分三次支付其稿酬各5000元,张某应分三次按“稿酬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张某应将上述三次所获得的稿酬,按一次“稿酬所得”计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某教授2007年2月份的收入如下:
(1)从任职的学校获得工资6000元。
(2)应邀参加某学术交流活动,获得出场费收入5000元。
(3)出版著作一部,获得版权费20000元。
要求:计算该教授2007年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1)从任职的学校获得的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
(6000-1600)×15%-125=535(元)
(2)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获得的出场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且该所得超过4000元,应按20%计算扣除数,但未达到加成征收的标准,其应纳税额为:
5000×(1-20%)×20%=800(元)
(3)出版著作获得的版费收入,属于“稿酬所得”,应纳税:
20000×(1-20%)×20%×(1-30%)=2240(元)
(4)该教授2007年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535+800+2240=3575(元)
同步强化训练
一、填空题
1.纳税义务人根据________和_________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法中,在确定个人在“境内居住满1年”,对于一次性离境累计不超过_________,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的_________临时离境仍视为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扣除居住天数。
3.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_________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税款,应在次月_________缴入国库。
5.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__________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6.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__________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7.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的地点应为_______的税务机关;纳税义务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__________或_________申报纳税。
8.计算工资、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正常的费用减除标准为_________元。
9.个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的扣除限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_________。
10.个人所得税的三种申报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个人中,不属于居民纳税义务人的是( )。
A.我国公民王某在西班牙经商
B.大卫已来我国某高校任教并居住3年
C.某跨国公司派来中国工作的史密斯,工作期限为2007年2月到2007年11月
D.香港人李某在深圳购买住房并居住,平时在香港就业
2.王某下列收入中,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独生子女补助
B.差旅费津贴
C.物价补贴
D.误餐补贴
3.美国人约翰的下列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是( )。
A.在中国任职期间获得的工资
B.将其位于北京市的一套住房转让给另一个美国人获得的收入
C.存放在花旗银行北京分行的存款获得的利息收入
D.将其在中国的经历写成书在美国出版获得的版费
4.对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一年而超过五年的个人,适用的个人所得税规定是( )。
A.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税
B.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所得征税
C.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仅就境内机构支付或负担的部分征税
D.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部分征税
5.下列各项所得中,适用于减征规定的是(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B.稿酬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工资、薪金所得
6.下列各项所得中,适用于加成征税规定的是(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稿酬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所谓“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是指( )。
A.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
B.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超过50000元
C.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D.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
8.下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离退休工资
B.国债利息
C.企业债券利息
D.保险赔款
9.个体工商户的不可扣除费用为( )。
A.每月1600元
B.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
C.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损失
D.消费税、营业税
10.下列工资、薪金所得中,不可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计征的行业是( )。
A.采掘业
B.远洋运输业
C.远洋捕捞业
D.航空业
1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 )。
A.每月800元
B.每月3200元
C.每月4000元
D.每年3200元
12.某外籍人2003年2月10日来华工作,2004年3月17日离华,2004年4月14日又来华,2004年9月26日离华,2004年10月9日又来华,2005年5月离华回国,则该纳税人( )。
A.2003年度为居民纳税人,2004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人
B.2004年度为居民纳税人,2003年度为非居民纳税人
C.2003、2004年度均为非居民纳税人
D.2003、2004年度均为居民纳税人
13.对购买体育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不超过(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A.1000元
B.800元
C.10000元
D.5000元
14.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薪金的费用应这样扣除( )。
A.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扣除规定费用,以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各自计算应代扣代缴的税额
B.由雇佣单位一方扣除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派遣方不作扣除,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C.由两单位任何一方扣除费用,另一方不再作扣除
D.由派遣方扣除规定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雇佣方不作扣除
15.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表述中,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个人合伙企业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工资按企业所得税中的计税工资处理
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发生的生活费用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C.个体工商户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不应并入其经营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6.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B.个体工商户
C.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境外人员
D.外籍个人
17.对企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不包括( )。
A.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个人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C.经营期内,个人按月、按次取得的工薪性质的所得
D.利息所得
18.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不包括( )。
A.华侨和我国港澳台地区同胞
B.在国外打工的中国公民
C.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专家
D.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中方人员
19.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薪金的费用应这样扣除( )。
A.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扣除规定费用,以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各自计算应代扣代缴的税额
B.由雇佣单位一方扣除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派遣方不作扣除,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C.由两单位任何一方扣除费用,另一方不再作扣除
D.由派遣方扣除规定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雇佣方不作扣除
20.计算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 )。
A.按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扣除800元或20%的费用
B.教育附加
C.有效准确凭证上证明的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D.财产所有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1.2005年1月至12月,某人由一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每月分别支付该人工资1000元和8000元,按派出单位与个人签订协议,个人从外方取得的工资收入每月向派出单位交款3000元。该个人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1265元
B.665元
C.1105元
D.525元
22.下列应税项目中,不能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稿酬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股息、红利所得
23.某人为中国公民,2006年1月份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收入1800元、年终奖12000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1185元
B.1175元
C.900元
D.1000元
24.某公司2005年12月支付给中国公民王某工资3500元,并代其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公司代王某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为( )。
A.329.41元
B.351.47元
C.280元
D.381.25元
25.刘某退休后从事个体经营,2005年取得下列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原单位每月支付的退休费
B.国外亲属汇款
C.自己所开的商店取得的纯收入
D.见义勇为抓小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2000元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全面和无限纳税义务,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B.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属于居民纳税义务人
C.提供的专利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D.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2.下列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有( )。
A.从事设计取得的所得
B.从事讲学取得的所得
C.个人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收入
D.歌手从事演出获得的出场费
3.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个人,下列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正确的是( )。
A.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应纳税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全额纳税
C.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中,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免缴个人所得税
D.居住满1年未超过5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4.下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是( )。
A.个人出租财产,被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
B.某歌手在中国大陆发行唱片获得的收入
C.某外籍人士在中国大陆工作期间,由国外公司支付的工作报酬
D.某著名球星代言中国国内品牌获得的代言费
5.有关内部退养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说法正确的是( )。
A.内部退养人员,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按正常“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B.内部退养人员,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在其他单位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应单独申报纳税
C.内部退养人员,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在其他单位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应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申报纳税
D.内部退养人员从原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免税
6.下列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汽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取得的收入
B.从事个体出租汽车运营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
C.出租汽车属于个人,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汽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7.下列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改变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而获得的所得
B.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
C.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承包、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余下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而获得的所得
D.个人承包企事业单位后,从该单位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
8.下列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王某购买金融债券获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B.刘某从合伙企业分得的红利
C.张某从其投资的有限公司报销家庭消费支出
D.李某从其投资的有限公司取得的超过一年以上的私人借款
9.下列有关财产转让所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B.个人转让股票的所得免税
C.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住房取得的所得,免税
D.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以售价减去住房免职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住房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税
10.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是( )。
A.支付的银行逾期贷款罚息
B.缴纳的增值税
C.固定资产报废的净损失
D.列支的业主工资
11.下列收入,按一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劳务收入,按全部收入作为一次收入
B.财产租赁按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
C.每次出版获得的稿酬收入
D.一项特许权一次许可所得的收入
12.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时,准予扣除的财产原值是指( )。
A.有价证券的买入价
B.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C.机器设备的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D.建筑物的建筑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13.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下列关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居住满1年未超过5年的个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B.居住满1年未超过5年的个人,对于其临时离境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入其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一同缴纳个人所得税
C.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的个人,仅就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或者由中国境内企业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D.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开始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4.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每月减除费用1600元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财产转让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5.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包括( )。
A.境内工作的我国港澳台地区同胞
B.在国外打工的中国居民
C.在我国工作的外籍专家
D.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中工作的中方人员
16.下列利息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国债利息
B.公司债券利息
C.企业筹资利息
D.储蓄存款利息
17.外籍个人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或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B.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C.外籍个人从企业取得的利息、红利所得
D.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经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18.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保险赔款
B.离休工资
C.对国有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D.单位发放的见义勇为奖金
19.下列个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的是( )。
A.在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B.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C.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
D.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
20.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按月计征
B.纳税义务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C.个人从国外取得所得的,于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D.偶然所得,按次计征,应于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判断题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居民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 )
2.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个人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征税项目。( )
3.个人在同一活动中兼有不同劳务报酬所得的,应合并各项所得统一纳税。( )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可扣除业主按月取得的工资。( )
5.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以售价减去住房免职标准的经济适用房价款、原住房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税。( )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该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
7.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只包括现金和有价证券,而不包括实物。( )
8.个人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9.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需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处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
10.单位向本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向外单位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用扣缴个人所得税。( )
11.个人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12.李某承包某单位商店,按承包协议规定,其向发包方每年支付承包费10万元后,一切经营成果均归李某所有。对李某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13.某市政府为本市获得奥运金牌的运动员发放的奖金免税。( )
14.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数额内的,免税。( )
15.个人获得的退职费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
五、综合分析题
1.高级工程师王某2008年月工资4000元,1月至11月已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2月份另有四笔收入:一是领取了全年奖金收入15000元;二是一次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40000元(营业税等相关税金不考虑),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三是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四是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20000元。
要求:计算王某2008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2008年度,某作家的作品由出版社出版,作品出版前该社须预付稿酬4000元,作品正式出版后付稿酬8000元,由于此作品很畅销,又加印500册,付印数稿酬1000元。此外,该作家某长篇小说还在2007年度获得国家级文学奖,奖金5000元,并且该作家一篇短篇小说在该年度的一次文稿竞价中取得拍卖收入40000元;该作家工资由其所在的文联支付,每月3200元。
要求:计算该作家2008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3.有一中国公民2008年1月至12月从中国境内每月取得的工资所得2800元,其中包括独生子女补助100元,其他补助20元,该纳税年度还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00元,B国取得利息收入3000元,该纳税义务人已按A、B两国税法规定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400元和500元。
要求:计算该公民2008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4.张某承包一家国有饭店,根据协议规定,分两次取得承包所得,
6月取得24000元,12月取得23000元,每月取得固定工资
5000元。另外,12月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1)转让一套居住过4年的自有住房,转让收入500000元。房屋购入原价300000元,销售时支付有关税费30000元。
(2)取得国家特许补贴1000元。
(3)取得误餐补助300元。
(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拿出2000元通过民政局捐给养老院。
(5)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收入24000元。
(6)取得国债利息收入900元。
要求:分析计算张某上述各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