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税务行政复议中先议后诉的有哪些

税务行政复议中先议后诉的有哪些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税务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执行,实行作出罚款决定的税务机关与罚款收缴的机构分离的原则。纳税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第十八章 税务行政法制

知 识 要 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税收行政法制的基本规定和基本内容,主要知识点如下:

1.税务行政处罚

2.税务行政复议

3.税务行政诉讼

4.税务行政赔偿

重 点 难 点

一、税务行政处罚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点:当事人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不区分是否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要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给予税务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构成犯罪;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形式

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2)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3)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税收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2.税务行政处罚的形式

主要有以下形式: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发票或暂停供应发票。

(三)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和管辖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但是税务所可实施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由当事人税务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四)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案件。符合上述条件的,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向当事人出示税务行政执法身份证件;告知当事人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依据和陈述申辩权、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填写具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2.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适用于情节较复杂,处罚比较重的案件。其具体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执行。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处罚,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处罚的案件。当事人应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的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由税务机关负责人签发: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予以处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成立,不得予以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在15日之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

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包括2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税务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执行,实行作出罚款决定的税务机关与罚款收缴的机构分离的原则。

二、税务行政复议

1.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点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税务行政复议具有如下特点: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相衔接。

2.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3.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我国的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是由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的一级复议制度。

4.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纳税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首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行为,则可申请复议,或直接起诉。申请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纳税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5.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行政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6.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法。复议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复议的副本及笔录资料发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日之内作出书面答复。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三、税务行政诉讼

1.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

(1)税务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诉讼活动,这是与税务行政复议的根本区别。

(2)税务行政诉讼以解决税务行政争议为前提,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税务行政诉讼解决的争议发生在税务行政管理过程中;因税款征纳问题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经过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即复议前置。

2.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税务行政诉讼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3.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基本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一致。

4.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是单向性权利,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享有应诉权;税务机关不能反诉。税务行政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期限和必经程序:必须经过复议的,接到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其他具体税务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税务机关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和起诉期限时开始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年。

5.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诉状,经过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不服的,可以上诉。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7.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包括维持原判、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

四、税务行政赔偿

1.税务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税务行政赔偿的被请求人、复议人、执行人均不得向该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赔偿金不予征税。

2.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1)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税务违法行为;

(2)存在对纳税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损害的事实;

(3)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税务行为与现实发生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受害的纳税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受害公民的继承人、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承受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人的请求时效为2年,自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被依法确定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5.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1)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纳税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纳税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的。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

(3)税务机关不承担责任的情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行为;因纳税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6.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务行政赔偿的非诉讼程序,即税务机关内部程序;二是税务行政赔偿的诉讼程序,即司法程序。

7.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主观过错,税务机关赔偿其造成的损害后,责令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典型例题解析

1.税务行政处罚采用_________原则,由当事人税务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市、旗)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答案]行为发生地

2.税务所可实施( )的税务行政处罚。

 A.1000元以下

 B.2000元以下

 C.5000元以下

 D.10000元以下

 [答案]B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县以上税务机关。但是税务所可实施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这是《征管法》对税务所的特别授权。

3.税务行政处罚的主要形式有( )。

 A.罚款

 B.没收非法所得

 C.停止出口退税权

 D.收缴发票或暂停供应发票

 [答案]ABCD

4.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答案]×

 [解析]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同步强化训练

一、填空题

1.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_______。

2.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_________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_________以下的罚款的违法案件。

3.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__________后的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4.我国的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是由___________管辖的______制度。

5.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________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_______日。

6.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人的请求时效为_________,自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被依法确定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8.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务行政赔偿的非诉讼程序,即_______;二是税务行政赔偿的诉讼程序,即_________。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行政处罚是对纳税人的犯罪行为而给予的处罚

 B.对纳税人违反增值税的有关法律规定少申报缴纳税款而给予处罚的行为

 C.当事人非主观故意而造成的违法后果的不应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D.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2.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描述正确的是( )。

 A.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税务行政处罚

 B.国务院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税务行政处罚

 C.税收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2000元

 D.税收行政规章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的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3.下列案件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范围的是( )。

 A.所有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

 B.作出停止当事人出口退税权的案件

 C.作出收缴当事人发票或暂停供应当事人发票的案件

 D.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

4.下列机关中,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是( )。

 A.国家税务总局

 B.某市地方税务局

 C.某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科

 D.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5.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说法错误的是( )。

 A.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B.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税务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50元以下的罚款

 D.不在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税务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

6.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的是( )。

 A.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B.税务机关对A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为

 C.税务机关不予认定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行为

 D.某市税务局发布通知规定出租车行业营业税的申报缴纳的规定的行为

7.某县国家税务局下设的乡税务所对甲某作出了处罚1800元的罚款的处罚,甲某不服,其应向( )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A.该乡税务所

 B.该县国家税务局

 C.该县国家税务局上一级的市国家税务局

 D.该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8.下列关于税务行政诉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是单向性权利,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享有应诉权

 B.税务机关享有反诉权

 C.税务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诉讼活动

 D.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9.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人不包括( )。

 A.受害的纳税义务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

 B.受害公民的继承人、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

 C.承受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D.受害者的债权人

10.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某税务机关违法征收税款及滞纳金的

 B.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违法执法过程中非法拘禁纳税义务人的

 C.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李某非执行公务过程中与人发生纠纷斗欧致使对方受伤的

 D.税务机关摊派费用的

三、多项选择题

1.税务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点( )。

 A.当事人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B.不区分是否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有税务违法行为存在,并有法定依据给予行政处罚的,就要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C.当事人未构成犯罪

 D.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2.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下列程序合法的是( )。

 A.向当事人出示税务行政执法身份证件

 B.不听当事人的申辩,且告知当事人有意见可以去税务机关告

 C.填写具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D.直接收缴罚款100元

3.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

 B.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

 C.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

 D.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相衔接,税务行政诉讼必须先经税务行政复议

4.下列人员可以依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

 A.纳税义务人

 B.扣缴义务人

 C.纳税担保人

 D.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组织

5.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税务行政案件,经过调查、收集证据、开庭审理之后,可以作出的判决是( )。

 A.维持原判

 B.撤销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6.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 )。

 A.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

 B.税务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税务违法行为

 C.存在对纳税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损害的事实

 D.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税务行为与现实发生的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四、判断题

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制定的有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2.对于税务违法案件,税务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都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程序。( )

3.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之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 )

4.纳税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给予罚款的决定不服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的,可以待税务行政复议结束后缴纳罚款。( )

5.纳税义务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变更原处罚的复议结果不服的,应该向作出原处罚结果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6.纳税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可以就税务行政诉讼案件达成和解。( )

7.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被告人即税务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税务行政赔偿诉讼中,损坏事实部分由赔偿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