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央行的角色与功能
中央银行的角色共有下列5种。
一、发行的银行
第十一章提到在早期,私人也可发行银行券,当作货币流通在外,但自现代国家观念兴起,中央银行开始享有唯一货币发行的权利,亦即社会中流通的纸钞与硬币均由中央银行集中统一印制或铸造,在国内基本上具有“无限法偿”的效力。
由于央行扮演发行银行的角色,故有维持货币供给稳定的任务。
二、银行的银行
一般企业在缺钱时,是请求商业银行予以融资,但当商业银行也缺钱时,向何种单位融资?答案即是向中央银行请求融资。所以,中央银行扮演“最后贷款者”(Lender of Last Resort)的角色,即
由于中央银行是一国资金的最后供给者,故它必须严格审核谁才有资格申请贷款,或者在何种状况下,它才核准银行来贷款。上述两项是央行在扮演最后贷款者时,必须先思考的方向。
一般而言,银行只有在流动性临时不足、一时周转不灵时,方可以请求向央行融资。如果银行已经濒临破产,则央行就必须慎重考虑是否协助银行渡过难关。
或许我们会问,当央行或整个国家也缺钱时怎么办?这时候,谁是一个国家的最后贷款者?在1997年8月以前,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有两个:国际货币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或国际清算银行(Bank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BIS)二者。可是,自1997年8月以后,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在金融风暴中受到重创之后,一律是IMF派人协助,商谈贷款事项,IMF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的最后贷款者。
思考题:
问:谁是最后借款者(borrower of last resort)?
建议答案:或许是政府。1930年的经济大恐慌时,景气衰退、投资不振、失业率上升、没人来借钱投资,凯恩斯当时建议政府,应积极增加支出,甚至政府可以先用财政赤字扩大支出,刺激景气,故政府或许是最后借款者。
三、执行货币金融政策的银行
由于央行拥有货币的发行权,故它能借着控制货币数量,影响利率、汇率。另外,央行既然是银行的银行,对银行有融通资金的任务,就需要规定以何种票据可以向中央银行融通、融通的利率。为了要刺激景气,或缓和景气,也必须制定再贴现率、短期融通利率。除此之外,中央银行为保障存款户存款安全,并控制银行创造存款货币的能力,须对各种存款依经济金融情势分别订定其存款准备金比率。同时,由中央银行主持的票据交换业务,各银行间难免会出现待补的交换差额,故存款准备金乃需由中央银行集中保管,方便各银行的票据清算。为促使银行的健全经营与金融稳定,中央银行应规定银行的最低流动资产比率,使银行资产维持最起码的流动性。这些在之后的各章节均会详述。
四、外汇调度的银行
国际货币储备是可供偿还国际债务之用的黄金、外汇等国际支付工具,故中央银行需保管这些国际储备资产,供调节国际收支及维持对外经济稳定之用。
五、政府的银行
中央银行负责经理国库业务,经营国库即中央政府各机关现金、票据、证券的出纳、保管、移转及财产契约等事务。此外,还经理中央政府国内外公债、国库券的发售与还本付息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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