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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善恒等人对超然主计制度的批判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胡善恒的观点遭到不少人的反对。他指责胡善恒对于主计制度的攻击来自于形而上学的制度改革思想,不能因为欧美和日本没有这种制度或者教科书上没有讲过这种制度而推断新制度是不可行的。胡善恒的观点也得到不少人的支持,如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罗介夫认为编制预算的权力不应该放在主计处,而应归财务行政最高机关财政部。卫挺生和胡善恒围绕超然主计制度之争,形成了两大阵营。

二、胡善恒等人对超然主计制度的批判

胡善恒(1897~1964年),湖南常德人。192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先后留学日本庆应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回国后历任中央政治学校、中央大学、北平大学、重庆大学等校教授,担任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会计长、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湖南省财政厅厅长等财经官员。1949年在长沙追随程潜起义,是当时湖南18个和平起义人士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出任中南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南财政管理局专员,不久调任中南财经学院教授,1957年被划为“右派”。著有《租税论》、《公债论》、《财务行政论》、《二十年来之湖南财政》等著作。

1936年胡善恒在《东方杂志》上发表《财务行政职权之完整与脱节》等文章,对财务行政的维持、财务行政的不可分割性、超然主计和联综组织的缺陷等进行论述。

胡善恒认为,财政职能分为四个部分,即财政的计划、经理、管理和清理,也就是预算、收支行政及附带业务、行政监督和结算决算。这四部分是不可分离的,带有连带一致的关系。在联综制度下财政职责“分授与几个机关主持”,这“不仅违背政府总制之精神,抑且使各部分之效力,不能充分发生,即各机关所司一部分之职权,亦无从运用敏活”。[108]胡善恒甚至认为建立超然主计制度是违宪的举动,因为当时实行的是五权宪法,只有行政、立法、司法、监察和考试五权,在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五院之外设立超然主计处和五权并立与宪法不合。

胡善恒指出如果认为财政部没有效能而设立主计处代之,那么主计处也不一定有效能。他说:“财务行政,并非定量定质,而不可变者,实可从各方面增进其效能,财政部附有行政权,其所不能加强有效程度者,安能谓他种机关之必然加强耶?此亦不容武断也。”[109]胡善恒还以主计处成立以来财务行政监察低效能的事实说明预算会计的权力要交还财政部,根本的问题是要增进财政部的效能。

胡善恒的观点遭到不少人的反对。如卫挺生认为,胡的思想效法于英国,但中国与英国国情相差太大,中国没有完善的法制和完善的行政体系,引入英国制度是行不通的。他指责胡善恒对于主计制度的攻击来自于形而上学的制度改革思想,不能因为欧美和日本没有这种制度或者教科书上没有讲过这种制度而推断新制度是不可行的。他说:“胡先生之错误乃在于根据旧有事实以评判新立制度……事实最为雄辩,如过去事实不能证明以财政部主管预算时更能编制预算,且其编制能更为确实,则胡先生主张应以预算之编制权归财政部为无理由矣”。[110]针对胡善恒提出的主计制度违宪一说,卫挺生认为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五院所行使的职权本来都是不全的,“所以一部分的行政权,或是放在行政首长之下而不放在各部会,并不生违宪问题”[111]

胡善恒的观点也得到不少人的支持,如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罗介夫认为编制预算的权力不应该放在主计处,而应归财务行政最高机关财政部。他说:“编审预算,在各国大都是为财务行政最高机关。因预算制度于实际财务行政,有密切连带的关系。预算准备者,必须为预算施行者,然后对于经费要求核减与否才能够适当事情,从前美国编审预算权盖归议会负责,故与事实上多隔离不切。今我国编审预算,另设立主计处主管其事,财政部不参与,即使能够编成,将来施行上,恐不免有窒碍发生。”[112]

卫挺生是留美学者,倾向于引入美国的财计制度作为建设中国政府财计制度的模式;胡善恒是留英学者,倾向于引入英国的财计制度模式。卫挺生和胡善恒围绕超然主计制度之争,形成了两大阵营。两派的论争始终贯穿着英、美财计组织制度的引进与运用。通过辩论,国人深化了对西方现代财政管理体制的认识,对于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财政监察制度是非常有益的。

【注释】

[1]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60.

[2]参见[美]易劳逸.流产的革命:1927~1937年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国[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2:223.

[3][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74-75.

[4]程清舫.论今日县地方财政之出路[J].新中华,1937(4).

[5]孙怀仁.中国财政之病态及其批判[M].上海:生活书店,1937: 145-146.

[6]贾士毅.民国续财政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2:195-213.

[7]参见赵新安.1927~1936年中国宏观税负的实证分析[J].南开经济研究,1999(6):71-74.

[8][美]费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第一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116.

[9]莫乔.减轻田赋和废除苛杂[S]//中国经济论文集(第二集).上海:中国经济情报社,1935:254-256.

[10]参见冯小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37年)的县财政研究综述[J].历史教学,2005(4):77-80.

[11]国民政府档案(2),6869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藏。

[12]国家税务总局.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纲[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96.

[13]董长芝.中国现代经济史[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38-39.

[14]崔敬伯.所得税实施问题[S]//崔敬伯.财税存稿选.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15]国家税务总局.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直接税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12.

[16]国家税务总局.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直接税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15.

[17]国家税务总局.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直接税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20.

[18]国家税务总局.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直接税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22.

[19]崔敬伯.所得税实施问题[S]//崔敬伯.财税存稿选.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20]崔敬伯.所得税实施问题[S]//崔敬伯.财税存稿选.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21]朱伯康(1907~),浙江温岭人。幼时在改良私塾读书,后考入浙江安定中学。1927年分别考入南京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上海劳动大学学习。1928年加入国民革命军。1933年底赴德国留学。1937年回国后先后任教于中山大学、浙江大学、中央大学和复旦大学。在德国留学期间,从法兰克福大学教授韦廉·盖洛夫(Wilhelm Gerloff)学习经济学原理和财政学,博士论文为《中国国家财政和财政制度》。该文被列入法兰克福经济科学研究丛书第二种于1937年在莱比锡亨斯·蒲斯克出版社出版德文版。

[22]胡寄窗.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451.

[23]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

[24]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1.

[25]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8.

[26]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48.

[27]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11.

[28]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28.

[29]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45-147.

[30]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231.

[31]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393.

[32]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441.

[33]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528-529.

[34]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537.

[35]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640.

[36]尹文敬.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647.

[37]在战时财政研究方面,国民政府前期水平最高、时间最早的论著当推商务印书馆1933年出版的、由卫挺生所著的《战时财政》一书。该书“内容专论学理,不涉时事”(见该书作者自序),对战时财政问题作了系统的理论分析。

[38]参见孙大权.中国经济学的成长——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232-233.

[39]参见胡寄窗.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423.

[40]李权时.经济学原理(自序)[M].上海:民智出版社,1929.

[41]李权时.经济学原理(自序)[M].上海:民智出版社,1929.

[42]胡寄窗.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423-424.

[43]参见章植.评李权时著财政学原理[J].经济学季刊,1932(1).

[44]胡寄窗.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450-451.

[45]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1-2.

[46]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2.

[47]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12-18.

[48]参见张馨.公共财政论纲[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592.

[49]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25.

[50]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69.

[51]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123.

[52]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347.

[53]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348-349.

[54]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382.

[55]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384.

[56]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395.

[57]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441.

[58]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463.

[59]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621-622.

[60]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625.

[61]李权时.财政学原理[M].上海:中华书局,1935:627.

[62]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

[63]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26.

[64]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26.

[65]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33.

[66]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42.

[67]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42.

[68]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69.

[69]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82.

[70]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03.

[71]何廉,李锐.财政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135.

[72][美]A.E.Buck.市财政学(陈锦涛序)[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73]除董修甲的著作外,当时市政学的重要著作还有张锐的《市制新论》(1926)和《比较市政府》(1931)、陆丹林的《市政全书》(1928)、杨明哲的《现代市政通论》(1929)、白敦庸的《市政举要》(1931)、蒋慎吾的《中国近代市政》、江康黎的《市行政学》(1938)及张慰慈的《市政制度》、孙科的《都市规划论》等。据陆丹林的《市政全书》(道路月刊社1928年版)统计,截至1928年7月,仅留美学者译著的有关市政问题的书籍就有78种之多。

[74]如《市政评论》、《市政研究》、《市政研究半月刊》、《武汉市政月刊》、《市政建设月刊》、《道路月刊》、《建设》、《新建设》、《中国建设》等。

[75][美]A.E.Buck.市财政学(陈岱孙序)[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76]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1.

[77]在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出版前192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金国珍的《都市财政论》一书,该书分“概论”、“都市财务行政秩序论”、“都市经费论”、“都市收入论”、“都市公债论”、“都市银行论”、“吾国古代都市财政论”、“吾国现代都市财政论”和“结论”等九章。

[78]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1-4.

[79]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3-4.

[80]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9.

[81]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173.

[82]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177.

[83]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363.

[84]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363-364.

[85]董修甲.市财政学纲要[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364.

[86]董修甲.市政问题讨论大纲[M].上海:青年协会书局,1929: 191.

[87]见财政公报,1928-7-1(51).

[88]见财政公报,1928-7-1(51).

[89]见申报,1928-7-2.

[90]见申报,1928-7-8.

[91]见申报,1928-7-2.

[9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1994:197-198.

[9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1994:533.

[9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1994:198.

[9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1994:175.

[9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1994:521.

[97]见财政日刊,1929-5-3.

[98]参见孙大权.中国经济学的成长——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361.

[99]参见彭雨新.县地方财政[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5:6.

[100]张国藩.中国主计制度之研究[J].会计季刊,1937(3):64-65.

[101]卫挺生.民国计政之过去现在与将来[J].东方杂志,1936(1).

[102]卫挺生.民国计政之过去现在与将来[J].东方杂志,1936(1).

[103]卫挺生.卫挺生文存[M].台北:远东图书公司,1973:217.

[104]卫挺生.中国现行主计制度·序[M].上海:国立编译馆,1946.

[105]参见孙大权.中国经济学的成长——中国经济学社研究(1923-1953)[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282.

[106]朱通九.近代我国经济学进展之趋势[J].财政评论,1941(3).

[107]马寅初.财政学与中国财政——理论与现实[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1:162.

[108]胡善恒.财务行政职权之完整与脱节[J].东方杂志,1936(11).

[109]胡善恒.财务行政职权之完整与脱节[J].东方杂志,1936(11).

[110]卫挺生.主计制度释疑[J].东方杂志,1936(5).

[111]卫挺生.主计制度释疑[J].东方杂志,1936(5).

[112]罗介夫.中国财政问题[M].上海:太平洋书店,1933:12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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