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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款的内容与勒索的过程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国联军自战胜了腐败的清政府后,气焰嚣张,各提出自己所适意的条件。在中国方面是告苦,即筹款困难,在各国方面是怎样按期付款,即怎样筹付。其中以第二部分讨论最详,所有中国财政上的收入均包括进去,由此可见帝国主义者对于监督中国财政一点,已原形尽露,并充分地表现了对于中国人民之仇恨与恶毒。

第二节 赔款的内容与勒索的过程

(一)总理事务衙门与各国公使关于赔款的谈判

各国联军自战胜了腐败的清政府后,气焰嚣张,各提出自己所适意的条件。在一九〇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即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初步的由清政府降旨全行照允,足适各国之意以后,及辛丑和约尚未正式签字以前,在这个中间,于光绪二十七年三月一日总理事务衙门曾与各国公使开过一次关于赔款问题之重要会议。在中国方面是告苦,即筹款困难,在各国方面是怎样按期付款,即怎样筹付。会议的内容分三部分:一为总数的商讨,二为偿付的来源,三为赔款的摊还。其中以第二部分讨论最详,所有中国财政上的收入均包括进去,由此可见帝国主义者对于监督中国财政一点,已原形尽露,并充分地表现了对于中国人民之仇恨与恶毒。例如主张按人口抽人丁税是。同时还可以从他们谈话中,看出法使之凶横,英使之盘剥,以及清政府官吏委曲求情的丑态。现依据《清季外交史料》,加以整理后,作如下的纪述。

“三月初一日徐星使寿朋、那侍郎桐、周方伯馥同至德馆,晤法使毕君、德使穆君、英使萨君、日本使小村君,由联芳传语。

毕曰:今日系为赔款事,请示中国,每年可能摊还若干?

徐曰:请问各国共索赔款若干?

毕:赔款截至西历七月一日止,计银四亿五千万两。

徐:中国财力不足,各国既有顾全交情之意,应恳将赔款数目减少?

毕:此数各国并不多索,但所亏之数必须索偿。将来或多几日,少几日,仍须核算,此数不过约计。今日系专为要知中国有若干款项,可以作抵?

徐:中国近年库帑入不敷出,各位谅已尽知。我想海关进口货税,核计原定税则时,与现在镑价增订,商人仍可将多出之数加入货价之内。于洋商无所亏损,而中国办理赔款大有裨益。

毕:我等亦曾议及,似属可行,计中国每年约可多得银一千万两以上。中国常关税每年共得银若干?

徐:如交税务司征收,每年约可得银四五百万两。

毕:果能交给税务司否?

徐:常关多归海关道管,与海关相连,可交税务司代征。

毕:洋货进口加税,及常关税归税司代征作抵,我等皆以为然。但所差尚多。

徐:请问各国之意,可缓至若干年摊还?

毕:摊还年分暂且慢说。须考究再有何款能以作抵。闻中国盐课为大宗入款,如能变通办法,更可得多。然否?

徐:盐法变通甚难。

毕:盐款每年若干?

徐:盐款盐厘每年收数共约一千三百万两,已有宜昌鄂岸皖岸三处抵还洋偿,共应除银一百八十万两。又长芦每年销盐五十万引,自去年乱后,洋兵将盐任意销运,闻逾二百万引之多,以后三年芦盐无从行销,国课从何征纳。故以现在而论,盐课盐厘两项,每年只可作一千万算。

毕:然则此款可抵一千万矣。

徐:不然,我中国有若干应用要款,皆取给于此,只可挪出四百万作抵。

毕:闻漕粮改办法,每年可余银七百万两。

徐:所谓改办法,是折漕之说也,然则改收折色,断不能余七百万之多。

(按以上系讨论增加关税、盐税及漕粮改折,亦即抵偿赔款之主要部分收入。中略)

萨:京城进出货每年收税银若干?

徐:崇文门向来只收进城货税,其出城之货例不征税,每年约收银七十万两左右,为数无多。各口常关既拟改归税司征收,崇文门一处似可不必算入抵款之内。

毕:总理衙门所设之同文馆及出使各国人员所需经费,实无他款可筹,皆取给于海关税项,似可改由他处筹付。

徐:同文馆费用无着,出使经费实无他款可筹,断无因赔款不敷,将使馆撤销之理。

毕:学堂本系应设,若因此赔款致裁减出使人员,亦非各国所愿,此节可不论矣。闻裁减旗饷,每年约可省三百万?

徐:旗饷裁减甚难,即能裁减,而每年须付赔款,因而缺用甚多,此项节省之银,亦只可为自己补亏之用矣。

毕:水陆军饷项每年可省若干?

徐:水陆军不无可省,但难预定确数,且裁减之款,究属空名,似可不必指明款目,但酌定每年摊还若干,除盐课常税及洋货加税,其不敷之数,由中国设法解足可矣。

毕:每年究能摊还若干?

徐:至多一千五百万两。

毕乃持洋笔算之,左右顾英德使而言曰:如此须六十年,为期太远,能三十年摊还更好。

徐:一年三千万断不能筹。

(按以上系讨论节省各项经费,亦即挪移其他经费以抵偿赔款。)

毕:人丁税可办否?如每人每年征银五分,即可得二千万两。

徐:从前本有丁税,后来并入地粮,是以田亩赋课,名为地丁钱粮,若再按丁抽税,是重征矣。

萨:地亩亦可加税。

徐:各省多有瘠薄之处,所获本属不丰,若再加征,恐贫民更多苦累,地方难期安庆矣。

萨:然则办房捐如何?

徐:房捐亦有省分办过,总未办成,因一经收捐,其店家则歇业罢市,其居民则诉屈呼冤,地方官无如之何,故此事甚不易办也。

萨:闻土药较洋药多至三倍,如每担征银六十两,可得一千余万。

徐:土药出产处多散在内地,并无扼要稽征之处,若税厘太重,偷漏更多,恐无实济。

萨:印花税似可行。

徐:此事亦曾筹度,似只可于通商口岸,先行试办。因通商口岸风气略开,商民或肯遵行,若内地居民习故蹈常,视印花为无用,如派差随时随地稽察,徒为差役开索扰之门,于国课恐毫无裨益也。

(按以上系因摊还期短,加税的收入仍苦不足,讨论另筹新税,以抵偿赔款的办法。)

毕:请问赔款如何偿法,将分年摊还乎?抑借款总付乎?

徐:借债甚难,能宽定年期摊还最妙,若内有一二国愿得现银,各位为难,则请代为公保借债,亦无不可,应请各位酌之。

毕:是否托肯行缓期之国代为借债。

徐:不敢指定,必须肯行缓期之国代为借债,我想其急需现银者必不肯代为借债,又想现在应得赔款巨款者,均系富国,亦不至急需现银,故莫若宽定年限,容中国摊还为妙也。

毕:愿摊还不愿借债是何意?

徐:愿摊还不愿借债者,因各国既重友谊,不必为借债再独承一二国之情,且银若由一国借出,款数既巨,必不肯多宽年限,故不若分欠各国之为妙也。

(按以上系讨论借款以偿付赔款之法。)”(4)

综合这次谈判而观,赔款之要求与赔款之数目,各国均早已商定。这次谈判之目的,在如何偿付及抵押品问题,而偿付方法之决定,实取决于赫德之条陈,故赫德之条陈,对于赔款数目及偿付赔款,均有影响。

(二)辛丑和约第六款(即关于赔款内容)的分析

按照辛丑和约第六款所列,其中最重要之点,可分为下列六项。

(1)赔款总数之规定。按当时各国所要求之数,沙俄以调军较多,列为第一,德国以公使被杀,列为第二。其所开之数,据和约上所载,表面上系“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之赔偿总数。”(此处所指中国人民是指教民,可参阅外部奏核销办结京内教案收支各款数目折。)(5)且以各国武官之刁难,几经磋商,始削减畸零,将原来所提出之四万六千零二十九万六千三百九十三两,定为四万五千万两整数。

(2)各国分得之赔款数目表(单位海关两,利息系照年息四厘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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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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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种债券之规定。由清政府发出债券,按数交各国收执。又以负债既重,更为之设法延长,分为五种,以便计算。

第一种,七千五百万两,自一九〇二年至一九四〇年止。

第二种,六千万两,自一九一一年至一九四〇年止。

第三种,一万五千万两,自一九一五年至一九四〇年止。

第四种,五千万两,自一九一六年至一九四〇年止。

第五种,一万一千五百万两,自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〇年止。其所以必分为五种者,目的是调剂旧债,使每年负担之额得平均。

(4)归还赔款之限期。此项赔款连同四厘年息,分三十九年还清,其各年度应摊还之本息,分列于后:

甲、自第一年至第九年,每年应付一千八百八十二万九千五百两。

乙、自第十年至第十三年,每年应付一千九百八十九万九千三百两。

丙、第十四年,全年应付二千三百二十八万三千三百两。

丁、自第十五年至第三十年,每年应付二千四百四十八万三千八百两。

戊、自第三十一年至第三十九年,每年应付三千五百三十五万零一百五十两。统计本利共为九万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还本自一九〇二年一月一日起,每年还本一次。付息自一九〇一年七月一日起,每半年付息一次。首次之息即一九〇一年七月一日至一九〇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息,可展到一九〇二年一月一日起,分三年付清,仍按每年四厘付息。

(5)银两市价之规定。和约上所定之赔款是指关平银,这是规定很明白的。不仅中国方面了解如此,即各国方面亦有如此了解的(克恩斯亦说赔款是规定用银的(6))。依据和约第六款第十三号附件甲所载,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关银两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下:海关银一两,即德国马克三·〇五五,美国金元〇·七四二,奥国克勒尼三·五九五,法国法郎三·七五,英国先令三·〇〇,日本元一·四〇七,荷兰弗乐林一·七九六,俄国卢布一·四一二。

(6)担保品之规定。保证此赔款之财源,明载于和约上的计三款:一、新关各进款在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后,所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二、常关各进款,所有在各通商口岸之五十里内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归还续借英德洋款一宗外,余剩之数一并归入。

(三)赔款如何偿付问题

赔款之如何按年偿付,此为研究赔款之最重要关键,亦与中国人民之负担,有密切不可分离之关系。就清政府当时财政而观,真是“捉襟见肘”,就当时中国人民经济状况而观,真是“竭泽而渔”。在此无路可走之时,究竟怎样办呢?

甲、中央筹措的办法

户部奏:“据全权大臣先后来电,此次赔款共本利银九万八千二百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五十两。中国财力万不能堪,然和议既成,惟有减出款,增入款凑偿,庶几不误大局。谨将增减各款开列:一、虎神骁骑护军各营津贴,一、神机营经费及步军营练兵口分,一、满汉官员八旗兵丁米折,一、南洋经费及沿海沿江防费,并各省水陆勇营绿营一律酌裁(按以上系属于减出款)。一、房捐,一、地丁收钱酌提盈余,一、盐斤加价,一、各省土药及茶糖烟酒,就现抽厘数,再加三成(按以上系属于增入款)。统计裁款可省三百余万,各省裁减及加增之数,约计当有一千数百万两。惟各省情形不同,即照章筹办,凑款需时,仍恐有误还期。拟先就赔款二千二百万两之数(按此系指每年应摊还之数),令各省关将应解部库西征洋款改为加放俸饷一款,抵京饷改为加放俸饷一款,京官津贴改为加复俸饷一款,自光绪二十四年起加边防经费一款,向未有漕省份循案解部漕折一款,以上约共银三百余万两,全数提出留作赔款外,尚有一千八百余万,即摊派各省,按省份大小财力多寡为断。拟派江苏二百五十万,四川二百二十万,广东二百万,浙江、江西各一百四十万,湖北一百二十万,安徽一百万,山东、山西、河南各九十万,福建、直隶各八十万,湖南七十万,陕西六十万,新疆四十万,甘肃、广西、云南各三十万,贵州二十万,共计一千八百八十万两。自派定后,应按臣部单开办法速筹。倘各条与该省未能相宜,自可量为变通,另行筹措。惟必须凑足分派之数,如期汇解,迟延贻误,惟该督抚是问。再各海关税银,拟取足值百抽五,见已商办有成,将来关税增出数目,专为赔款应用,各省分摊之数,尚可酌减。”(7)此系户部筹措偿还赔款及各省分摊之办法。同年十二月一日,又有“上谕”一道如下述。

上谕:“此次赔款载在条约,必须如期筹偿,万不可稍涉迁延,致失大信。着各直省将军督抚,务须遵照全权户部会议办法,竭力筹措,源源拨解,按期应付不准丝毫短欠,致生枝节。倘或因循贻误,定惟该将军督抚等是问,懔之慎之。”(8)

依据上面材料,清中央政府每年筹还赔款之办法,可分为二点:第一,即政府紧缩,将各种重要的军饷裁减,抵拨赔款;第二,令各省负责分摊,或开源,或节流,由各省自决,但规定每年呈缴一定数目,按期汇沪。关于前者由户部将各省关应解部库之款,如俸饷漕折等一律留作赔款之用,每年计得三百九十万零五百两。关于后者,则各省筹划情形不一。富庶省份多由藩库、运库、道库三机关分筹,来源为地丁、厘金、盐斤加价、常税、捐输等项。贫瘠省份则由他省代拨,如新疆、甘肃等省。总计各省筹划之款项,每年为一千八百八十万两,合户部改拨者共二千二百七十万零五百两。再加以一部分关税每年凑足数目,当在二千五百万两左右(9)

照这种分摊的办法,各省是否能担任呢?现再根据当时各省报告的材料中,挑选几个省份较大财力较多者为例说明。

乙、地方凑足的情况

一、署浙抚余联沅奏详述浙省民穷财尽、摊派赔款为难情形电:“浙江之宁波一关,自洋药并征后,税厘二项,光绪二十四年四结止,计征银百三十万,按时完解尚可敷衍。迨奉拨英俄洋款,数目太多,已形竭蹶,近又杭州设埠,商货前趋,茶叶之税已不及半,自二十五年十二月至二十六年七月止,四结期满,仅征银六十八万两,而开销税务司薪俸十二万八千零,又北卡局洋人薪水二万四千两,奉拨京饷十万两,内务府二万两,常税京饷二万两零,加放俸饷二万两,四国洋款二十万两,共需银八十三万三千余两,已不敷十五万两。虽洋税由杭关协解,而本省旗绿各营俸饷十万两,防营十万两,拨补浙东厘金十万两,以及正税项下应拨南北洋四成防费,与一成半出使经费,均归无着,统计积欠已逾百万。现在和议未定,将来洋款必奉摊派,罗掘俱穷,每一念之,兴嗟仰屋,而到处民穷财尽,真有不可终日之势,不得不详述情形,以备参考。伏乞圣鉴。三月初六日。”(10)

二、闽督许应骙致总署闽省裁兵筹款亦无济于事电:“筹款一事,闽省岁入不过二百二十万左右,解款一切须二百五十万左右,而本省开销,尚不在此内,十分竭蹶。现惟有裁兵一法,岁可得十万,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四月初七日。”(11)

三、各省督抚张之洞等致枢垣,各省分派赔款为数过巨请减免四成以纾民力电:“各省分派赔款为数过巨,筹措万难。方今民生困穷,商业雕敝,经去年之变,各省商民元气大伤,种种筹款之法,历年皆经办过,久已竭泽而渔,若再痛加搜括,民力既不能堪,赔款仍必贻误。且沿江沿海五省盐厘货厘,久已抵还旧案洋债,拨补大半无着。今年加拨各款,多系有名无实,无法筹解。而自去年以来,南北各省闹教赔款,多者二三百万,少者数十万,即不闹教省分,摊派直隶教案赔款,亦二三十万至十数万,此又出于各项饷需之外,民怨已深,正苦无从设法。自新案大赔款经全权定议后,数月以来,屡与司道各局筹商,无不焦思束手,虽勉强搜罗,断难如数。且即所拟议奏明筹捐加收之数,将来亦恐难收足,实无把握。间有议加货厘者,乃是无聊之极思。窃恐驱鱼驱爵,徒归洋旗子口,收数转不能多。若按粮捐,输少则无益,多则必然扞格。房捐为数有限。此外各种筹款之法,无一易办者。总之,无论如何,筹加筹捐,无非取之于民。当此时势,民心为国家第一根本。以民穷财尽之时,倘再尽力以搜括追呼,以供外国赔款,必然内怨朝政,外愤洋人,为患不堪设想。否则商挂洋旗,民入教堂,国势何由固结。之洞等渥承厚恩,分膺疆寄,若因筹赔款之故,以致稍生事端,罪戾滋重。若百事俱废,专凑赔款,将兴学练兵,农工商务,一切养民治民卫民之自强要政,概行搁置不办,则民心日涣,士心日离,国势日微,外侮日甚,内乱将作,大局亦必难支。惟赔款岂能失信,窃拟一稍纾民力之法;盖各省赔款数巨,筹足困难,而尤以明年上半年一期为更难。筹款甫经试办,尚无端绪,期限已迫,必然贻误。查十月初一起,现办洋税加足值百抽五一条,据上年二月赫德条议,每年可增加三百万。向来免税洋货亦按抽五纳税一条,据上年二月盛宣怀条议,每年可增加一百万。常关归税司代收一条,据德国穆使自天津来与之洞面言,津海一关,每年可多收三十万。准此类推,除粤海关外,各海关监督兼管之常关税司代收,每年必可多收一百五六十万,有盈无绌。现在饬办折漕一事,电询漕督张复称,每年可省百余万。四项合计已有六百六十万。又查张春发、陈泽霖两军去秋裁汰八营外,每年可节省银二十八万,董军余众无多,已归他人接统,每年可节省银四十余万。六项增收款及裁省款并计,共得银七百三十万。就每年赔款一千八百万之数,核计正得四成之数,尚多十万。伏思洋货加足抽五,免税之货完税,常关税归司兼办,全漕改折四款,乃各国公使所指定者,本议明专为赔款而设,拟吁恳圣恩俯念民生困苦,巨款难筹,准将各省赔款减免四成,将上项所指加增裁省之款凑足,上半年只解一成,下半年解五成,以纾民力而免贻误。此减剩六成自必如期筹解不敢延欠。惟所指抵凑四成之款,必须明年十一月方能收齐,而明年上半年五月还期万不能缓,拟请敕下户部盛宣怀及上海道向外国银行如汇丰德华之类,商借七百二十万,约定明年五月半交银一年归还,酌给利息,能只借八个月尤善。国家只借此数并不为难,年限既少,则利息稍重,亦属有限。俟明年十二月间,核计所指增收裁省各款实得若干,如足敷四成及息银,即请于光绪二十九年起,令各省以后即照此六成之数筹解。如洋常两税于抵足四成外,能再多收一成一百八十万,各省即再减一成,能再多收半成,即再减半成。如尚不敷四成及息银,则请由各省照数分摊,解部补还,限后年二月解足。盖减少四成,薄海商民固感朝廷宽恤之恩,且展至下半年始解巨款,亦可从容妥筹,免致操切从事。此外西北各省尤为瘠苦,情形亦必相同。之洞等为仰体皇仁抒民力固邦基起见,不得已勉筹此策,仰恳圣裁施行,不胜迫切待命之至,请代奏。十月初二日。”(12)

四、直隶总督袁世凯请贷款电:“略称财政支绌,京外略同,欲集巨金,舍贷款外别无良策。惟募集洋债,利息轻重常受挟持,镑价涨落复多亏损。中国历来办理官债,半由官吏鲜克践言,以致民多观望,即或勉集巨资,亦视为报效,不冀偿还,利国便民之政,转为误国病民之阶。臣私心痛之,今欲开募债票,宜公家严守信实,俾民间便利通行,方足挽浇风,服天下……”(13)

依据上述各种材料而观,各省财政困难情况与凑足之难,可以概见。浙江、福建为富庶之区,湖北、直隶为较大省份,其情形尚如此。尤以各省督抚联衔电奏中所陈:“无论如何筹加筹捐,无非取之于民”,尚有“民怨已深,内怨朝政,外愤洋人”,以及“百事俱废,专凑赔款”等语,自是刻画当时实际情况。但各省关实际应付的情形,究竟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可从两方面分述。即(一)由各省摊还之数,(二)由关税摊还之数。由关税摊还之数,计分关余,增税,拨部改作赔款与火耗四种,关余系指摊还外债余款及五十里内常关税两项,增税系指切实值百抽五,拨部系指军饷等原应解之款现改作赔款,火耗系指各关节省之倾熔折耗等费。四项共计,就一九〇二年至一九一〇年统计观之,每年约三百余万两,有三年超过四百万两,其中以实行切实值百抽五方面收入最多。由各省摊还之数,其主要来源为地丁、盐课、厘金、漕项、常税、捐、杂税等项,即加征加赋与苛捐杂税是,其摊还数与户部原定之计划虽无甚出入,但其中亦略有改变之处(14)。就一九〇二年至一九一〇年统计观之,每年约二千一百余万,其中以江苏、江西、广东、四川等省较多。这样巨大的负担,全部加在从事生产的农工肩上,自然人民生活愈益穷苦,社会经济愈益雕敝。当时所谓“民生重困”,这个“重”字,就表示殖民地化又进了一步,清政府灭亡的时期又迫近一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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