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世界各国对本国的保险市场一般都采取分类管理,并用保险企业法和保险合同加以规范。科学合理的保险业务分类,有利于管理当局依法监管,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样不仅要明码标价,而且还要说明该商品的性能、特点和用途。对保险市场上提供的各种保险商品进行全面的分类,就有利于公众全面识别保险的险种、险别,根据需要选择险种。
一、保险商品分类的意义与原则
(一)分类的意义
1.有利于保险业的经营管理
由于各类保险业务的承保对象、承保责任、保额损失率、风险变化、准备金提取等均不相同,经营策略和管理规范也有别,因此,对保险业务进行合理的分类,就有利于保险企业制定合适的经营策略和业务规范,并进行统筹规划和系统管理;有利于及时提供准确的各类业务统计和分析资料,以观察市场供需变动情况,为展业、新险种的开拓和企业规模经济提供依据。
2.有利于保险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世界各国对本国的保险市场一般都采取分类管理,并用保险企业法和保险合同加以规范。科学合理的保险业务分类,有利于管理当局依法监管,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投保人识别和选择险种
保险商品同其他商品一样不仅要明码标价,而且还要说明该商品的性能、特点和用途。对保险市场上提供的各种保险商品进行全面的分类,就有利于公众全面识别保险的险种、险别,根据需要选择险种。
(二)分类的原则
保险商品分类标准的设置与效果,都应尽可能满足上述管理与经营的目的。目前分类标准一般都遵循下列原则:
1.与一国政府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和经济统计口径相一致;
2.与一国现行业务经营习惯、方式相一致;
3.与国际保险市场的传统习惯和现行标准相一致;
4.突出类别在经营、管理、核算、技术等方面的差异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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