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保险是消费型和保障型的保额高

保险是消费型和保障型的保额高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市场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保险保障交易活动联系起来的,交易的对象是保险保障。关于保险市场的客体问题,学者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保险市场交换的对象是具体的险种。险种是保险保障的具体表现形式,保险保障是险种的实质内容。因此,保险市场的客体是保险保障而不是险种。对财产保险市场,还可以继续依据一定的标志对客体进一步细分,如汽车保险市场、责任保险市场、企业财产保险市场、家庭财产保险市场等。

三、保险市场的客体

市场主体必须有客体的配合才能形成市场,市场的客体就是交易双方共同的指向物。保险市场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保险保障交易活动联系起来的,交易的对象是保险保障。所以,保险市场的客体是保险保障。

关于保险市场的客体问题,学者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保险市场交换的对象是具体的险种。对此,我们的看法是,从保险市场交易的每个具体活动来看,保险人提供的是针对具体风险的险种,这是就交易的具体形式而言的,但是,从险种所反映的实质内容来考察,则是这个险种所代表的保险保障——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风险事故损失进行经济补偿。险种与保险保障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险种是保险保障的具体表现形式,保险保障是险种的实质内容。所以,从保险市场交易对象的具体形式来看,保险交易的是具体的险种,但交易对象的本质,则是具体险种所代表的保险保障。因此,保险市场的客体是保险保障而不是险种。

在保险实践中,经常依据保险市场的客体来划分保险市场。如前所述,依据客体不同,可以把保险市场分为财产保险市场和人身保险市场。对财产保险市场,还可以继续依据一定的标志对客体进一步细分,如汽车保险市场、责任保险市场、企业财产保险市场、家庭财产保险市场等。对于人身保险市场,还可进一步区分为意外伤害保险市场、健康保险市场、寿险市场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