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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业务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策性银行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政策性银行的机构设置应实行单一制,即全国设立一家政策性银行。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更应充分考虑政策性业务的阶段性和区域性特点,赋予政策性银行根据政策性业务的变化自主决策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应主要是国家财政专项基金和中央银行专项融资。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第三节 政策性银行业务

一、政策性银行简介

我国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发起、组织,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不以盈利为目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在特定领域从事资金融通,支持、保护相关生产与经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特殊金融机构。其特殊性在于政策性银行具有政策性和金融性双重特征,着重于政策性。政策性银行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我国于1994年先后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我国政策性银行具有四大职能:①扶持,政策性银行应扶持商业银行不愿涉足的特定产业的发展。②倡导,政策性银行引导其他领域的资金向特定产业投入,以形成乘数效应,使特定产业迅速壮大,最终走向市场。③督导,政策性银行必须监督资金的使用,实行封闭管理,以确保政策性资金使用效益的最优化。④调控,就是国家通过政策性银行的干预和调控,以确保特定产业与其他国民经济各产业均衡发展。

政策性银行的机构设置应实行单一制,即全国设立一家政策性银行。单一制模式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便于克服因政策性业务的阶段性造成的进退困难,进而节约运行成本。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更应充分考虑政策性业务的阶段性和区域性特点,赋予政策性银行根据政策性业务的变化自主决策的权利。

在目前情况下,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应主要是国家财政专项基金和中央银行专项融资。在我国金融市场发育成熟后,可通过向金融市场发行专项债券来筹集资金。鉴于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运用范围是随我国各个时期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变化而变化的,因而应主要规定资金运用的原则。它包括公益性原则、政策性原则和微利性原则。

政策性银行的监管不宜由人民银行独家担任,而应由国务院成立有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等有关部委负责人参加的管理委员会,实施对政策性银行的监管,日常监管工作由财政部负责。

二、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100%政府拥有,直属国务院领导,是中国三家政策性银行中最大的一家,是除中国人民银行外惟一正部级金融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国家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建设;支持国家区域发展政策;承担国际金融组织转贷款业务。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控制与调节,优化投资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经营的主要业务有:

(1)管理和运用国家核拨的预算内经营性建设基金和贴息资金。

(2)向国内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和向社会发行财政担保建设债券。

(3)办理有关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转贷,经国家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根据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筹借国际商业贷款等。

(4)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发放政策性贷款。

(5)办理建设项目贷款条件评审、咨询和担保等业务,为重点建没项目物色国内外的合资伙伴,提供投资机会和投资信息。

(6)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1994年4月26日成立,同年7月1日正式开业。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注册资本为33.8亿元人民币。

英文全称为:The 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

英文简写为:China Exim bank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经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业务范围:

(1)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进出口信贷(卖方信贷、买方信贷)。

(2)与机电产品出口信贷有关的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的转贷,以及中国政府对外国政府贷款、混合贷款的转贷。

(3)国际银行间的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贷款。

(4)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担保、进出口保险和保理业务。

(5)在境外发行金融债券和在境外发行有价证券(不含股票)。

(6)经批准的外汇经营业务。

(7)参加国际进出口银行组织的政策性金融保险组织。

(8)进出口业务咨询和项目评估,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提供服务。

(9)经国家批准和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海内外金融同业、外国政府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业务联系。已与129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代理网络遍及88个国家和地区的398个分支机构;与一些国有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了委托代理业务关系;其债券信用等级与国家主权级一致。

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已成为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融资的主渠道、外国政府贷款的主要转贷行和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的惟一承贷行。

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1994年新成立的国家政策性银行。至今已经拥有35个分行,300多家地区行,1617个县行,总资产近8000亿人民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经营和办理下列业务:

(1)办理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部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

(2)办理粮、棉、油、肉等农副产品的收购贷款及粮油调销、批发贷款;办理承担国家粮、油等产品政策性加工任务企业的贷款和棉麻系统棉花初加工企业的贷款。

(3)办理国务院确定的扶贫贴息贷款、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贫困县县办工业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其他财政贴息的农业方面的贷款。

(4)办理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

(5)办理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代理拨付,为各级政府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代理拨付。

(6)发行金融债券。

(7)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8)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

(9)境外筹资。

(10)办理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复习思考题

1.简述中央银行的业务。

2.简述商业银行的业务。

3.简述政策性银行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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