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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功能是如何体现的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融是指货币和货币资金的融通活动,市场是买卖和供求关系的总和,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金融市场是融通资金的场所。一般说来,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的买卖,借以实现投融资活动的“场所”。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正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向前发展。金融市场活动的其他参加者都与企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金融市场又是企业筹集和运用资金的最好场所。

第一节 金融市场概述

一、金融市场的概念

金融是指货币和货币资金的融通活动,市场是买卖和供求关系的总和,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金融市场是融通资金的场所。一般说来,金融市场是实现货币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的买卖,借以实现投融资活动的“场所”。这一概括属于广义的金融市场的概念。广义的金融市场,不仅包括各种金融工具的买卖,包括黄金、外汇等的买卖,还包括传统的银行借贷活动所形成的市场。而狭义的金融市场,则主要指通过买卖票据、有价证券而进行的融资活动。由于银行存贷款业务已在前面介绍,本章着重介绍狭义金融市场的其他内容。

金融市场在发展的最初阶段,一般都有固定的地点和工作设施,即有形市场,如证券交易所。但随着商品经济、科学技术和金融活动本身的发展,金融市场突破了固定场所的限制,而是通过现代通讯设施建立起来的网络进行交易活动,即无形市场。目前,呈现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同时发展的格局。

二、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金融市场与商品、货币、信用一样,是一个历史范畴,也是与股份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相伴生的一个经济范畴。证券交易所是金融市场的典型形式,它虽然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距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但它却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东西,而是商品货币经济和信用制度高度发展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社会生产必然是社会化大生产,而社会化大生产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生产规模大,耗资多;二是风险大,需要社会共同分担,以分散风险。而这两大特点决定了狭小的企业规模和单个资本难以胜任,这就需要有一个既能实现巨额资本集中,又能分散投资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社会资金自由流动的融资机构。对于前者,股份制、股份制公司诞生了,它既以股票从股东手里筹集了巨额资金,又由股东承担了风险。对于后者,证券交易所等金融市场也应运而生,它既为股份公司以股票、债券方式筹集巨额资金提供专门服务,也为股票、债券投资者(持有人)分散风险提供了场所和机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商品经济和信用制度的高度发展,它使股票债券的发行和流通成为可能。

在此背景下,历史上比较典型的金融市场———证券交易所相继出现。1613年设立的荷兰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一般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证券交易所。英国1773年由股票商在伦敦柴思胡同的乔那森咖啡馆正式组织了英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这就是今天的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美国1792年由24名证券经纪人在华尔街的一棵梧桐树下,订立了影响深远的“梧桐树协议”,以规范证券经纪人的交易活动,后来又在此基础上于1817年组建了纽约证券交易会,1863年更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现今香港的联合证券交易所,是由香港原来的四家交易所于1986年4月2日合并而成,其中历史最早的可追溯到19世纪末期。中国大陆第一家证券交易组织———上海股份公所,是1891年由洋商掮客在上海创办。1919年上海交易所诞生,使旧中国的上海也曾成为远东地区的金融中心。

新中国成立后,金融市场也曾存在了一个短暂的时期,但由于市场不统一,投机活动猖獗金融风潮迭起,加之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后,信用已全部集中于银行,取消了商业信用和国家信用,金融市场便随之消失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恢复了商业信用,中国大陆金融市场才逐渐恢复并繁荣起来。1981年,国家开始发行国库券。1984年诞生了新中国大陆第一张股票———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985年起,各家专业银行开始发行金融债券。随着“实贷实存”资金管理体制的实行,1986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开始出现。1991年10月,“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经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债券和股票、各种政府债券、大额定期存款单等金融工具陆续出现。

我国证券流通转让始于1986年,首先在沈阳、上海起步。1988年4月起,国家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债流通市场,1990年在全国开放。1990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同年12月19日该交易所正式挂牌营业。1991年初,我国第一种人民币特种股票即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B种股票在上海上市,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叩开了迈向国际市场的大门。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宣告成立。1992年7月,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开始了公有法人股的流通转让活动。1993年8月,淄博基金在上海证交所挂牌上市,拉开了封闭式基金在交易所上市的序幕,成为中国第一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基金。

随着金融市场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加强对其监管,规范其运作,已是当务之急。1992年12月17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以此来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同时,金融市场的法制建设也有一定进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法》等相继出台。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正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向前发展。

三、金融市场的基本要素

金融市场的要素包括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工具、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的组织形式等,其中基本要素主要指前四项。

(一)交易主体

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就是金融市场业务活动的参加者,它是由资金最终的供求双方和金融中介机构组成,具体包括:企业、金融机构、政府、个人、国外投资者和中央银行等。从一般意义来讲,它们有时是资金的需求者(短缺者),有时又是货币资金的供应者(盈余者或投资者)。其中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又有特殊作用,即除了融通资金外,政府具有金融宏观调控功能,金融机构如证交所具有为市场组织者提供中介服务功能,中央银行具有资金供求的调节者和金融市场的管理者的功能。

1.企业

企业是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也是整个经济活动的中心。金融市场活动的其他参加者都与企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金融市场又是企业筹集和运用资金的最好场所。当企业资金有盈余时,可以利用金融市场进行投资,并视其资金闲置长短选择不同的信用工具,或投资于货币市场,或投资于证券市场取得收益;当企业资金不足需要筹措资金时,企业可以从金融市场上取得资金,或是持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到银行办理贴现,或是以企业财产和各种有价证券作抵押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或是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从事市场是企业筹集各种资金,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金融投资的理想场所。

2.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运行的主导力量。①金融机构是短期金融市场的主要投资者,它们通过同业拆借、票据贴现、抵押贷款以及买进短期债券等向市场提供资金。②金融机构要向市场提供资金,首先要筹集资金。主要是利用吸收存款、拆借资金、出售短期债券、再贴现等筹集资金。③金融机构为金融市场提供各种信用工具,如存单、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或金融机构股份、投资基金股份等。它们一方面出售这些信用工具筹集资金,同时还以证券投资的方式购买政府债券、股票来运用资金。④金融机构是交易市场的媒介。它们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或一方面大量买进政府债券,另一方面又化整为零向企业和公众推销这些债券,从中获取利息收入或手续费和买卖差价收入。在金融市场上的短期有价证券,几乎都是金融机构作为媒介推销出去的。总之,无论短期金融市场,还是长期金融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以及国际金融市场都离不开金融机构,它们既是金融市场的资金供应者,又是资金需求者,也是市场交易的媒介。它们掌握着金融市场的主要资金,是金融市场运行中的主导力量,对资金的运用与市场变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3.政府

政府金融市场上,首先是资金的需求者。政府为了弥补财政赤字或刺激经济增长,利用国家信用工具来筹措资金,它在短期金融市场上发行短期政府债券———国库券,在长期金融市场上发行公债券等。由于政府债券的大量发行,每个银行、企业以及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拥有国债,因此政府部门对多事市场影响很大,并在金融市场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政府也是资金的供给者。它通过向地方财政、国有企业等公共部门,向民间特定的领域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稳定资金,来调整经济结构,或影响整个经济活动的规模。尽管财政资金的投放有时不通过金融市场进行,但财政资金的供应可以改变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求关系,因此,政府仍然可以被认为是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之一。

4.个人

个人主要是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个人的货币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可以在金融市场上用于各种投资。他们可以根据其投资目的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金融资产。如有的人投资以安全性为第一选择,就购买国债,或购买信誉卓著的公司股票和债券,这些证券风险小,但利率也较低;有的人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或红利收入,他就可以选择股票或一些质量稍差债券,相应要承担的风险也大;有的人资金闲置时间很短,可以投资于短期的国库券、存单或活期存款,这些资产利率低,但变现性很强。个人也是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者,当个人收入或储蓄不足,在购买汽车、住房发生资金困难时,也可以从金融市场上通过消费贷款而取得资金,以实现自己的消费行为。

5.国外投资者

随着金融市场向着国际化方向发展,国外投资者在各国金融市场进行筹资和投资的需求越来越大,这部分资金的流出或流入对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6.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作为国家管理金融事业的中心机构,为了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管理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积极参加金融市场的买卖活动。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既是资金的供应者,又是资金的需求者,并且是以资金供求的调节者和金融市场的管理者身份,实现金融市场上资金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

(二)交易客体

全融市场的交易客体即交易对象是货币资金。这主要是从金融市场一切活动的目的最终都导致货币资金融通这个角度来说的。因为无论银行的存贷款,还是股票债券的买卖,最终都是货币资金从盈余方流向赤字方。因而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与普通的商品市场的交易对象不同,它不是千差万别的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普通商品,而是单一的货币形态的“资金商品”或简称“货币资金”,即商品化的货币资金。与普通市场上商品的买卖不同,金融市场上的金融交易或买卖只是货币资金使用权的转移,而普通商品交易则表现为商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同时转移。一个健全、完善、发达的金融市场,能够向参加者提供众多的可供选择的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从短期的票据、国库券到长期的公债、公司债券和股票等一应俱全,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和不断创新,又极大地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还有另外一种观点认为,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各种金融性商品”,具体包括借贷活动中的信贷资金、证券市场上的各种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和黄金外汇等。

(三)交易工具

金融市场的交易工具或交易媒介是各种金融工具。所谓金融工具,又称信用工具,是金融交易活动的载体或证书。是具有一定格式的反映证券交易中的所有权或债权债务或权利义务关系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或证书。金融工具依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所有权凭证,如股票;二是债权凭证,如债券和票据等;三是权利义务关系凭证,如各类期货合约(合同)和期权合约等。金融工具的特征在第二章已作介绍,这里不再重述。

(四)交易“价格”

金融市场的交易价格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转移金融商品的所有权而形成的交易价格,如债券、股票、票据、外汇等;另一种是转移使用权而形成的价格,如存贷款等。前者交易价格一般为金融商品的所有价值组成,而后者交易价格只是将其代价或报酬即利息作为交易价格内容,所以利息率是其价格。在金融市场上,利率高低主要是由社会平均利润率和资金供求关系决定的,反过来,利率又对资金供求和流向起调节和导向作用。当金融市场上资金供不应求时,利率上升,利率上升一方面导致资金供应增加,另一方面又导致融资成本增加,从而减少资金需求;相反,利率下降又会减少资金供给,增加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使供求关系达到新的均衡。

(五)交易方式和交易的组织形式

金融市场的交易方式主要有现货交易、期货交易和信用交易三种。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交易所交易、柜台交易和中介交易三种。

四、金融市场的分类

从不同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对金融市场进行各种分类。这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金融市场的全貌和不同特征。

(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

这是按金融工具载明的期限的长短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所谓货币市场又称短期资金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金融交易活动所形成的市场。它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大额定期存款单市场和回购协议市场等。因为该市场活动的主要功能和目的偏重于满足交易者资金流动性,即迅速变成现款,取得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需要,即注重货币本身的功能,故称货币市场。而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融资活动所形成的市场。它包括股票市场、长期债券市场等。因为该市场的活动注重资本本身的功能,即注重资本增值、投资获利,故称资本(资金)市场。这是最基本的分类方法。

(二)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这是按照金融市场交易的层次或功能进行的分类。一级市场又称初级市场、发行市场,是指创造和发行新证券活动所形成的市场。二级市场又称流通市场,是指已发行的证券的转让、买卖活动所形成的市场。前者增加流通中的金融工具;后者并不增加流通中的金融工具。前者的功能在于创造出新证券,为发行人筹集资金;后者则为投资者手中的证券变现或分散风险提供交易机制和场所。一、二级市场具有密切关系,二者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首先一级市场决定二级市场,没有证券的发行市场,也就没有证券的流通市场;同时二级市场是一级市场的继续或延伸,对一级市场有重要影响,甚至可以决定一级市场能否健康生存。这是因为金融工具的生命在于流动,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变现(现款),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增值,只有在流动中才能分散风险,只有在流动中才更有吸引力。没有二级市场,一级市场难以生存。因此,二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相辅相成。

(三)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

这是按金融交易的场所和空间进行的分类。所谓有形市场指有固定的交易场地,在组织严密的特定交易场所中进行金融交易活动。例如股票的买卖,对股民来说,是在证券公司的营业大厅中进行的,而股票的交易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股票交易所中完成的。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营业厅中,也可以进行多种金融工具的买卖。所谓无形市场是指没有固定的交易场地,通过电话、电报、电传、电脑网络等进行的金融交易活动,如资金拆借、外汇交易等。随着电讯、电子计算机事业的日益发达,越来越多的金融交易利用现代化的信息传递手段,联成一个庞大无比的市场,实现快迅、安全的金融交易。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不能截然划分,两者能够相互衔接,相互转化。

(四)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

这是按证券交易方式中交割期限的不同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所谓现货市场,是指买卖成交后,很短的时间(当天或在三天以内)立即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活动所形成的市场。期货币场是指买卖契约成交时约定在较远的日期,如1个月、2个月或者3个月后才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活动所形成的市场。前者是钱货的对等转移;后者只先付很少的一点保证金,就可以做大买卖,它是更高级的市场形式。

(五)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

这是按地理位置或交易范围来进行的分类。其中国内市场又分为地方性市场和全国性市场;国际金融市场又可分为一般的国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

(六)其他金融市场

(1)按筹资者不同可将金融市场分为企业筹资市场、金融机构筹资市场和政府筹资市场。

(2)按交易对象不同可将金融市场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

(3)按金融工具的职能不同可将金融市场分为筹资投资市场和投机保值市场。

(4)按金融市场组织方式不同可将金融市场分为交易所市场、柜台市场和中介市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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