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产品加工业财务核算
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制度》。
一、财务核算的特点
(一)核算水平差异大
农产品加工行业中企业规模差异较大,既有大型、特大型的企业集团,又有数量众多的小工厂、小作坊,因此财务核算的水平也有较大差别。规模较大的企业财务核算健全、信息化程度高,一般实行会计电算化,使用ERP管理系统、用友、金蝶等财务软件。多数中小规模企业使用通用财务软件或自行开发财务软件进行核算。部分小企业仍处于手工管理、手工记账阶段,有的小作坊甚至未设立账簿。
(二)现金交易量大
农产品加工企业一般现金交易比较频繁,而且大宗现金交易比较多。一是收购环节大都采用现金交易,付款方式多为现金支付。二是部分农产品销售时直接面向终端消费市场,如面粉的销售,大都采用现金销售形式,坐支现金现象比较普遍。
(三)增值税计算抵扣,行业税负低
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由企业从税务机关领购后自行开具,并按照收购价13%的比例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农产品作为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收购发票使用数量较大。
由于国家政策对农业生产的税收优惠,农产品收购时以收购价款的全额计算进项税额,而销售时是以价税分离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再加上农产品加工行业本身经营利润率较低,有时会出现税金倒挂的情况。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长期低税负、零申报。
(四)物耗水平的合理性难以掌控
农产品在收购、储备、生产环节上因管理不善易发生霉变,极易形成非正常损失。但部分企业依靠农产品难以盘点的特点,对这一部分损失不作账务处理,全部计入原材料或生产成本。同时,农产品由于其产地和等级不同,其成份含量有所区别,投入产出比也就不同,个别企业往往会以成份含量低为借口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生产耗用数量,虚增生产成本,容易造成账外经营,或将虚购的原材料进行账面消化,制造购进与耗用的假象平衡。
二、财务核算主要内容及方法
企业的存货核算通常采用计划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两种方式。结合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核算现状,现以实际成本法的财务核算为例,简要介绍如下:
(一)材料采购
企业外购的原材料一般包括,主要材料(农产品等)、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外购材料的成本为企业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材料采购成本的费用。
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的成本主要包括扣除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收购价款、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挑选整理费、收购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等。具体会计处理为: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二)生产加工
生产成本是企业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人工(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等;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等。具体会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三)产品销售
企业销售产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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