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政府对银行的监管
本章摘要
1.银行系统的内在不稳定性决定了银行监管的必要性。银行系统内在不稳定性的表现为银行挤兑。银行挤兑是存款人集中大量提取存款的行为,这一种突发性、集中性、灾难性的危机。导致银行在面对挤兑存款时易于陷入两难境地的情况有:一方面,若设法满足纷至沓来的挤兑要求,则资产方面的损失就不可避免;另一方面,若置之不理,则会加剧恐慌,加剧挤兑危机,导致清偿能力危机。因此只有加强政府对银行的监管,方可避免挤兑的发生。
2.道德风险危机模型强调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与资产泡沫之间的关系。存款保险制度会引发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道德风险问题是引起20世纪80年代美国储贷危机的主要原因。克鲁格曼(Krugman,1998)认为,政府对国内银行负债的隐性或显性担保会导致国内银行借贷政策中的道德风险问题。由于有政府的隐性或显性担保,国内银行将投资于高风险领域,导致资产泡沫化。当资产泡沫破灭时,银行陷入困境。
3.金融恐慌模型解释银行危机:在戴梦德(Diamond)和戴博维格(Dybvig,1983)的银行挤兑模型中,银行将存款人的资金投资于长期项目。正常情况下,银行得到投资收益,存款人得到存款利息,实现好的均衡。如果挤兑发生,银行被迫收回长期投资以应对存款人的提取之需,银行和存款人都面临损失,实现坏的均衡。
4.银行危机具有很强的传染性:(1)由于信息的外部性,当存款者观察到银行经营业绩之间的强相关性时,信息传染就会发生。当一些银行倒闭时,其他银行的存款者会对由银行倒闭数目所提供的嗓音信号作出反应,提前支取存款,引起银行挤兑。(2)由于同业风险分担或共同参与支付清算系统的存在,银行间存在的信贷关系使银行危机借助于信贷传染渠道蔓延下去。
5.公共利益理论认为:金融监管的基本出发点首先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社会公众利益的高度分散化和市场缺陷的存在,有必要让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金融经济生活,通过管制来纠正或消除市场缺陷,以达到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
6.金融风险论认为:由于金融业高负债率的特点,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而且,金融业具有发生支付危机的连锁效应,即“多米诺效应”。因此,必须有一个权威机构对金融业实施适当的监管,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7.投资者利益保护理论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导致交易双方的不公平。银行的存款人往往处于劣势一方。因此,要求政府对信息优势方(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8.管制供求论将金融监管本身看成是存在供给与需求的特殊商品。从管制的需求看,金融监管是那些想从监管中获利的人所需要的。比如,现有的金融机构可能希望通过金融监管来限制潜在的竞争者;从管制的供给看,政府官员提供管制是为了得到对自身政绩更广泛的认可。因此,根据管制供求论,监管者具有通过过度监管来规避监管不力的动机。但这样却可能增加被监管者的成本,降低被管制行业的效率。
9.政府对银行监管的方法主要有:(1)存款保险制度;(2)最后贷款人安排;(3)金融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前两项称为“官方安全网”,最后一项为金融机构日常业务监管。
10.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根据其吸收存款的数额,按规定的保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存款机构破产而无法满足存款者的提款要求时,由存款保险机构承担支付法定保险金的责任。世界上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美国,美国根据1933年美国紧急银行法,由联邦政府创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
11.最后贷款人安排(Lender of Last Resort,简称LOLR),是一国中央银行履行“银行的银行”职能时,向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银行提供紧急援助的一种制度。其基本原则是:(1)防止恐慌造成的货币储备减少;(2)稳定整个金融体系,而不是单个金融机构;(3)缓解危机冲击的影响;(4)为一切有良好资产抵押的银行提供贷款,而不应拯救不好的银行;(5)紧急援助资金的数量不受限制,并执行惩罚性高利率。
12.审慎性监管(Prudential Regulation)的涵义:即监管出于审慎之目的,意味着监管当局有权更早和更有力地干预陷入困境的银行。金融监管实际上暗含两个前提,一是金融机构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不能保证能够永远做到足够的审慎;二是其审慎行为不仅影响其自身的利益,而且也会产生过高的社会成本。这两个前提的结合,才需政府的介入。从审慎出发,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包括以下内容:(1)市场准入监管;(2)业务范围监管;(3)经营内容的监管:如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4)市场退出机制监管。
13.1988年7月的资本金协议:《巴塞尔协议Ⅰ》主要是针对信用风险的管理。1996年,《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补充规定》认识到市场风险的重要。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确定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2004年6月26日新资本协议——《巴塞尔协议Ⅱ》,针对操作风险提出资本充足性要求,2006年底在G10开始实施。2007年我国银监会公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国有大型银行在2010年底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其他商业银行可在2011年以后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
本章习题集
一、名词解释
审慎性监管、存款保险制度、资本充足率、贷款五级分类法、银行挤兑、核心资本、银行次级债券
二、单项选择题
1.根据囚犯困境模型,当发生银行挤兑谣言时,存款者的理性选择是( )。
A.给定对方提款,自己提款 B.给定对方提款,自己不提款
C.给定对方不提款,自己不提款 D.A和C都对
2.根据( ),银行和政府之间的紧密关系使得存款者认为政府会对陷入困境的国内银行进行援助,因而缺乏对银行的选择和监督,导致银行系统的内在不稳定性。
A.囚犯困境模型 B.金融恐慌模型
C.道德风险危机模型 D.金融风险论
3.( )认为,政府对国内银行负债的隐性或显性担保会导致国内银行借贷政策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A.囚犯困境模型 B.金融恐慌模型
C.道德风险危机模型 D.金融风险论
4.( )认为,银行必须对保持存款者的信心特别关注。
A.囚犯困境模型 B.金融恐慌模型
C.道德风险危机模型 D.金融风险论
5.经济学家认为,单个银行的挤兑会通过( )渠道在银行系统中进行传染,导致其他银行的金融恐慌。
A.存款传染 B.同业拆借传染
C.信息传染 D.关联交易传染
6.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认为,金融监管的出发点是( )。
A.降低金融业的风险 B.保护信息劣势方的利益
C.得到对自身政绩更广泛的认可 D.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7.金融监管的( )认为,金融监管的目的是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A.公共利益理论 B.金融风险论
C.公共选择论 D.投资者利益保护论
8.( )将监管看成一种“租”,认为它是由监管者主动地向被监管者提供从而获益。
A.管制供求论 B.公共选择论
C.供给利益理论 D.投资者利益保护论
9.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质疑在于,它可能会导致金融机构的( )问题。
A.负债比率下降 B.不良资产比例上升
C.道德风险 D.逆向选择
10.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于( )。
A.更好地保护大额存款者 B.更好地保护中小银行
C.更好地保护大型银行 D.有利于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
11.按照国际通行的贷款风险分类法,将银行贷款资产的质量从高到低依次分为( )。
A.正常贷款、关注贷款、可疑贷款、次级贷款、损失贷款
B.正常贷款、次级贷款、关注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
C.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损失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
D.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
12.按照《巴塞尔协议Ⅰ》的规定,国际银行核心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不得低于( )。
A.8% B.12% C.50% D.60%
13.按照《巴塞尔协议Ⅰ》的规定,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 )。
A.8% B.12% C.4% D.16%
14.与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称为( )。
A.违约风险 B.利率风险
C.道德风险问题 D.证券风险
15.2004年6月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Ⅱ》,相比《巴塞尔协议Ⅰ》的进步在于( )。
A.突出了信用风险的重要 B.补充了操作风险的内容
C.突出了国家风险重要 D.补充了流动性风险的内容
16.1988年通过的《巴塞尔协议Ⅰ》将银行资本分为( )。
A.普通股与优先股 B.注册股本与实缴股本
C.国有股与私人股 D.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
17.《巴塞尔协议Ⅰ》重点强调的风险是指( )。
A.信用风险 B.操作风险
C.价格风险 D.流动性风险
18.《巴塞尔协议Ⅰ》将以借款人租住或自住的居住性房地产作全额抵押的贷款的风险系数定为( )。
A.20% B.40% C.50% D.100%
19.《巴塞尔协议Ⅰ》将银行对公共部门所属商业公司的债权的风险系数定为( )。
A.20% B.40% C.50% D.100%
20.下列不属于《巴塞尔协议Ⅱ》三大支柱的是( )。
A.最低资本要求 B.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C.存款保险制度 D.市场约束
三、多项选择题
1.根据囚犯困境模型,当发生银行挤兑谣言时,存款者的理性选择是( )。
A.给定对方提款,自己提款 B.给定对方提款,自己不提款
C.给定对方不提款,自己不提款 D.给定对方不提款,自己提款
2.经济学家认为,单个银行的挤兑会通过( )在银行系统中进行传染,导致其他银行的金融恐慌。
A.存款传染 B.信贷传染 C.信息传染 D.关联交易传染
3.按照国际通行的贷款风险分类法,银行贷款资产按质量除了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可疑贷款外,还包括( )。
A.呆滞贷款 B.呆账贷款 C.次级贷款 D.损失贷款
4.《巴塞尔协议Ⅱ》的三大支柱是( )。
A.最低资本要求 B.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C.存款保险制度 D.市场约束
5.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
A.信用风险 B.市场风险 C.操作风险 D.流动性风险
6.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作用是( )。
A.保护存款者利益 B.稳定金融体系
C.保证存款者的最低收益水平 D.以上都是
7.一般地,政府对银行的监管措施可归纳为( )。
A.存款保险制度 B.实施《巴塞尔协议》
C.实施审慎性监管 D.最后贷款人安排
8.一般地,政府的金融安全网包括( )。
A.存款保险制度 B.最后贷款人制度
C.金融当局的审慎监管 D.保证金制度
9.道德风险危机模型的基本观点是( )。
A.银行的道德风险导致资产泡沫增加
B.政府对国内银行负债的隐性或显性担保会导致国内银行借贷政策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C.信息不对称是引发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
D.任何引起存款者预期会发生挤提的事情都真的引起挤提
10.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认为( )。
A.金融监管本身是存在供给和需求的特殊商品
B.金融监管的出发点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C.金融监管是为了克服金融业的高风险特征
D.金融监管是为了克服市场不完全性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判断改错题
1.( )“最后贷款人”制度的主要目标是防止单个金融机构的破产。
2.( )存款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容易产生银行的逆向选择问题。
3.( )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会向银行提供中长期抵押贷款。
4.( )根据《巴塞尔协议Ⅰ》关于资本构成的规定,我国银行的实缴股本属于附属资本。
5.( )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的基本思想是通过政府监管来克服市场完全竞争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6.( )道德风险危机模型强调了金融机构的逆向选择与资产泡沫之间的关系。
7.( )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于它能更好地保护大银行。
8.( )由于信息的外部性,当存款者观察到银行经营业绩之间的强相关性时,信贷传染就会发生。
9.( )管制供求论强调“管制寻租”的思想,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寻求管制以牟取私利。
10.(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
11.( )1988年《巴塞尔协议Ⅰ》中规定银行资本对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
12.( )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Ⅰ》突出强调了市场风险。
13.( )通常,金融业的特殊性表现在其是一个低负债的行业。
14.( )通常,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存款保险机构对每位存款户承担全额赔偿的责任。
15.( )审慎性监管意味着监管当局无权更早和更有力地干预陷入困境的银行。
16.( )根据《巴塞尔协议Ⅰ》,累积优先股属于银行的核心资本。
17.( )按照《巴塞尔协议Ⅰ》的规定,国际银行核心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不得低于60%。
18.( )经济学家认为,单个银行的挤兑会通过存款传染渠道在银行系统中进行传染,导致其他银行的金融恐慌。
19.( )根据囚犯困境模型,当发生银行挤兑谣言时,存款者的理性选择是给定对方不提款时,自己不提款。
20.( )按照《巴塞尔协议Ⅰ》的规定,核心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6%。
五、填空题
1.银行挤兑的直接原因是银行资产负债表的( )特征。
2.道德风险危机模型强调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与( )之间的关系。
3.单个银行的挤兑往往通过( )和信贷渠道在银行系统中进行传染。
4.最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 )。
5.美国联邦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而形成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指标化及操作化的综合经营等级评定制度是( )。
6.《巴塞尔协议Ⅰ》规定,银行资本占( )的比率不得低于8%。
7.1988年《巴塞尔协议Ⅰ》突出强调了( )风险的计量和管理。
8.2004年通过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是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 )。
9.贷款五级分类法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类、关注类、( )、可疑类和正常类。
10.金融监管的公共选择论强调( )的思想,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寻求管制以牟取私利。
六、简答题
1.金融系统内在不稳定性的理论原因是什么?
2.银行危机的传染渠道有哪些?
3.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4.简述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内涵及原则。
5.请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银行挤兑这一现象。
6.美国金融监管上实行的骆驼(CAMELS)评级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7.一国政府对银行的审慎性监管包括哪些内容?
8.简述1988年《巴塞尔协议Ⅰ》关于银行资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及重要贡献。
七、论述题
1.试析存款保险制度隐含的道德风险问题。
2.试分析《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三个支柱的内容及意义。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审慎性监管
答:审慎性监管(Prudential Regulation),即监管出于审慎之目的。审慎性监管实际上暗含两个前提,一是金融机构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不能保证能够永远做到足够的审慎;二是其审慎行为不仅影响其自身的利益,而且也会产生过高的社会成本。这两个前提的结合,才需政府的介入。所以,根据审慎性监管原则,监管当局有权更早和更有力地干预陷入困境的银行。
2.存款保险制度
答: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对存款者利益提供保护、稳定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根据其吸收存款的数额,按规定的保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缴费投保,当存款机构破产而无法满足存款者的提款要求时,由存款保险机构承担支付法定保险金的责任。
3.资本充足率
答:资本充足率,指商业银行的资本总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风险加权资产等于银行各资产余额与其风险系数乘积的和。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保持在8%以上。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即核心资本充足率应保持在4%以上。
4.贷款五级分类法
答:贷款五级分类法,又称贷款风险分类法,是将贷款按信用风险大小划分为五种类别的一种风险控制方法。全部贷款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正常类是指借款人可以履行合同,按时足额偿还本息。关注类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贷款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能力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可疑类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和担保也肯定会造成部分损失。损失类指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和必要的法律措施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一部分。
5.银行挤兑
答:银行挤兑,又称挤提,是指因经营不善、投资失败、有破产传闻或遭受外来冲击等而出现存款人集中、大量提取存款的情形,是一种突发性、集中性、灾难性的危机。存款人的挤兑行为往往会发展成商业银行挤兑风险甚至传染到其他金融机构直至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
6.核心资本
答:核心资本是银行资本的一部分,是银行抵御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包括权益资本和公开储备,1988年《巴塞尔协议Ⅰ》规定,核心资本占银行资本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0%,核心资本占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应不低于4%。
7.银行次级债券
答:银行次级债券,指由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根据1988年《巴塞尔协议Ⅰ》关于银行资本构成的规定,商业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计入银行的附属资本,并且相对于发行股票补充资本的方式来说,发行次级债券程序相对简单、周期短,是一种快捷、可持续的补充资本金的方式,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其发行规模不断扩大。
二、单项选择题
1.(A);2.(C);3.(C);4.(B);5.(C);6.(D);7.(D);8.(B); 9.(C);10.(B);11.(D);12.(C);13.(A);14.(B);15.(B);16.(D);17.(A);18.(C);19.(D);20.(C)。
三、多项选择题
1.(A、D);2.(B、C);3.(C、D);4.(A、B、D);5.(A、B、C、D); 6.(A、B);7.(A、C、D);8.(A、B、C);9.(A、B);10.(B、D)。
四、判断改错题
1.(错误)将“防止单个金融机构破产”改为“稳定整个金融体系”。
2.(错误)将“逆向选择”改为“道德风险”。
3.(错误)将“中长期”改为“临时性”。
4.(错误)将“附属”改为“核心”。
5.(错误)将“完全竞争”改为“不完全竞争”。
6.(错误)将“逆向选择”改为“道德风险”。
7.(错误)将“大银行”改为“中小银行”。
8.(错误)将“信贷”改为“信息”。
9.(错误)将“管制供求论”改为“公共选择论”。
10.(错误)将“英国”改为“美国”。
11.(错误)将“资产”改为“风险加权资产”。
12.(错误)将“市场风险”改为“信用风险”。
13.(错误)将“低”改为“高”。
14.(错误)将“全额”改为“最高限额”。
15.(错误)将“无权”改为“有权”。
16.(错误)将“核心”改为“附属”。
17.(错误)将“60%”改为“50%”。
18.(错误)将“存款传染”改为“信息传染”。
19.(错误)删除“自己不提款”中的“不”。
20.(错误)将“6%”改为“4%”。
五、填空题
1.(期限错配);2.(资产泡沫);3.(信息传染);4.(美国);5.(CAMELS评级制度,或骆驼评级制度);6.(风险加权资产或风险资产);7.(信用);8.(市场约束);9.(次级类);10.(管制寻租)。
六、简答题
1.金融系统内在不稳定性的理论原因是什么?
答:(1)银行内在不稳定性的表现为银行挤兑。银行挤兑是存款人集中大量提取存款的行为,是一种突发性、集中性、灾难性的危机。金融系统存在的这种内在不稳定性的现实原因是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期限错配特征,银行负债(主要是存款)的期限较短,而银行资产的期限较长且流动性差。当银行的流动性需求超过银行短期资产价值时,银行挤兑就会发生。如果整个金融系统出现流动性危机,金融危机就会发生。那么,在理论上如何解释挤兑导致的银行系统内在不稳定性呢?主要有以下三种理论解释。
(2)囚犯困境模型。银行挤兑往往是由于谣言四起,存款客户不再放心将钱存在银行,在这种情况下,每个存款者都会权衡是否提取存款,权衡的结果往往是:无论给定对方何种策略,自己的最佳策略就是提款。而这一各自进行理性算计的结果显然从整体上看并不是最佳的。因为,存款者纷纷去银行取回存款,在很短的时间内,银行又无法筹措大量的现金,最终的结果就是银行倒闭,很多人只能取回银行存款的一部分,甚至是完全收不回来。这种情况往往就是现实生活中许多银行因挤兑风潮倒闭的根源。
囚犯困境模型说明当事人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每个人都按照自身眼前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事,只要银行无法充分保证未来的流动性需求总能顺利得到满足,就可能导致银行挤兑发生。
(3)道德风险模型。道德风险模型强调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问题与资产泡沫之间的关系。研究道德风险与金融危机关系的最具代表人物是克鲁格曼,他认为,政府对国内银行负债的隐性或显性担保会导致国内银行借贷政策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资本充足率低且缺乏谨慎监管的国内银行由于有政府的担保而投资于高风险领域,导致资产泡沫化。当资产泡沫破灭时,导致国内银行资产负债急剧恶化,陷入困境。而银行和政府之间的紧密关系使得存款者认为政府会对陷入困境的国内银行进行援助。因此,从本质上看,国内银行的不良贷款与政府支出是等价的。
(4)金融恐慌模型。该理论认为,银行将存款人的存款投资于经济中的长期项目,在正常情况下,银行的贷款得以支持长期经济投资,存款人得到存款利息,经济实现好的平衡点。但是,如果某种原因使得存款人确信他人会提前提取存款,那么每一个存款人的理性选择是立即从银行提取存款,结果导致所有存款者都受到较大损失,经济实现的是一个坏的平衡点。
因此,银行挤兑是理性的且存款者的预期具有自促成性质,即任何引起存款者预期挤兑会发生的事情都会导致挤兑现实地发生,而与银行本身的健全与否无关。如果所有的人都不提取存款,那么,所有存款者的福利都增加。尽管如此,在预期给定的情况下,单个存款者提前提取存款能增加个体的福利。这意味着存款者试图离开即将倒闭银行的行为将使得所有人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害,而且每一个存款者都有提前提取存款的激励。因此,当所有的存款者选择逃离时,银行挤兑和金融危机很快就会发生。
2.银行危机的传染渠道有哪些?
答:当单个银行倒闭时,如果对整个金融系统不具有传染性,也没有必要花大力气对银行实施监管。但不幸的是,经济学家告诉我们,银行危机具有很强的传染性。
(1)信息传染。由于信息的外部性,当存款者观察到银行经营业绩之间的强相关性时,信息传染就会发生。因为,根据信息的溢出效应,多家银行的风险投资收益具有正的相关性,假定具有耐心的存款者能获得银行风险投资项目结果的完全信息,如果一组银行的存款者首先观察到银行投资的坏的结果,就会导致这些银行倒闭。其他银行的存款者会对由银行倒闭数目所提供的嗓音信号作出反应,并在获得他们的存款银行的风险投资结果信息之前就对这些银行进行挤兑。单个银行的挤兑会在银行系统中进行传染,导致其他银行的金融恐慌。
(2)信贷传染。由于同业风险分担或共同参与支付清算系统的存在,银行之间存在一定的信贷关系。这种信贷关系会使银行危机借助于信贷传染渠道蔓延下去。银行系统的负债网络会使得流动性问题或银行倒闭在银行系统中得以传染。一些经济学家认为,银行的不确定性并不来自于消费时间模式的不确定性,而是来自于消费位置的不确定性。旅行存款者可以在一个地方存款,而在另一个地方消费。如果目的地银行倒闭,那么旅行存款者就会在其开户的银行提前取款,当流动性需求超过这家银行的资产时,这家银行也将倒闭,从而银行挤兑从旅行目的地传染到了旅行出发地。
(3)由银行危机的传染性而引发的风险,经济学家称之为“银行业系统风险”。所谓银行业系统风险,是指系统性事件造成的连锁反应给银行业带来的风险。而这种银行业系统风险的存在使银行危机的社会成本加大。因此,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十分必要。
3.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答:金融监管理论,是在政府管制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对金融业特殊性的分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目前,金融监管的理论依据主要有:社会利益论、金融风险论、投资者利益保护论及管制供求论与公共选择论。它们的论证各有自己的侧重点,但相互之间也有一定交叉。
(1)公共利益理论。该理论是建立在政府拥有完全信息、政府为社会福利服务以及政府具有完全信用三个假设基础上,认为由于市场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以及不完全竞争等问题,私人不可能去监管那些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只有通过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才能够克服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改善金融机构的治理水平,从而提高金融运行的效率以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公共利益论认为,金融监管的基本出发点首先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社会公众利益的高度分散化和市场缺陷的存在,有必要让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金融经济生活,通过管制来纠正或消除市场缺陷,以达到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目的。
当然,管制也会带来额外的成本,可能会对金融体系运行的效率产生不利影响。但该理论认为,只要监管适度,就可以在增进社会公众整体利益的同时,将管制带来的成本降到最低水平。
(2)金融风险论。该理论主要从关注金融风险的角度,论述了对金融业实施监管的必要性。首先,由于金融业高负债率的特点,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以银行为例,其资本只占很小的比例,大量的资产业务都要靠负债来支撑,并通过资产负债的匹配来达到盈利目的。在其经营过程中,利率、汇率、负债结构和规模、借款人偿债能力等因素的变化,使得银行业时刻面临着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成为风险聚集的中心。而且,金融机构为获取更高收益而盲目扩张资产的冲动,更加剧了金融业的高风险和内在不稳定性。其次,金融业具有发生支付危机的连锁效应。作为整个国民经济中枢的金融体系,其中任一环节出问题,都会引起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后果。不仅单个金融机构陷入某种危机,极易给整个金融体系造成连锁反应,进而引发普遍的金融危机,更进一步地,由于现代信用制度的发达,一国的金融危机还会影响到其他国家,并可能引发区域性甚至世界性的金融动荡。
金融风险的这些内在特性,决定了必须有一个权威机构对金融业实施适当的监管,以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3)投资者利益保护论。在经济生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会导致交易的不公平性,即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能利用这一优势来损害信息劣势方的利益。如,对于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者来说,对自己所在金融机构的风险,会比存款人和投保人更加了解,他们就有可能利用这一信息优势为自己牟取利益,而将风险或损失转嫁给投资者。因此,这就要求政府对信息优势方(主要是金融机构)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4)管制供求论。管制供求论将金融监管本身看成是存在供给和需求的特殊商品。从管制的需求看,金融监管是那些想从监管获得利益的人所需要的。比如,现有的金融机构可能希望通过金融监管来限制潜在的竞争者;消费者需要通过监管促使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收费。从管制的供给看,政府官员提供管制是为了得到对自身政绩更广泛的认可。由此可见,是否提供管制以及管制的性质、范围和程度最终取决于管制供求双方力量的对比。根据管制供求论,监管者具有通过过度监管来规避监管不力的动机。但这样却可能增加被监管者的成本,降低被管制行业的效率,并从而受到抵制。
(5)公共选择论。供给选择论与管制供求论有很多相似之处:它同样运用供求分析法来研究各利益集团在监管制度提供过程中的相互作用。不同之处在于,该理论强调“管制寻租”的思想,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寻求管制以牟取私利。监管者将管制当作一种“租”,主动地向被监管者提供以获益;被监管者则利用管制来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
4.简述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内涵及原则。
答:(1)最后贷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简称LOLR),是一国中央银行履行银行的职能,向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银行提供紧急援助的一种制度安排,其目的是防止暂时流动性危机向清偿危机和系统性危机的转化。
(2)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向可能或已经发生信用危机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支持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如《美国联邦储备法》规定,作为最后借款人,美联邦储备银行可以向会员银行提供临时性抵押贷款。
(3)在央行充当LOLR角色时,既可以是出于对正遭受流动性危机银行的关注,并向其提供紧急流动性支持便利;也可以是出于系统安全考虑,向正经历大量现金挤提的所有银行供应超额准备,以维持银行系统整体的稳定性。
(4)最后贷款人的一般原则。归纳起来有以下五点:第一,最后贷款人的首要职责是防止恐慌造成的货币储备减少。第二,最后贷款人的主要目标是稳定整个金融体系,而不是单个金融机构。第三,最后贷款人的存在不是为了避免危机的发生,而是缓解危机冲击的影响。第四,最后贷款人应为一切有良好资产抵押的银行提供贷款,而不应拯救不好的银行,其目的是防止恐慌蔓延到好银行。第五,中央银行紧急援助资金的数量不受限制,并执行惩罚性高利率。
5.请用信息不对称理论分析银行挤兑这一现象。
答:(1)银行挤兑,又称挤提,是指因经营不善、投资失败、有破产传闻或遭受外来冲击等而出现存款人集中、大量提取存款的情形,是一种突发性、集中性、灾难性的危机。存款人的挤兑行为往往会发展成商业银行挤兑风险甚至传染到其他金融机构直至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
(2)信息不对称理论是近年来出现的重要理论,其主要内容是:第一,交易双方对信息的获得是不对称的,一方知道确切的真实信息,而另一方却不知道真实信息。第二,交易活动的参与人可以利用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对买方进行欺骗,这就是隐蔽信息和隐藏行动。第三,隐藏信息将导致“逆向选择”,即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发生扭曲,质量好的产品被挤出市场,而质量差的产品却留在市场,出现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第四,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方法就是将信号传递给缺乏信息的买方或买方诱使卖方披露全面而真实的信息。
(3)正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可能遭受挤兑。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外界出现一些不利因素时,可能会出现关于银行倒闭的传说,而存款人不了解银行具体情况,会有人抢先提款。这时人们意识到:如果别人都去提款,银行就会倒闭,而自己将无法获得补偿。虽然大家都不提款,银行可能经营正常,存款人不会受损。但在无法确定别人行为时,大家都预期他人会取款,所以,大家纷纷取款,结果引发了挤提。最终的结果就是银行倒闭,很多人只能取回银行存款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分存款都拿不到。这种情况往往就是现实生活中许多银行因挤兑风潮倒闭的根源。
(4)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挤兑的案例。弗里德曼曾说,1929年经济大危机的导火索就是一次突如其来的挤兑风潮。当时有谣言称美国银行经营困难,行将倒闭,于是引发挤兑风潮。美国银行界一向有危急时刻相互援手、共渡难关的惯例,但由于美国银行是一家犹太人开设的银行,反犹主义在银行界非常强烈,于是美国银行在大家袖手旁观下只能关门大吉。本来美国银行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业银行,但它的名字太刺眼了,以至于人们认为美国最大的银行都已经破产,随后即引发全国性的挤兑风潮,金融危机发生。
(5)避免银行挤兑的可能措施有:一是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提高存款人的信心;二是增加信息的披露,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6.美国金融监管上实行的骆驼(CAMELS)评级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骆驼评级制度,正式名称是美国联邦监管机构内部统一银行评级体系。它是美国三大联邦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使用同一个标准评估体系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而形成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指标化及操作化的综合经营等级评定制度。
该评级制度主要从五个方面考察、评估银行的经营状况,即:资本充足状况(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收益状况(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新的CAMELS制度重新调整了一些评级项目,新增了市场风险敏感性指标S(Sensitivity to Market Risk),能够有效地协助监管当局发现金融机构出现失常情形的苗头。
(1)资本充足状况:银行的资本是银行赖以从事一切业务活动的基础。考察银行资本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资本充足率指标,它要求银行资本要达到其风险加权资产的一定比例,以弥补可能的资产损失。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规定,核心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不得低于50%,资本总额与风险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2)资产质量:一家银行的资产质量是衡量一家银行总体经营状况最重要的依据。按照国际通行的贷款风险分类法,将银行贷款资产的质量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简称“贷款五级分类法”,其中,后三类统称为不良贷款。这种分类办法可以较为科学地反映贷款的实际动态。
(3)管理水平:在对银行管理水平进行评级时,却没有比较客观的数据。因此,管理水平是一个综合指标,它反映的是银行经营者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技术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
(4)收益状况:在发生损失时,银行盈利是抵补损失的第一道防线。衡量一家银行盈利水平的一个重要比率是资产收益率(收益/总资产)。若银行的资产收益率持续保持在1%以上,资本收益率(收益/自有资本)在15%以上,就说明该银行的经营状况良好。
(5)流动性:流动性是指资产转换为现实购买力的难易程度。银行保持足够的流动性是为应付存户的提款和满足客户的贷款需求,因此,对银行流动性的监测和控制是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一些比例性指标来确保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6)对市场风险的敏感程度:主要考察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及股票价格的变化,对金融机构的收益或资本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程度。
7.一国政府对银行的审慎性监管包括哪些内容?
答:审慎性监管(Prudential Regulation),即监管出于审慎之目的。审慎性监管实际上暗含两个前提:一是金融机构在其日常经营活动中不能保证能够永远做到足够的审慎;二是其审慎行为不仅影响其自身的利益,而且也会产生过高的社会成本。这两个前提的结合,才需政府的介入。所以,根据审慎性监管原则,监管当局有权更早和更有力地干预陷入困境的银行。审慎性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是中央银行对新设机构进行的限制性管理。中央银行对新设机构核准与否主要是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经济发展需要;二是新设机构的资本数量;三是对金融机构法人及主要从业人员的要求。此外,监管当局还对设立金融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实施合并,规定了相应的标准或采用适当的原则。
(2)业务范围监管。金融机构一旦许可成立后,应按照许可的营业范围从事金融活动,不得越线。例如,许多国家的金融法律中都规定,存款货币银行只能经营短期信贷业务,长期融资由投资银行办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经营创造存款货币功能的支票存款业务;一般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必须分开,机构必须分设。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已经通过多种途径渗透到证券、保险等各个行业,金融业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
(3)金融机构经营内容的监管。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还要接受管理当局的定期检查,以确定金融机构的金融状况。包括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指监管当局对银行进行不事先通知的实地检查,以防银行因事先得知要检查而隐瞒真相。
非现场检查,比较成功的是美国的骆驼评级制度,正式名称是美国联邦监管机构内部统一银行评级体系。它是美国三大联邦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使用同一个标准评估体系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而形成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指标化及操作化的综合经营等级评定制度。该评级制度主要从五个方面考察、评估银行的经营状况,即:资本充足状况(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管理水平(Management)、收益状况(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新的CAMELS制度重新调整了一些评级项目,新增了市场风险敏感性指标S(Sensitivity to Market Risk),能够有效地协助监管当局发现金融机构出现失常情形的苗头。
(4)市场退出机制监管。各国监管当局都非常重视对有问题金融机构的挽救,避免因单个金融机构经营不善而引起大的社会震动。对于那些面临严重困境的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在责令其采取纠正措施之外,还可能从维护行业稳定的角度出发,通过提供临时性的贷款予以必要的紧急援助。如果这些措施仍不能使其摆脱困境,监管当局则可能尽力促成其他金融机构对该金融机构进行合并或收购。如果这种努力仍未见效,监管当局就会或者直接出面接管该金融机构,或者宣布该机构倒闭,并对其进行清算。
对于倒闭或濒于倒闭的银行,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一般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处理:①清偿法。FDIC宣布银行破产,并为每个存款户清偿最高达10万美元的存款;然后,再清理该银行的破产资产,与银行的其他债权人按份额分割清理所得资金。实际中,FDIC总是力图避免使用这种方法。②购买并承担法。FDIC动员一家经营良好的银行和濒于倒闭的银行进行合并,合并者购买濒于倒闭银行的全部资产,并承担其全部负债。这是FDIC最常用的一种方法。③直接协助法。FDIC将和联邦储备体系一道,向濒于倒闭的银行提供贷款,以帮助它们渡过难关。尤其是当濒于倒闭的银行规模巨大,倒闭的社会后果严重,而安排别的银行进行合并又很困难的时候,FDIC还可能采取特别的措施对它进行援助。
8.简述1988年《巴塞尔协议Ⅰ》关于银行资本管理的主要内容及重要贡献。
答:为防止银行出现大规模的危机,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正式通过了《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管委员会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Ⅰ》。其主要内容包括:资本的组成;标准化比率规定;风险系数的计算标准。
(1)资本的组成。银行资本由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构成。核心资本由银行股本和从税后留存利润提取的公开储备组成。附属资本由非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补偿性储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人从属债务组成。两部分之间应维持一定的比例,即核心资本占银行全部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0%。
(2)标准化比率规定。国际银行的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即资本充足率目标应不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核心资本占总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0%。
(3)风险系数的计算标准。风险系数的计算标准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表内和表外项目进行了不同的划分。
①表外资产项目的风险按“信用换算系数”划分为从“无风险”到“十足风险”四级。以0、20%、50%、100%给定信用风险换算系数。表外风险资产的计算公式为:表外风险资产=∑表外资产额×信用转移系数×表内相对性之资产的风险系数。
②表内资产项目的风险分为从“无风险”到“十足风险”四级,以0、20%、50、100%给定风险系数。表内风险资产的计算公式为:表内风险资产=∑表内资产额×风险系数。其中,风险系数为0的资产是:现金;对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其他债权;以本国货币定值并以此通货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融通资金的债权。风险系数为20%的资产是:对多边发展银行的债权,以及由这类银行提供担保,或以这类银行发行的债券做抵押品的债权;托收中的现金款项。风险系数为50%的资产是:以完全用于居住用途的房地产做抵押品的贷款。风险系数为100%的资产是:对私人机构的债权;对公共部门所属的商业公司的债权;固定资产投资;不动产和其他投资;其他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所有其他资产。
(4)《巴塞尔协议Ⅰ》的重要贡献。①第一次提出了资本充足率指标,并明确了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8%(其中核心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比重不低于4%)的标准目标比率。②它表明监管者真正认识到国际银行体系健全和稳定的重要,各国银行的监管标准必须统一。这种安排则考虑到了银行的国别差异,以防止国际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③意味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过渡,使之成为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监管准则。
七、论述题
1.试析存款保险制度隐含的道德风险问题。
答:(1)所谓“存款保险制度”,它是一种对存款者利益提供保护、稳定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根据其吸收存款的数额,按规定的保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缴费投保,当存款机构破产而无法满足存款者的提款要求时,由存款保险机构承担支付法定保险金的责任。
(2)所谓“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最早使用在医疗保险分析中,是指在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做出损害保险人利益的行为。这是一种参加保险后的个体在防范风险上的努力反而使风险比保险之前更大的一种市场现象。
一般意义上的道德风险是指由于经营者或市场交易的参与人得到了第三方的保障,使其因自身决策或行为引起损失时不必完全承担责任,甚至可能得到某种补偿,这种情况将“激励”他们倾向于做出风险较大的决策,以博取更大的收益。
(3)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存款保险制度在对银行存款提供保护和对危机银行进行救助时,改变了存款者、投保银行、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其实施过程可能会激化全面的道德风险,这便是存款保险制度的根本缺陷。存款保险制度错误的激励在下列几方面体现出来:
①存款者的道德风险。作为保险受益人的存款者对存款保险公司和外部社会存在着道德风险,这是存款保险制度固有的缺陷。假如没有存款保险制度,因为存款可能因银行的倒闭而血本无归,存款者会积极对存款银行的风险和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并据此对银行进行监督与制约。但是,由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存款人失去了关注银行风险状况的动力,存款保险制度所提供的错误的激励机制把存款人的监督责任转移给了存款保险公司。
②存款银行的道德风险。就投保银行而言,存款保险制度强化了道德风险。金融市场上众多的金融工具使银行能够在承担过度风险的同时,通过投资分散化来降低总体风险水平。这就使银行产生了承担风险的冲动。而多数银行的组织性质为有限公司制,这又为风险操作提供了进一步保障。但是,由于银行始终面临存款人的监督和挤兑的威胁,有限责任公司的这种副作用会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来自存款人的威胁已足以使银行主动约束其投资行为、有效控制经营和财务风险。然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后,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保护意味着对吸收存款的机构施加的惩戒不复存在,在银行倒闭时存款者可以获得来自存款保险机构的赔偿。市场约束的弱化导致投保银行在制定经营策略时将存款保险视为一种可以依赖的重要因素,倾向于从事高风险高利润的业务,从而增大了其承受的不适当的风险,最终引发更严重的道德风险。
③监管机构的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激化了包括存款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监管机构的道德风险。由于监管机构主要向政府负责,工作重心是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定,而稳定的主要标志又是银行不倒闭。若一国的银行有相当大比重为国有银行的话,由于政府能从银行的盈利中获得大量的税利,会更倾向于用存款保险基金来支持银行,拖延银行倒闭的时间。结果反而会延误纠正金融机构错误、停止损失的时机,使损失进一步扩大。如1982年,当利率的上升开始导致美国的储蓄机构破产时,监管机构本应立即发现问题、遏制储蓄机构向房地产业的进一步放款及关闭陷于危机的机构,但其竟然修改会计制度以防止危机暴露,最终导致储贷危机的发生。
2.试分析《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三个支柱的内容及意义。
答:《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产生过程及实施情况。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推出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即《巴塞尔协议Ⅱ》的第一个征求意见稿。新协议提出了一个能对风险计量更敏感、并与当前市场状况相一致的新资本标准,明确将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纳入风险资本的计算和监管框架,并要求银行对风险资料进行更多的公开披露,从而使市场约束机制成为监管的有益补充。2004年6月26日,10国集团一致通过《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巴塞尔协议Ⅱ》的最终稿,并决定于2006年底在10国集团开始实施。此后,25个欧盟成员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表示将利用新协议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表示将采取积极措施克服困难实施新协议。2007年我国银监会公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要求国有大型银行在2010年底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其他银行可在2011年以后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实施新资本协议,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支柱,分别是: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市场约束。
(1)最低资本要求。这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第一支柱。将其视为保证银行稳健经营的中心因素。
①目标比率规定:要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为8%,并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了不同的测量方法。
②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包括标准法、初级内部评级法及高级内部评级法。第一,标准法,即根据借款人的外部评估结果确定其风险权重,权重层级分为0、20%、50%、100%、150%五级。针对不同的债务主体,新资本协议规定银行对国家及央行债权风险不再按是否属经合组织成员国划分,而按外部出口信用评级结果核定;对银行、金融机构债权风险,既可按实际外部评级结果而定,又可按国家信用风险权重下调一级的简便方法处理;对非金融企业债权风险权重,按外部评级结果确定。第二,当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和信息披露达到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后,银行可采用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使用自己测算的风险要素计算法定资本要求。其中,初级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测算与每个借款人相关的违约概率,其他数值由监管部门提供;高级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测算其他必须的数值。
③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该协议也提供了不同层次的方案以备选择。例如,在量化操作风险时,《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了三个处理方案:一是基本指标法,资本要求可依据某一单一指标(如总收入)乘以一个百分比;二是标准法,将银行业务划分为投资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和其他业务,各乘以一个百分比;三是内部计量法,由银行自己收集数据,计算损失概率。
④资本比率的计算:在计算资本比率时,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乘以12.5(即最低资本比率8%的倒数),再加上针对信用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就得到分母,即总的风险加权资产。分子是监管资本,两者相除得到资本比率的数值。总的资本比率不得低于8%。
(2)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它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第二支柱。
①作用及目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作为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认为外部监管的目的是确保银行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程序,借以评估银行在认真分析风险基础上设定的资本充足率,并对银行是否妥善处理了不同风险的关系进行监督。
②监管当局监督检查有四大原则:第一,银行应具备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第二,银行管理者应意识到目前所处的经济周期,进行严格、具有前瞻性的压力检验;第三,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及其战略;第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③监督方法。为了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总体风险相匹配,监管当局可以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稽核等方法审核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④处理方法。当银行资本低于需求水平时,监管当局要及时对银行实施必要的干预,加强对银行的监测,限制支付股息,要求银行准备并实施满意的恢复资本充足率的计划,要求银行立刻筹措额外资本。
(3)市场约束。这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第三支柱,其目的是对最低资本要求(第一支柱)和监督检查(第二支柱)的补充。
①作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强调市场纪律(市场约束)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助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性的潜在作用。
②主要方法:一是披露信息。它在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以及资本充足率四个领域制定了更加具体的定性、定量的信息披露内容,使信息披露更具操作性。二是政府不采取宽容和援救做法。
因此,贯穿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三大支柱的核心是鼓励银行投资和改善风险管理系统,应用先进的风险计量方法正规、系统地分析各种风险暴露的违约概率和损失率,进而更加有效地管理和更加精准地控制银行面临的种种风险,以获得更强的核心竞争力,取得更高的收益。
(4)意义。《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开创了国际金融合作的典范,其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在全球建立了统一的银行监管框架,为国际银行业的监管提供了统一标准,有利于平等竞争。《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银行的资本准备金管理、银行资产的风险管理、银行的监管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统一的规定,从而使不同国家的银行可以进行比较,便于国际间银行的监督管理。
②强调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且对一些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计算做了有益的尝试。
③把表外业务也列入风险资产的衡量框架中,监管内容更全面,约束力更强。
④开创了国际金融合作的典范。《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是通过各个国家协商制定出来的银行监管统一协议,各国执行《巴塞尔协议Ⅰ》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情况良好,一定程度上是国际金融合作成功的典型案例,为以后的金融合作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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