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和期末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一)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不可能使流入银行的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则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记入“业务及管理费”科目的借方。
(二)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银行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例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二、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
银行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银行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时,如果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银行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银行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银行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银行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银行产生负面影响;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银行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4)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金融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期末,如果银行所持有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应按照二者的差额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户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期末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在原来已确认的资产损失的数额内转回。这里的“已确认的损失的数额”,是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贷方实有数额。此时应当编制上述分录的相反分录。
复习思考题
1.固定资产有哪些特征?
2.固定资产有哪些分类?
3.固定资产增加和减少的渠道有哪些?
4.简述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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