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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实训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院认为,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运输合同存在及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托运人在将货物交付运输时向原告进行了保险,该批货物在A航空公司承运期间发生灭失,A航空公司应负赔偿责任。被告B航空公司作为签发人,应对合同下的货物运输负有责任,但鉴于被告A航空公司承诺赔偿,B航空公司可不再承担责任。因此,在保险人对托运人理赔后,保险人取得了代位权。

项目二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实训

学习情境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历史并不长,但发展非常迅速,从初期只限于运输贵重商品和鲜活商品,已发展到运输纺织品、土产等普通商品。对于国际航空运输的货物保险,也就显得必要。在国际上,比较常用的是由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航空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协会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协会航空运输货物罢工险条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航空运输保险条款》,其中基本险别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附加险为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

实训目标

1.掌握国际航空运输保险的险别划分;

2.理解国际航空运输中“声明价值”的概念;

3.熟悉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的承保范围和责任起讫;

4.了解国际航空运输保险的发展趋势。

实训准备

1.上网浏览“锦程物流网”查找有关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的内容。

2.上网浏览“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网站”,查找有关的内容。

实训工具

《航空运输保险合同》一份。

实训提示

一、航空运输保险有两个基本险别:航空运输险和航空一切险

航空运输险,对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击、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放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轻浮、坠落或失踪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航空一切险,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还负责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投保上述任何一种基本险别外,经过协商还可以加保附加险。

航空运输保险的责任起讫是“仓至仓”,即自被保货物运离保单上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至货物到达保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为止。

如果未进仓,以被保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30天为止;如果不卸离飞机,以飞机到达目的地的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如在中途港转运,以飞机到达转运地的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俟装上续运的飞机时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二、航空运输的索赔

航空货物运输所承运的货物,由托运方交承运方起,承运方即对所运货物负责任,直至承运方将货物交收货方为止,这一段时间称这承运责任期间。因装卸、运送、保管、交付过程不妥善,而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事故,称作货损货差。

航空公司是承运人,航空运单是交货凭证,作为航空运输代理如外运公司,也有自己的运单(空运上又称航空分运单),航空运单和航空分运单背面,均有责任划分和赔偿条款。

第一,航空货物运输中,如果发生货损货差,首先追查责任方,是代理人责任还是承运人责任。不论是哪方责任一般均按《华沙公约》条款进行赔偿,也就是按航空总运单、分运单背面条款进行赔偿。一般根据货物计费重量,最高赔偿为每千克20美元,其余部分由货主向保险公司提赔(即货物在出运前办理了保险)。

第二,进口货物在卸机后,如有残损或短少,民航须在48小时内向飞机承运人提出。

第三,外运公司作为货主代理人,应尽力维护货主利益,在与民航交接货物时,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件数短少时,应在接货的同时,取得民航货运的商务记录,届时凭此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

第四,航空快件的运输与一般货物运输一样也有索赔条款,每个代理的快件运单背面均有说明。如果快件在传递过程中丢失,也要追查在哪个环节上丢失,责任方在哪里。每份国际快件的最高赔偿为100美元。凡是委托外运公司快件代理出口的快件,如有丢失,外运公司一般免费提供一次寄件。

第五,索赔通知与诉讼时效。根据《华沙公约》的规定,在货物遭受损害的情况下,收货人或有关当事人应于收到货物之日起7天之内提出书面通知。在延迟交货的情况下,收货人应于货物收到之日后14天之内提出索赔通知。如在以上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则作为托运人放弃该项索赔。

第六,1955年的《海牙议定书》对托运人提出的书面通知做了修改,由原来的7天改为14天,延迟交货由原来的14天改为21天。诉讼在两年内提起,即从货物到达之日或从运输终止之日起。过了该期限没有提起诉讼,则作为托运人放弃了该项诉讼权利。

实训案例及解析

某保险公司诉A航空公司、B航空公司货物运输赔偿纠纷案

原告:某保险公司

被告: A航空公司、B航空公司

法院:某法院

审理时间: 1992年

【案情】

1991年12月6日,原告某保险公司接受某公司(托运人)对其准备空运至米兰的20箱丝绸服装的投保,保险金额为73 849美元。同日,由被告A航空公司的代理B航空公司出具了航空货运单一份。该航空货运单注明:第一承运人为A航空公司,第二承运人为C航空公司,货物共20箱,重750公斤,该货物的“声明价值(运输)”未填写。A航空公司于1991年12月20日将货物由杭州运抵北京,12月28日,A航空公司在准备按约将货物转交C航空公司运输时,发现货物灭失。1992年,原告对投保人(托运人)进行了全额赔偿并取得权益转让书后,于1992年5月28日向B航空公司提出索赔请求。B航空公司将原告索赔请求材料转交A航空公司。A航空公司表示愿意以每公斤20美元限额赔偿原告损失,原告要求被告进行全额赔偿,不接受被告的赔偿意见,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分析与判决】

法院认为,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运输合同存在及合同条件的初步证据。该合同的“声明”及合同条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不违反1955年《海牙议定书》的规定,且为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规则所确认,故应属有效,对承运人和托运人具有相同的约束力。托运人在将货物交付运输时向原告进行了保险,该批货物在A航空公司承运期间发生灭失,A航空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原告在赔偿后取得代位求偿权。由于托运人在交托货物时,未对托运货物提出声明价值并交付必要的附加费,所以A航空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是合理的。被告B航空公司作为签发人,应对合同下的货物运输负有责任,但鉴于被告A航空公司承诺赔偿,B航空公司可不再承担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该案是原告拒绝被告A航空公司承诺按责任限额赔偿而引起,故责任在原告。

法院判决如下:

一、航空公司赔偿原告15 000美元;

二、航空公司给付原告自1993年2月1日至判决生效日15 000美元的活期存款利息:

三、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案情分析】

本案中,首先在托运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是保险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在保险人对托运人理赔后,保险人取得了代位权。

英语在线

Multiple choice:

1. The scope of freight forwarder's service on behalf of consignees includes________.

A. booking space with selected carrier

B. attending to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s

C. weighing and measuring the goods

D. taking delivery of the goods from the carrier

2. A document which is issued by the carrier or his agent to enable the consignee or his forwarding agent to take delivery of the import cargo is called________.

A. airway bill

B. delivery order

C. ocean bill of lading

D. shipping note

3. Which of the following risks is not covered in FPA coverage?________

A. general average

B. sinking of the vessel

C. civil war

D. collision

4. Which of the following do fixed costs involve?________.

A. administrative costs

B. cost of officers and crew

C. cost of repairs and maintenance

D. loading and unloading expenses

5. For an air Way bill,the following elements must be shown on it:________

A. the shipper and the freight forwarder

B. the airports of departure and destination

C. shipping mark and shipping space

D. the goods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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