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成本会计制度
成本会计制度是组织和从事成本会计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具体依据。因此,正确地制定和执行成本会计制度是做好成本会计工作的重要条件。企业成本会计制度要以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制定和执行成本会计制度,可以使企业的成本会计工作有效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保证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规范、及时和有用。
一、成本会计的原则
成本核算原则是会计人员在成本核算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企业成本会计工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的成本会计准则。在成本核算中,种种不确定的因素给正确计算企业成本带来了困难。因此,依据成本会计原则进行成本会计工作,对于协调各种成本计算目的,促进成本计算制度化,提高成本信息的可靠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成本会计一般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也称为实际成本原则。尽管会计计量的属性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的要求,财务会计是以历史成本作为主要计量属性的,而成本会计主要是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以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资源耗费为依据。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和人工等费用,都要按实际成本计价;二是对固定资产折旧必须按其原始成本和规定的使用年限计算;三是对成本对象要按实际成本计价。必须指出,实际成本计价并不排斥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方法,但必须合理计算成本差异,月终编制会计报表时,将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可见,即使管理当局出于成本计划管理的需要,对有关费用和成本制订计划或定额,但最终都必须调整为实际成本来反映。
(二)分期核算原则
企业作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其生产经营活动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资料,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经营管理及相关经营决策的需要,并发挥成本会计的控制作用,企业必须将其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个相等的成本会计期间,分期进行成本核算,以便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有关存货成本与销货成本。分期进行成本核算,不仅有助于及时地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且有助于对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的耗费情况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加强成本控制。
必须指出,成本核算的分期,与产品的成本计算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论是生产性企业还是劳务性企业,成本核算工作,包括费用的归集、汇总与分配,都必须按月进行。而完工产品的成本计算,则与生产类型有关,可以定期进行,与成本核算期一致;也可以是不定期的,与成本核算期不一致。
(三)合法性原则
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多方面的,除了日常经营活动外,还有其他方面的经济活动,因而费用的用途也是多方面的,并非都应计入产品成本。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令和制度等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就不能计入产品成本。如根据目前制度的规定,企业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买无形资产以及对外投资,这些经济活动都不是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其支出都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应计入产品成本;又如,企业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发生的非常损失,都不是由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也不应计入产品成本;再如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应该作为期间费用,与当期的收入配比,不能计入产品成本。乱计和少计生产费用,都会使成本计算结果不实,从而不利于企业成本管理。因此,每一个企业都应遵守国家关于成本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四)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要求企业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如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的划分方法等)应尽量保持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保证各个会计期间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具有可比性。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一般应根据企业生产的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成本。成本方法一经确定,没有特殊的情况,不应经常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原有成本计算方法的,企业应在会计报告中,就改变的原因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等进行披露。
(五)权责发生制原则
在成本核算过程中,许多费用的发生期间与应归属的期间往往不相一致。为了按月分析和考核成本和费用,正确计算各月损益,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处理费用的发生问题,特别是正确处理跨期摊提费用。权责发生制要求在成本核算时,对于已经发生的支出,如果其受益期不仅包括本期,而且还包括以后各期,就应将其作为预付费用按其受益期分摊,不能全部列作本期费用;对于应由本期负担但尚未支出的费用,则应将其作为应付费用先行预提计入本期费用中。成本核算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能使成本信息较为准确地反映成本责任,从而为正确计算损益提供可靠的依据。
(六)成本-效益原则
在进行成本核算时,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步骤、费用分配方法、成本计算方法等,都应根据每一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从决策的角度或企业管理的其他方面来说,总是希望成本计算得越细越好,其提供的成本信息越多越好,其实不然。由于有些成本信息的获得需花费相当多的成本,因此,在选择成本计算方法时,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通过比较提供资料所用的成本与由此而获得的效益,来决定究竟要提供哪些成本信息,并对一些次要的成本费用信息,采用简化的成本核算方法,从而达到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的效益的目的。例如,有些虽属产品直接耗用的原材料,但由于数额不大,不必直接计入产品成本,可先计入制造费用,然后通过分配再计入产品成本。又如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属于本期实际受益但尚未付出的费用,也应计入本期成本,但如果发生的数额较小,对成本影响不大,则可以在实际支付时计入支付月份的成本。
二、成本会计的基础工作
(一)正确确定财产物资的计价和价值结转的方法
企业拥有的财产物资,其价值要随着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使用消耗,转移到成本费用中去。这种转移额的大小,取决于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在具体使用中有不同的选择,如存货计价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加权平均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使用年限法还是加速折旧法,不同的财产物资的计价和价值结转的方法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核算结果。因此,财产物资的计价和价值结转方法也是影响成本计算准确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保证成本指标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比性,企业在成本计算中应在诸多可选择的财产物资的计价和价值转移方法中,选择适合于企业的处理方法。这些方法一经企业选用,就应保持稳定,不能随意改动以人为地调节成本费用和利润。
(二)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正确计算成本费用,必须遵循各项成本核算制度。
1.建立健全有关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制度
原始记录是成本核算工作的首要条件。进行成本核算和分析,都要以数据可靠、内容齐全的原始记录为依据。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
定额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利用和消耗以及获得的成果等方面所应遵循的标准或应达到的水平。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是成本会计中编制成本计划,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的重要基础。
3.建立健全材料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
企业中物资的收发、领退,都要认真计量,填制必要的凭证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做好这项工作,不仅是正确计算成本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加强物资管理、资金管理的有效措施。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为了分清企业内部各单位的经济责任,简化和加速成本费用的核算工作,必须制定厂内计划价格。
(三)建立健全成本考核制度
成本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进行有效的成本管理的保证。完善成本责任制度,必须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度
为了推行成本责任制度,合理考核和分析每一责任单位的成本和业绩,企业应创造条件计算出每一责任单位的责任成本。
2.建立健全内部成本管理体系
在成本管理中,内部成本管理体系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该系统的完善程度,运行是否合理,不仅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环节及所有部门、职工能否一致地服务于成本目标的实现,而且直接关系到成本责任制度的推行。因此,应建立一个运行自如,合理的内部成本管理体系,使之逐步完善。
3.建立健全成本考核制度
在成本会计制度中,不仅要计算成本,并对成本指标进行分析,而且还需进行考核。应建立一套成本考核的收集、整理、对比、计算方法和程序,使成本考核成为制度。
4.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奖惩制度
在计算出经营成本及责任成本之后,应对各责任单位发生的可控成本进行分析和考核,实行规范、严格的奖惩制度,以鼓励先进,督促落后,调动各部门及人员不断降低成本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竞争能力的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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