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纳税申报实训指导

纳税申报实训指导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但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亦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四、纳税申报实训指导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一)纳税申报的期限

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10日内申报,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预缴所得税申报;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方式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但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亦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另外,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三)纳税申报内容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