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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是指组织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离开了这些条件,就不能有效地开展会计工作。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是从会计实践中抽象出来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财务会计基本前提可以概括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与权责发生制五项。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称为会计年度。现代企业财务会计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本前提或基本假设。

第三节 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会计所处的环境极为复杂,会计面对的是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面对这些变化不定的经济环境,就不得不作出一些合理的假设,对会计核算的对象及其环境作出一些基本规定,即建立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为会计假设。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是指组织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离开了这些条件,就不能有效地开展会计工作。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也是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离开这些前提条件,就不能构建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是从会计实践中抽象出来的,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财务会计基本前提可以概括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与权责发生制五项。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这些特定单位在经营或经济上具有独立性或相对的独立性。要开展会计工作,首先应明确会计主体,也就是要明确会计人员的立足点,会计为谁记账、算账、报账。会计人员只为特定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工作。每一会计主体不仅与其他会计主体相区别,而且独立于其本身的所有者之外。也就是说,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而不是其他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也不是企业所有者的财务活动。明确会计主体就是要求会计人员明白,他们所从事的会计工作必须站在这个特定会计主题的立场上来开展工作。

从理论上说,会计主体的规模并无统一的标准,可大可小。它可以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一个独立的法律个体;法人主体都是会计主体,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甚至非盈利机构或一个企业组织下属的分支公司和几个法人主体构成的一个经济实体都可以构成会计主体。但是,从财务会计的角度来看,会计主体应是一个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特别是需要单独反映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编制独立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实体。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将按照既定的目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会按它的现时形式和现时的方向,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不会面临破产,需要进行清算。这是绝大多数企业所处的正常状况,这样的会计主体,其所有资产将按照预定的目标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如期偿还。

财务会计的一系列方法都是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为前提的。例如,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才能按历史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才可以按其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如果企业不具备持续经营的前提条件,而是已经或即将停止营业、进行清算,则需要处理其全部资产,清理其全部债权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要采用所谓的清算基础。

三、会计期间

对于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既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它不会面临停业清算,企业就不能等到结束其经营活动时才去进行结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为了定期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向有关各方提供信息,需要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较短的经营期间。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称为会计年度。我国一般以日历年作为企业的会计年度,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世界各国企业的会计年度起讫日期并不统一,例如,有的企业以本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为一会计年度,有的企业以本年的4月1日至下一年的3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此外,企业还需按半年、季、月份编制报表,即把半年、季度、月份也作为一种会计期间。

从理论上讲,将会计年度的起讫点定在企业经营活动的淡季(如果有的话)比较适宜,因为在企业经营活动的淡季,各项会计要素的变化较小,便于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特别是便于计算确定本会计年度的盈亏,而且由于淡季的经营业务较少,会计人员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办理年度业务结算,便于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西方国家许多企业的会计年度结算日就是处于营业活动的淡季。然而,将会计年度的起讫日定在营业活动的淡季也有其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淡季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年末财务状况往往缺乏代表性。例如,年末所反映的短期偿债能力有可能比年中其他时间的结果要好。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季度和月份。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提供信息要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有大量的、错综复杂的经济业务。为了实现会计目的,企业会计必须综合地反映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这就要求有一个统一的计量尺度。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最适合充当这种统一的计量尺度。

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尺度,为会计计量提供了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问题。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为了简化会计计量,也便于会计信息的利用,在币值变动不大的情况下,一般不考虑币值的变动。然而,由于世界性的通货膨胀给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对于财务会计报告如何反映通货膨胀影响的这种客观要求有逐渐增长的趋势,并因此产生了通货膨胀会计。

要实际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除了应明确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尺度以外,还需要具体确定记账本位币,即按何种统一的货币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在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多种货币的情况下,需要采用某种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登记入账。

五、权责发生制

现代企业财务会计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本前提或基本假设。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计制,它要求对会计主体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各项业务,凡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本期收入,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符合费用确认标准的本期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付出,均应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反之,凡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款项,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也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不符合费用确认标准的款项,即使在款项本期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处理。显然,权责发生制所反映的经营成果与现金的收付是不一致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在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权责发生制较之收付实现制具有较大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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