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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银行的发行准备政策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34年8月1日,并由四川善后督办公署命令组织“四川地方银行兑换券准备库”,专司发行保管事宜,将截至1934年7月31日止发行之钞券共计563万元,连同六成现金准备,四成保证准备,一并移交该准备库接收。四川地方银行纸币发行准备空虚的原因,反映了地方银行受制于地方军政长官的通病。

第四节 地方银行的发行准备政策

除上述国家及特许银行和商业银行外,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发行银行——即省市立银行。我国的省银行,渊源于清咸丰二年(1852年)户部招商于京内外设立的官银钱号,民国改元以后,各省将官银钱号改办省银行,发行纸币,代理省库。在北洋政府时期,省银行是各省地方领袖的金融地盘,全省财政的支持与预算亏绌的弥补,都依赖发行纸币为挹注,因此省券的发行大半由各省财政厅核准,对于财政部之呈报仅属于追认备案性质。省券的发行成为支持省财政的柱石,中央政府虽三令五申,限制发行,而各省银行视若具文,对于发行准备更难保充实,所发纸币多不能兑现。

根据1928年的一份调查研究,各省银行发行的纸币不能兑现非常普遍:(1)直隶省银行为本省军政各费调达的枢纽,年来以军事影响,滥发纸币达1 600万元,因省政府命令,停止兑现,遂一律变为不兑换纸币。(2)山西省银行自奉晋战事发生后,阎锡山特颁布集中现金命令,所发纸币均变为不兑换纸币。(3)山东发出不兑换纸币,最初以直鲁联军名义,在北京发行军用券300万元,后虽陆续收回焚毁,尚余20万元未曾收回,本省方面,原定发行800万元军用票,虽规定按月抽签收回办法,然流通社会者甚多,价格低落至二三折。其次则为银行券,总额共有2 300余万元,其中在江苏安徽发行及流通省外者,约1 000余万元,在本省发行者,约1 300余万元,自1927年9月19日颁布停兑命令后,一律变为不兑换纸币。(4)河南、陕西、甘肃三省,属冯玉祥势力范围,其所发出不兑换纸币,有西北银行券及流通券二种,总额若干,无从调查。(5)东三省官银号所发之奉票,流行区域极为广大,除奉、黑、吉三省外,且及于北京和山东蓬莱等处,其总额有谓为四亿元者,有谓四亿六七千万元者,有谓为六亿元者,因时局关系,价格涨落极不安定,对三省金融界,影响最巨。(6)江西地方银行滥发之纸币,总额约达一千数百万元,因该行停闭,其所发出纸币停止兑现,竟跌至二、三折行使。(7)湖北省官银号因为停办,以致官银票价格顿落,几成废纸。(8)云南自1926年起,市面金融忽起恐慌,全市无一现洋,不兑换纸币日见充斥。(9)贵州省银行发行的黔币,亦因政府变局变为不兑换纸币。(82)其他省银行发行的不兑现纸币,还有许多。四川银行于1923年发行纸币100万元,有60万元未曾兑回。同年,四川官银号发行纸币二百六七十万元,全数未兑,此外还有四川官立、半官立银行、军队发行的纸币以及重庆地方银行券、重庆川康银行券、廿一军粮契税券等种。1931年,山西省银行停兑,发行额或说4 700万元,或说7 000万元,甚至有谓1亿元者。1933年,宁夏省银行停兑,发行额百余万元。云南富滇银行发行不兑纸币,至1931年数达1亿元左右,后由富滇新银行以二折换给新银行纸币。(83)如此巨额的纸币停兑,对于持有者而言无疑是一种财富的劫夺。

省银行的出现和纸币发行是政治不统一的结果,其发行的纸币多依靠命令或军队强制推行,一旦政权更替,失去靠山,纸币无法兑现,只有折价行使或完全成为废纸。南京国民政府鉴于省券为统一币制与集中发行的一大障碍,所以也力图采取措施收缩和限制省银行的发行。1928年6月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上,即提出“全国纸币归国家银行一家发行,其余银行不准印行纸币,其已印行者由国家银行派员点验基金并限期收归取消之”。并特别强调“军阀时代滥发纸币无相当基金者应由政府审查后确定办法,于相当期间收回销毁”。陈行认为纸币不应贻祸人民、省银行不应有发行权。李铭认为“发行权属于国家银行,故银行条例亦明订禁止发行”。贝祖诒指出“中国应设立国家银行,已为确定之原则”,但在当时条件下,财政无统系,中央与地方未能确定划分,因此国家银行颇不易实行,其职权或反因此损其威信,而制度亦随以破坏。他也强调虽然当时取消省银行的条件尚不成熟,但政府宜设法限制,亦宜规定。(84)从后来的实际情形来看,地方银行的发行权依然维持。1935年3月11日,南京国民政府通过了《设立省银行或地方银行及领用或发行兑换券暂行办法》13条。据统计,1932~1935年间省市立银行发行兑换券数额占总发行额的比例也较高(表1-14)。

表1-14 地方银行发行兑换券统计(1932~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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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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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处行名应为“四川地方银行”,因四川省银行是四川地方银行难以为继结束后,于1935年11月1日正式开业。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全国银行年鉴》(1936年)。

上述银行的发行准备情形由于缺乏系统的资料无法进行全面评价,但从一些个案情况来看,发行准备不足的情况仍极严重。1933年9月,四川地方银行成立,以调剂金融、统一币制为职责,发行10元、5元、1元券三种。该行承货币紊乱之后,对于发行颇为慎重,现金准备极为充足,为监督兑换券发行事务,还专门成立了由财政处处长、银钱业同业公会主席及常务委员、市商会主席、会计师,以及绅商界中负有声望和具专门学识者19人组成“兑换券准备金检查委员会”。1934年8月1日,并由四川善后督办公署命令组织“四川地方银行兑换券准备库”,专司发行保管事宜,将截至1934年7月31日止发行之钞券共计563万元,连同六成现金准备,四成保证准备,一并移交该准备库接收。但就在准备库接收后,因当时军需浩繁,发行额继续增加,且由廿一军提借应用,以致准备金短缺而限制兑现,地钞几乎成为一种“命令纸币”,截至1935年6月14日止,其流通额为32 003 263.4元,其准备金仅1 241 944.88元,占发行额3.88%。(85)1935年据四川财政特派员调查报告,指出“四川地方银行计发行纸币3 307万余元,而现金准备共只306万余元,去六成之数甚远,足征省市钞问题,在今日仍极严重,亟有待政府之整理也”。(86)四川地方银行纸币发行准备空虚的原因,反映了地方银行受制于地方军政长官的通病。所以,即使到法币改革以后,地方银行发行准备的移交和省钞的整理依然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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