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央银行经营普通银行业务
一、中央银行普通业务的内容
就世界范围内中央银行制度发展史考察,在中央银行制度自然演进的最初阶段,各国中央银行多经营普通银行业务,通过与商业银行的竞争而获取优势。20世纪之后,随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初步形成,中央银行开始脱离普通银行之窠臼,而负一国金融币制之重大责任。于是,“论者主张中央银行之不得兼营普通银行业务,殆无二致”。(450)中央银行不应经营普通银行业务,不与商业银行竞争,近代以来已成为学者和银行家所公认的中央银行经营原则之一。
但是,近代中国的中央银行,自户部银行开始,即经营普通银行业务。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成立后,继承了这一“传统”,继续经营普通银行业务。从《中央银行条例》所规定的中央银行的业务范围可以看出,它与中、交两行以及许多普通商业银行有着很多共同之处。以至于中央银行内部有行处认为,“本行业务,除国府授予之特权外,几与普通银行完全相同”。(451)
中央银行成立后所经营的普通银行业务,主要有以下内容:
(1)经营普通汇兑业务。《中央银行条例》规定,办理汇兑为其业务内容之一,因此中央银行的很多分支行处都在经营汇兑业务,汇兑业务成为中央银行所经营的最主要的普通业务。例如,中央银行贵阳分行成立后,几乎控制了当地的汇兑业务,其中既有公款汇兑,也有普通商业汇兑。1935年6月,贵阳汇出汇款约200万元弱,贵阳央行承兑90%以上;汇入汇款约300万元弱,贵阳央行承介约95%。汇水行市,均以贵阳央行为转移。(452)
(2)收揽普通存款。《中央银行条例》规定,“收受各项存款”为中央银行业务之一,这一规定可谓十分宽泛,和普通商业银行吸收存款没有任何区别。因此,国民政府中央银行之存款项下,包含三大部分:①为政府存款;②为银行存款;③为私人存款。其中,前两项存款无可非议,而吸收私人存款则备受争议。
对于是否应当收受普通商号和私人存款,中央银行内部存在不同意见。一些分支行处认为应积极吸收普通存款,主张“社团商号及个人之存款,尤应广事吸收,并照普通市拆计息,以资招徕”。(453)但是,中央银行业务局则认为:“存款方面,如非属公款范围以内,固不必高利吸收,以贻同业口实,但凡属公款,均应妥为招徕,尽量收存,即或酌增存息,亦无不可。”(454)业务局更强调和重视吸收公款。
因此,中央银行各地分支行处在实际业务中,有的吸收普通存款,有的则不吸收。普通存款在中央银行内部所占比例也不尽相同。在中央银行总行的存款构成中,私人存款虽是构成部分之一,但其所占比例并不高。如第四章表4 2所示,商号及个人存款在中央银行1932年的存款总额中,占2.8%,1933年占4.2%。另以1935年8月31日中央银行存款为例,私人存款占4.84%(见表4 19)。虽然私人存款所占比例并不高,但中央银行吸收普通存款则为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
表4-19 中央银行存款分类统计(1935.8.31) (单位:元、%)
资料来源: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6.
(3)经营普通放款业务。《中央银行条例》对中央银行的投资放款业务作出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因此,直接进行商业投资放款业务的分支行处并不多见。在中央银行自身看来,其“对于一切商业放款限制綦严,诚足以表示国家银行与普通银行之区别,营业界线至为明显,数年以来始终不渝”。(455)但是,确有一些分支行处在从事普通放款业务。例如,开封分行即从事“贷放盐商借款,一个月期利率开月息一分”。(456)而且,在中央银行的放款科目中,也有商号及个人一项。如第四章表4 5所示,对商号及个人放款在中央银行1932年的放款总额中占1%,1933年占0.6%。
国民政府中央银行自成立后,一直从事普通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这是不容否认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央银行的存放业务主要是与政府和同业的往来,对工商业及个人的存放款所占比例微乎其微。因此可以说,国民政府中央银行“是一个中央银行职能突出、商业银行职能微不足道的国家银行”。(457)
二、中央银行经营普通业务的原因
对于中央银行不经营普通商业银行业务,这一已得到当时很多先进国家中央银行遵守的经营原则,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领导阶层应该不会不清楚。但其为何仍从事普通银行业务?中央银行经营普通业务,是当时主客观环境制约下的一种产物。
首先,就主观方面而言,中央银行成立后,力量有限,需要通过经营普通业务获取利润。虽然有学者认为,中央银行“应在设立之初即充实基金,巩固基础,基金足,基础固,自无须与各行竞争。否则若因其薄弱而许以兼营普通业务,是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458)但是,对于上台不久的南京国民政府来说,财政困窘,根本无力拿出更多的资金立即创办一个实力雄厚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开办资本仅有2 000万元,而且其中大部分还是通过发行债券筹借所得。因此,成立后的中央银行需要“自力更生”,通过经营普通业务获取利润,以维持自己的生存。同时,中央银行成立后,特权不特,功能不全。尤其是中央银行无法独享发钞权,无法立刻集中普通银行存款准备金,从而极大地限制了中央银行其他职能的开展和发挥,因而不得不从事一些普通银行业务。当时有人认为,在经济落后国家,“新设立之中央银行信用未著,能力薄弱,若遽禁其与他行竞争,则将立于不利地位,而不能自存”。(459)这种观点并非完全没有合理性。
其次,就客观环境而言,近代中国金融业发展落后,而且分布极不平衡,很多情况下客观上需要中央银行经营一些普通业务。
在中央银行制度形成过程中,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最初一直经营普通商业银行业务,尤其是资本主义经济较为落后、银行体系不发达的国家,更是如此。如法兰西银行,因为法国资本主义发展落后,股份银行组织稀少,而疆域辽阔,资金运送困难,为发展工商业,法兰西银行不能不普遍设立分支行处,兼营商业银行业务。从某种程度上讲,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同样问题。中国经济落后,金融业发展滞后,除了上海、天津、汉口等都市外,广大农村和内地,金融机构落后,银行稀少,尤其是在一些地区,只有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这样,完全限制中央银行经营普通银行业务,无疑会阻碍当地民众和工商业获取金融服务的机会,从而会影响当地经济民生。
例如,1933年12月,中央银行设立兰州分行,“于是兰州始有组织完备之银行”。兰州分行设立前,甘肃“省外汇兑皆操于一二钱庄银号之手,故得任意操纵抬高汇水,闻最高时每千元有高至百元者。自中央银行分设兰州后,该行天津、上海皆有分行,故汇水已日趋平稳矣”。(460)又如,福建浦城,地居闽浙赣三省之冲,交通便利,闽北浙南赣西各县之进出口货物,均以其为枢纽。然而当地金融落后,“既无钱庄,又少当铺,金融甚形枯涩”。邮局汇兑收汇水甚高,每元六分。1935年8月,中央银行办事处成立以来,“减低汇水,申汇每千八元,杭汇五元,邮局因亦自动减为每元三分”。汇水降低,市面称便,“商民裨益匪鲜,对于社会经济,亦有极度之进展”。(461)
甚至在一些地区,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本来并不兼营其他普通业务,但因当地金融机构匮乏,当地商民为寻求金融服务而要求中央银行兼营普通汇兑等业务。例如,四川三台“自中国银行歇业后,与成渝各地汇款仅赖少数商号与邮局而已,而商号与邮局规模均甚狭小,因此往往周转不灵,且汇水涨落不定”。中央银行所设立的三台收税处,最初专办川北盐税收解事宜。而“地方官厅及商会等法团,以该处尚无有力之金融机关纷纷请求收税处开办汇兑,以期金融活泼”。(462)三台收税处兼营汇兑业务后,汇价“遂告平稳,人民称便”。(463)
同样,对于中央银行吸收普通存款和经营普通放款,都应该结合当时的现实,尤其是结合金融业和工商经济的发展现状,进行评判。如梁钜文即主张:“经济幼稚之国,信用事业未行发达,中央银行尤宜多吸收存款,以充营业资金。”(464)崔晓岑也认为:“如本国银行业臻发达,则中央银行可不必接收私人存款,如本国银行业尚在幼稚时代,则中央银行所到之处,似无理由阻止人民不得运用银行之便利,而为之存款也。”(465)
对于经营普通放款,中央银行蚌埠办事处曾作出这样的解释:“承做工厂放款事属商业银行范围,各国中央银行制度所不许,但处目前我国状态之下,工厂已达垂危之境,为安定社会,维持民生计,胥有赖于中央银行者,盖中央银行为国家金融机关,其资力权力厚于普通银行,易收事半功倍之效。”因而认为,中央银行应对工商企业的抵押放款、票据贴现,尽量接受,这样既可直接维护工厂生计,又可间接促使农村发展、商业繁荣,还能通过与工商界的接触,加强人民对中央银行之信仰。(466)鉴于这一时期国内工商业发展遇到的严峻形势,其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总之,中央银行成立后,经营普通商业银行业务,既是其自身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很多地区金融业落后的需要和对一般商业银行不足部分的补充,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因此不能简单地用先进国家或现代中央银行理论原则而加以彻底否定。但是,因经营普通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相竞争,中央银行受到商业银行和金融界很多人士的指责与诟病,这对其职能的健全与发挥,不无负面影响。
三、中央银行的盈利分析
中央银行因享有各种特权,因而不能利用特权与普通银行竞争,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也是近代先进国家中央银行重要经营原则之一。对这一原则,国民政府中央银行高层有着清醒认识。宋子文在中央银行开幕式上即曾信誓旦旦地表示: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银行,“乃代为国家做事,非以营业为目的,与普通银行性质固异,即与他种国有营业机关性质亦不相同。盖国家银行之业务,当以全民之利益为目标,不当以银行自身之利益为目标”,中央银行“决不与一般银行钱庄,争目前自身之利益”。(467)在第一次行务会议上,宋子文再次强调:“本行之性质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不以牟利为目的。”(468)
如果说宋子文对于中央银行营利还有所遮掩,那么孔祥熙就任总裁后,则更加直截了当地强调中央银行的营利功能。孔祥熙曾明确指出:中央银行“为国营事业机关,自应以奉行国策、服务社会为首要,但既是国营金融及经济事业机关,不能不注意为国家生利,因为能生利的国营事业才有存在的价值”。他并以乡下人养鸡为比喻,认为“乡下人养鸡不是养着玩的,却希望它生蛋,那不生蛋的鸡,常是首先被宰或卖掉的,不生利的国营事业,等于不生蛋的鸡,就难免于裁并。二则能生利之国营事业,才真正有裨于国计,有益于民生,政府办理众人之事,不论军事政治,在在需要款项,不能不向人民征收捐税,如果国营事业能生利,其利益自然要解缴国库,直接可以帮助军事政治各种设施,间接可以减轻人民赋税的负担,所以不论从事业本身,或是国计民生说,国营事业机关于奉行国策、服务社会之余,又须注意为国家生利,为公家尽职,才是确尽职责之道”。(469)孔祥熙的说法看似不无道理,但他将中央银行等同于一般国营事业的说法和做法,无疑忽略和抹杀了中央银行的特殊地位与职能,同时这种中央银行应积极为政府营利的观念,自然与银行界所希望的中央银行不与民争利相违背。
虽然宋孔二人的说法有所不同,但是在两人任总裁期间,中央银行盈利快速增长的事实却是完全一致的。如下表4 20所示:
表4-20 中中交三行历年纯益统计 (单位:元、%)
续 表
说明:—指数据缺失。
资料来源:中央银行数据来自《中央银行营业报告》1928~1937年上期,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 672(1),“指数”系根据“数额”计算得出。中国银行数据来自《中国银行资产负债表》(1928~1936),《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三。交通银行数据来自《交通银行史料》第一卷(1907~1949)上册,第721页。“百分数”中1928~1931年为中央银行在28家重要银行中所占比例,来自《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第36页;1932~1936年为中央银行在全国银行纯益总数中所占比例,根据《全国银行年鉴》(1936年),第S103~107页;《全国银行年鉴》(1937年),第S132~137页相关数据计算。
图4-1 中中交三行纯益增长
从表4 20、图4 1可以看出,除了1935年因将部分纯益转变成资本后数额略有下降外,其余大部分时间,中央银行纯益,无论绝对数量,还是增长速度,都可谓突飞猛进,远远超过了中、交两行。可以说,中央银行不仅盈利,而且成为当时盈利额最高的银行。即使在1932年,受“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沪战影响,全国经济萧条,金融业利润有所下降的情况下,中央银行的纯益却突破了1 000万元大关,为1931年的二倍多,占包括上海银行公会会员银行在内的28家重要银行当年纯益的45%以上,占全国银行业当年纯益的将近41%。(470)当时有人评论说中央银行纯益“以特殊纪录遥领群子之首,不愧为银行之银行”。(471)只是这种评论恐怕不无讽刺之意味。不以营利为目的,是先进国家中央银行经营原则之一,也是中央银行区别于一般银行的重要特点。因此,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纯益之增加,在其本身固为发展之现象;但以学理论,纯益之增长,不足以示中央银行之健全发展也”。(472)
中央银行的利润主要来源于购买证券利息和垫款利息,这两项在中央银行的收益中,数量最大,所占比例最高。如表4 21所示。此外,经营特权业务及相关的手续费,也是中央银行收益的重要来源。例如,1930年开始的买卖黄金给中央银行带来了巨大利润。(473)在1932年的纯益约1 196.2万元中,各种手续费收入即达889.1万元。“该行对于上海金块之买入及输出,均为独占,故该行之所以得此巨额手续费,实因藉此独占业务,由买卖汇兑而获得此利益。此种特殊利益,是由该行的特殊地位而生的。”(474)由于拥有各种特权,“所以中央银行便成了在中国利润最肥厚的一个金融机构”。(475)同时,经营一般存放汇兑等普通业务,也是其利润来源之一。
表4-21 1929~1935年中央银行所收政府各项垫借款利息统计 (单位:元)
资料来源:Profit of 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 transferred to Government,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6.
中央银行每年于纯益项下提50%以上为公积金,较一般银行仅以十分之一二作为公积金者,相去甚远,“为求银行基础之稳固,不能不如此”,(476)这也是日后中央银行资产扩充甚速的一大原因。提取公积金及支出行员津贴奖励金之外的盈余,概归国营事业之利益,移作政府库金。随着中央银行纯益的增长,中央银行每年拨付政府的盈余,也在逐年增加。如表4 22所示:
表4-22 1929~1933年中央银行拨付政府盈余统计 (单位:元)
资料来源:Profit of 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 transferred to Government,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6.
20世纪30年代前半期,中国经济受天灾人祸之影响而日趋衰落,但是银行业却颇为发达,获利倍蓰。政府所创办的中央银行则更是独占鳌头,成为利润最丰厚的银行,这不仅与其开业之初所宣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截然相反,更成为政府与民争利的典型,这自然引起了其他银行的强烈不满。以至于被批评为:“今日之中央银行,只知唯利是图。”(477)“虽挂名为中央银行,其与普通银行何异!”(478)这成为影响其与普通银行关系、获取普通银行信赖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到了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而应有的一些职能的发挥。
小结
从1928年到1935年,在宋子文、孔祥熙两任总裁的领导下,在国民政府,尤其是财政部的支持下,中央银行凭借各种特权,业务快速发展,力量迅速壮大,成为上海金融界实力最雄厚的银行之一。中央银行主要的三大职能,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其中,作为“政府的银行”,经过七年的发展,中央银行在代理国库,经理内外债等方面,成就斐然,基本完善了相关制度,成为了国民政府的金融代理人。在管理外汇方面,中央银行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开始代表政府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与此同时,在代理国库、经理公债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向国民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垫款、借款,成为政府弥补财政的重要工具。因此,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可谓名副其实。
在货币发行方面,中央银行成立之时即被国民政府赋予了发行国币和兑换券的特权,并承担着统一币制的重任。这一时期,中央银行兑换券发行数量急剧增加,流通范围迅速扩大,并与中、交两行成并驾齐驱之势。此外,中央银行还获得了发行关金券的特权。在国民政府进行的废两改元、统一辅币等币制改革中,中央银行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虽然尚未独享发行权,却已朝着这一目标快速迈进。
但是,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所应发挥的职能,在这一时期可以说是乏善可陈,一无所成。中央银行既没有保管普通银行存款准备金,也无法通过重贴现调剂金融市场,公开市场操作不具备实施条件,统一的票据清算制度也没有建立。虽然中央银行在救济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由于它缺乏调控金融的有效工具和手段,未能成为金融业的核心与后盾,因而各地金融业仍是各自为政,金融风潮层出不穷。而且,这一时期国民政府中央银行还违背不应经营普通银行业务的基本原则,一直兼营普通银行业务。中央银行的这种做法受到了金融界的批评和指责,这对其职能的健全与发挥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这一时期,中央银行“业务虽有增进,使命终未完成”。(479)
【注释】
(1)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33页。
(2)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115页。
(3)蚌处:《拟请准许各地分支行处承做当地工厂放款以扶植工商业而利民生并发展本行业务推广发行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4)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75页。
(5)顾金宏:《中外中央银行制度理论与实践》,中国大地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刘锡良等编:《中央银行学》,中国金融出版社1997年版,第61页。
(6)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22页。
(7)陈行:《中央银行概论》,第35页。
(8)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248页。
(9)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26页。
(10)陈行:《中央银行概论》,第37~38页。
(11)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75页。
(12)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24页。
(13)沧水:《国库制度之比较观(下)》,《银行周报》第4卷第10号,1920年3月30日。
(14)《国民政府颁行法令大全》上,第1 355~1 356页。
(15)《中央银行开幕记》,《银行周报》第12卷第43号,1928年11月6日。
(16)夏晋熊:《二十年来中央银行经理国库业务》,《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
(17)朱汇森主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二十年四至六月,第562页。
(18)汉行:《拟请财部建议凡有中央银行设立之处由我行直接代收国税款项》,《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19)霭庐:《关税问题面面观(二)》,《银行周报》第12卷第11号,1928年3月27日。
(20)吴景平:《宋子文评传》,第127页。
(21)杨荫溥:《杨著中国金融论》,第47页。
(22)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95页。
(23)吴景平:《宋子文评传》,第129页。
(24)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28页。
(25)《中央银行办理海关税收合同有关文件第一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6(1)。
(26)马寅初:《我对于中国新式金融业之观察(上)》,《银行周报》第17卷第16号,1933年5月2日。
(27)孔祥熙:《抗战以来的财政》,第18页。
(28)邹学藩:《论盐税行政权丧失之弊害及收回之可能》,《银行周报》第11卷第12号,1927年4月5日。
(29)《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8号,1933年8月,第1 155页。
(30)《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3号,1935年3月,第674页。
(31)《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4号,1935年4月,第891页。
(32)蚌行:《拟请总行向总税务司及稽核总所商订关税盐税统一合约以便一体办理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33)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97页。
(34)《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下),第873页。
(35)郑行:《我行代收盐税应请财部依照代收统税办法办理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36)国库局:《拟请函商财政部通令所属厉行库款集中国库所有应征税款由纳税人凭经征机关填发之税单向国库直接缴款其无国库或代理国库地方严订解缴期限并规定出纳人员之任用程序以统制库收而裕财源》,《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37)俞鸿钧:《二十年来之中央银行与中国金融》,《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第2页。
(38)《研究改进分行处业务报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 670(12)。
(39)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476页。
(40)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115页。
(41)同上,第116页。
(42)《国民政府行政院关于中央银行经理国库收解各款的训令等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档案,档号:一6 102。
(43)《财政部关于各机关不得向中央银行借款并将国税悉数存入该行事宜的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财政部档案,档号:三(1)2 672(1)。
(44)同上。
(45)《财政部有关外汇均由中央银行关金汇兑科照汇事宜的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财政部档案,档号:三(1)2 479。
(46)上海市档案馆藏,审计部上海市审计处档案,档号:Q123 1 2 812。
(47)《中央银行稽核处、秘书处、总裁通函》,业字第六三号通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1 070。
(48)《财政部关于各机关不得向中央银行借款并将国税悉数存入该行事宜的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财政部档案,档号:三(1)2 672(1)。
(49)《国民政府行政院关于中央银行经理国库收解各款的训令等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档案,档号:一6 102。
(50)万处:《为杜绝觊觎拟请严令各机关公款悉存本行以重国库而厚实力》,《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51)业务局:《本行存息应酌量减低以轻本行负担而应潮流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52)《中央银行稽核处、秘书处、总裁通函》,业字第七十号通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1 070。
(53)《中央银行稽核处、秘书处、总裁通函》,会字第六十一号通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1 070。
(54)津行:《拟请函咨财政部及呈请国民政府转饬审计部凡机关存款及报销应附我行所出之凭证以资查核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55)赣行:《拟请转呈国府对于各机关公款如有违令擅存其他银行严定罚则以符功令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56)业务局:《各分支行处应竭力紧缩存放并尽力吸收公款转存业局以厚中枢实力当由业局优给存息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57)《马寅初全集》第八卷,第229页。
(58)赣行:《拟请对于公款存入本行信用可靠之机关如有商请借款酌予从宽办理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59)《金城银行史料》,第340页。
(60)陈行:《中央银行概论》,第46页。
(6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四),第500页。
(62)[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100页。
(63)楚声:《读宋子文氏中央银行开幕宣言以后》,《钱业月报》第8卷第10号,1928年11月。
(64)陈天表:《中央银行之理论与实务》,第29页。
(6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三),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36页。
(66)胡善恒:《公债论》,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86页。
(67)《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一),第537页。
(68)胡善恒:《公债论》,第27~28页。
(69)[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103、308页。
(70)《国民政府行政院关于中央银行经理国库收解各款的训令等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档案,档号:一6 102。
(71)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98页。
(72)《财政部关于各机关不得向中央银行借款并将国税悉数存入该行事宜的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财政部档案,档号:三(1)2 672(1)。
(73)[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103页脚注。
(74)《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601页。
(75)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255页。
(76)《中央银行开幕矣》,《银行周报》第12卷第44号,1928年11月13日。
(77)《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公报》第65卷,国民政府训令第39号。
(78)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89页。
(79)《中央银行国库局拟关于中央银行国库、业务、发行之意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6 102。
(80)俞鸿钧:《二十年来之中央银行与中国金融》,《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第2页。
(81)《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第352页。
(82)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88页。
(83)同上,第94页。
(84)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248页。
(85)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28页。
(86)夏晋熊:《二十年来中央银行经理国库业务》,《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第39页。
(87)《中央银行国库局拟关于中央银行国库、业务、发行之意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6 102。
(88)《金城银行总经理处关于中央银行发展情况的调查资料》,上海市档案馆藏,金城银行档案,档号:Q264 1 791 1。
(89)《厘定中央银行制度商榷书》,上海市档案馆藏,中央银行上海分行档案,档号:Q53 2 4 39。
(90)《中央银行现制之解剖》,上海市档案馆藏,中央银行上海分行档案,档号:Q53 2 4。
(91)《中央银行经理公债收付》,《银行周报》第13卷第5号,1929年1月29日。
(92)《中央银行扩充业务》,《申报》1928年11月16日;《内债基金拨存中央中交三行》,《银行周报》第12卷第45号,1928年11月20日。
(9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三),第51页。
(94)马寅初:《马寅初全集》第九卷,第462页。
(95)《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599页。
(96)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269页。
(97)卓遵宏:《中央银行与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地位(1927~1937)》,《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变迁》,第22页。
(98)[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173页。
(99)京行:《请准各分行以过剩资金买卖有价证券以资利用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100)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141页。
(101)同上,第143页。
(102)《中央银行业务局关于债券等业务与财政部往来函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9 670(1)。
(103)[美]小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1927~1937)》,第203、85页。
(104)同上,第203页。
(105)《中央银行扩充业务计划》,《银行周报》第18卷第16号,1934年5月1日。
(106)《中央银行业务局关于债券等业务与财政部往来函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9 670(1)。
(107)《中央银行扩充业务计划》,《银行周报》第18卷第16号,1934年5月1日。
(108)《中央银行业务局关于债券等业务与财政部往来函电》,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9 670(1)。
(109)《财政部关于归还债款问题给中央银行公函留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财政部档案,档号:三(1)2 824。
(110)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85页。
(111)[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173页。
(112)吴景平、龚辉:《1930年代初中国海关金单位制度的建立述论》,《史学月刊》,2007年第10期。
(113)[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47~48页。
(11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4页。
(115)张悦联:《海关金单位》,《银行周报》第17卷第1号,1933年1月17日。
(116)[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48页。
(117)潘世杰:《海关金单位述要》,《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9号,1933年9月,第1 326页。
(118)[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50页。
(119)同上,第173页。
(120)张悦联:《海关金单位》,《银行周报》第17卷第1号,1933年1月17日。
(121)林奇致宋子文函,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31。
(122)[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42页。
(12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三),第268~270页。
(124)《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三),第251页。
(125)[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434页。
(126)许毅主编:《从百年屈辱到民族复兴:国民政府外债与官僚资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
(127)《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三),第275~291页。
(128)《中央银行国库局关于向美贷棉麦经理处收拨款项及经委会经费事项的文书(1934.7~12)》,财政部公函沪库字第238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5 482。
(129)潘世杰:《限制标金外汇投机问题》,《银行周报》第18卷第37号,1934年9月25日。
(130)杨荫溥:《中国金融研究》,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256页。
(131)《中央银行国库局拟关于中央银行国库、业务、发行之意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6 102。
(132)《国际汇兑新标准中央银行正式挂牌》,《银行周报》第18卷第36号,1934年9月18日。
(133)潘世杰:《海关金单位述要》,《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9号,1933年9月,第1 334页。
(134)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28页。
(135)洪葭管、张继凤:《近代上海金融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4页。
(136)张光地:《财部限制外汇取缔投机问题》,《银行周报》第18卷第37号,1934年9月25日。
(137)杨荫溥:《杨著中国金融论》,第527页。
(138)刘攻芸:《二十年来中央银行之外汇管理业务》,《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
(139)张光地:《财部限制外汇取缔投机问题》,《银行周报》第18卷第37号,1934年9月25日。
(140)《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四),第479页。
(141)《财部取缔标金外汇之投机》,《银行周报》,第18卷第36号,1934年9月18日。
(142)张光地:《财部限制外汇取缔投机问题》,《银行周报》第18卷第37号,1934年9月25日。
(143)杨荫溥:《中国金融研究》,第256页。
(144)程绍德:《近数年来上海金融之恐慌及其建设》,《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186页。
(145)《国际汇兑新标准中央银行正式挂牌》,《银行周报》第18卷第36号,1934年9月18日。
(146)程绍德:《银价问题与吾国之外汇与物价》,《中央银行月报》第3卷第2号,1934年2月,第246页。
(147)《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一),第562页。
(148)1933年4月6日起,财政部曾开征白银出口税,对银条、银块、银锭及其他可供铸币之银类运送出口者,除中央造币厂厂条外,征税2.25%。但中央银行的白银可不付关税自由出口。
(149)《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390~391页。
(150)《政府实行增征白银出口税》,《中央银行月报》第3卷第11号,1934年11月,第2 452页。
(151)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0。
(152)潘世杰:《征收白银出口税后之外汇问题及其对策》,《银行周报》第18卷第41号,1934年10月23日。
(153)《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第146页。
(154)《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下),第999页。
(155)杨荫溥:《中国金融研究》,第258页。
(156)《金城银行总经理处关于中央银行发展情况的调查资料》,上海市档案馆藏,金城银行档案,档号:Q264 1 791 1。
(157)《外汇平市委员会由香港购进现银》,《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2号,1935年2月,第371~372页。
(158)程绍德:《近数年来上海金融之恐慌及其建设》,《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185页。
(159)刘攻芸:《二十年来中央银行之外汇管理业务》,《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第10页。
(160)[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306页。
(161)程绍德:《外汇平市问题》,《银行周报》第18卷第42号,1934年10月30日,第17页。
(162)[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255页。
(163)《民国二十三年会计年度及该期以后财政情形报告》,《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2号,1936年12月,第2 093页。
(164)《中央银行旬报》第2卷第14号,1930年5月中旬。
(165)[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290页。
(166)[美]耿爱德:《十年来中国外汇之回顾(续)》,《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4期,1936年4月,第1 141、1 149页。
(167)《一月以后上海将无现金》,《银行周报》第15卷第9号,1931年3月17日。
(168)《上海各团体救国联合会为求调查宋子文将中央银行现金运送海外详情致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函》,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公会档案,档号:S173 1 101 8。
(169)朱汇森主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二十年四至六月,第563页。
(170)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90页。
(171)盛慕杰:《中央银行学》,第109页;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71页。
(172)瞿荆洲:《中国金融市场资力之窥测》,《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123页。
(173)叶攸康:《币制改革后之中央银行》,《银行周报》第20卷第22号,1936年6月9日。
(174)岩双:《中央银行之进展与银行制度之将来》,《东方杂志》第30卷第14号,1933年7月16日,第43页。
(175)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72页。
(176)发行局:《拟呈请行政院令各省市严行取缔钱业于废两后所定种种券现歧视办法》,《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177)发行局:《拟呈明政府废两用元以利本券发行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178)《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361页。
(179)《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四),第229~230页。
(180)《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365页。
(181)《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第91页。
(18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四),第90页。
(183)《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四),第234~235页。
(184)刘慧宇:《中国中央银行研究(一九二八~一九四九)》,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230页。
(185)《财政部令银钱业现交宝银》,《银行周报》第17卷第50号,1933年12月26日。
(186)《财政部公函》沪字第403号,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公会档案,档号:S173 1 297。
(187)《中央银行致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函》业字第6 233号,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公会档案,档号:S173 1 297。
(188)同上。
(189)《财政部令银钱业现交宝银》,《银行周报》第17卷第50号,1933年12月26日。
(190)《废两改元实施后中央银行调查各银行所存宝银数目和上海市银行商业同业公会上报的来往文书》,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公会档案,档号:S173 1 297。
(19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四),第87页。
(192)《全国银行年鉴》(1935年),第五章第32页。
(193)《财政部令中央银行限期收清各旧币》,《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9号,1933年9月,第1 445页。
(194)《中央银行奉令成立杂色银料兑换处》,《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3号,1935年3月,第619页。
(195)《中央银行收兑各地杂银》,《银行周报》第19卷第37号,1935年9月24日。
(196)Arthur N.Young to Mr.E.A.Goldenweise,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6.
(197)青行:《拟请推广本钞流通逐渐统一发行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198)洪葭管:《中国金融通史》第四卷,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年版,第255页。
(199)静如:《纸币发行与集中公库之研究》,《银行周报》第7卷第46号,1923年11月27日。
(200)马寅初:《公库制问题》,《银行周报》第19卷第6号,1935年2月19日。
(201)张公权:《中国货币与银行的朝向现代化》,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74辑:抗战前国家建设史料——货币金融》,第64页。
(202)《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363页。
(203)谦益:《各银行之采用比例准备制》,《钱业月报》第9卷第8号,1929年8月。
(204)《中央银行现制之解剖》,上海市档案馆藏,中央银行上海分行档案,档号:Q53 2 4。
(205)卓遵宏:《中央银行之初建及初期发展(1927~1935)》,《中华民国建国八十年学术讨论集》(第四集),第46页。
(206)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09页。
(207)潘连贵:《上海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76页。
(208)谦益:《记中央银行兑换券之发行》,《钱业月报》第9卷第10号,1929年10月。
(209)《日本银行章程、中央银行章程、财政部钱币司分科职掌、国华银行组织规程草案、各国中央银行组织大纲及私人函稿等》,上海市档案馆藏,国华商业银行档案,档号:Q278 1 102。
(210)E.Kann著,受百译:《论废除银汇与中央银行》,《银行周报》第13卷第20号,1929年5月28日。
(211)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246页。
(212)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12页。
(213)《中央银行开幕记》,《银行周报》第12卷第43号,1928年11月6日。
(214)陈行:《我国中央银行之演进》,《银行周报》第31卷第6、7号,1947年2月17日。
(215)李健青:《记中央银行》,《文史资料存稿选编》(经济上册),第347~350页。
(216)《中央银行开幕矣》,《银行周报》第12卷第44号,1928年11月13日。
(217)霭庐:《希望于中央银行者》,《银行周报》第12卷第47号,1928年12月4日。
(218)《中央银行现制之解剖》,上海市档案馆藏,中央银行上海分行档案,档号:Q53 2 4。
(219)[美]耿爱德:《国民政府之纸币政策》,《银行周报》第13卷第1号,1929年1月1日。
(220)谦益:《记中央银行兑换券之发行》,《钱业月报》第9卷第10号,1929年10月。
(221)[美]耿爱德:《国民政府之纸币政策》,《银行周报》第13卷第1号,1929年1月1日。
(222)《中央银行收买大批现洋》,《申报》1928年11月1日;《兑换券十足准备》,《申报》1928年10月30日。
(223)《中国中央银行简史(英文)》,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 1 2 500 81。
(224)老彭:《中央银行兑现风潮纪略》,《银行周报》第13卷第9号,1929年3月12日。
(225)[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302页。
(226)《赣财厅通令不准拒收中央钞票》,《银行周报》第13卷第44号,1929年11月12日。
(227)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57页。
(228)赣行:《钞类发行要能因势利导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229)《中央银行发行钞券苏浙皖等地请设处所兑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国民政府档案,档号:一2 464。
(230)发行局:《拟请于本埠添设兑换所以便兑现而增券信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231)朱汇森主编:《中华民国史事纪要(初稿)》中华民国二十年四至六月,第561页。
(232)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60页。
(233)发行局:《拟呈请政府取缔他行纸币以期统一发行权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234)《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联行领用中央银行钞券事项与各发行来往文书》,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 1 873。
(235)《本行发行局添设代兑机关》,《中央银行旬报》第3卷第21号,1931年7月下旬,第38页。
(236)潘连贵:《近代中国的领券制度》,《中国钱币》2007年第1期。
(237)兑换券流通额及准备金一览表,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6.
(238)《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关于统一领用中央银行暗记券事的通函》,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 1 1 524 5。
(239)《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联行领用中央银行钞券事项》,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 1 870。
(240)冯薰:《经营银行概论》,锡成公司,1928年,第88页。
(241)《中央银行关于废止存放同业推行票据贴现制度刍议及建议书意见》,上海市档案馆藏,中央银行上海分行档案,档号:Q53 2 48。
(242)抚处:《为推广发行本券以冀二年后获得发行专权拟请转陈财部暂时规定存放同业及经理军饷为中央银行特权他行不得染指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243)《中央银行今日开幕》,《申报》,1928年11月1日。
(244)《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第78页。
(245)《中央银行发行局通函汇编(1928年至1940年)》发通第一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9(1)。
(246)《中央银行发行局通函汇编(1928年至1940年)》发通第七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9(1)。
(247)《中央银行稽核处、秘书处、总裁通函》业发字第一号通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1 070。
(248)《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第84页。
(249)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53页。
(250)郭荣生:《中国省银行史略》,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9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5年影印版,第192页。
(251)《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364~365页。
(252)郭荣生:《中国省银行史略》,第192~193页。
(253)《财部撤销江苏银行发钞权》,《银行周报》第13卷第6号,1929年2月5日。
(254)戴铭礼:《论江苏银行发行权之取消》,《银行周报》第13卷第6号,1929年2月5日。
(255)《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一),第530页。
(256)《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第85页。
(257)《全国银行年鉴》(1934年),第A21页。
(258)青行:《拟请推广本钞流通逐渐统一发行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259)《财部限制银行滥发纸币》,《银行周报》第19卷第6号,1935年2月19日。
(260)《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396~397页。
(261)寿熹:《我国纸币发行现况之考察》,《东方杂志》第32卷第17号,1935年9月1日,第11页。
(262)《财部限制钞票用纸进口》,《银行周报》第19卷第22号,1935年6月11日。
(263)程绍德:《民国二十二年之上海金融》,《中央银行月报》第3卷第1号,1934年1月,第23页。
(264)同上,第26页。
(265)岩双:《中央银行之进展与银行制度之将来》,《东方杂志》第30卷第14号,1933年7月16日,第41页。
(266)《中国逐渐采行金本位币制法草案暨理由书(三)》,《中央银行旬报》第2卷第12号,1930年4月中旬,第34页。
(267)《中央银行旬报》第2卷第24号,1930年5月中旬,第15页。
(268)《中央银行旬报》第2卷第19号,1930年6月,第36页。
(269)《调查:南昌之金融》,《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2、3号,1933年2、3月,第270页。
(270)《中央银行旬报》第3卷第4号,1931年2月上旬,第22页。
(271)《中央银行旬报》第3卷第29号,1931年10月中旬,第32页。
(272)黔行:《拟请次第设立安顺等县办事处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273)《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7号,1935年7月,第1 567页;《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9号,1935年9月,第2 076页。
(274)卓遵宏:《中央银行之初建及初期发展(1927~1935)》,《中华民国建国八十年学术讨论集》(第四集),第50页。
(275)[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28页。
(276)陈行:《我国中央银行之演进》,《银行周报》第31卷第6、7号,1947年2月17日。
(277)寿熹:《我国纸币发行现况之考察》,《东方杂志》第32卷第17号,1935年9月1日,第11页。
(278)《废两改元之经过》,《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2、3号。1933年2、3月,第313页。
(279)财政年鉴编辑处编:《财政年鉴续编》,重庆商务印书馆1943年版,第十一篇金融第13页。
(280)叶攸康:《币制改革后之中央银行》,《银行周报》第20卷第22号,1936年6月9日。
(281)杨荫溥:《中国金融研究》,第39页。
(28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四),第283页。
(283)《中央银行发行局通函汇编(1928年至1940年)》,发通第九十四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9(1)。
(284)《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3号,1936年3月,第1 007页。
(285)同上,第1 033页。
(286)同上,第1 037页。
(287)同上,第1 040页。
(288)同上,第1 050页。
(289)《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4号,1936年4月,第1 271页。
(290)《中央银行月报》第6卷第1号,1937年1月,第68页。
(291)《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3号,1936年3月,第1 007页。
(29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1 076。
(293)一庄:《发行辅币券之简史》,《银行周报》第10卷第47号,1926年12月7日。
(294)裕孙:《上海发行辅币券之新纪元》,《银行周报》第10卷第47号,1926年12月7日。
(295)金国宝:《中国币制问题》,第57页。
(296)《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第363页。
(297)吴景平:《宋子文评传》,第126页。
(298)青处:《请印发十进辅币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299)徐处:《拟请发十进位之辅币券以维市面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300)发行局:《请发行十进辅币券以利市面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301)《中央银行发行局通函汇编(1928年至1940年)》,发通第三十二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9(1)。
(302)《陈行私人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 649(1)。
(303)李骏耀:《中国纸币发行史》,中国货币史银行史丛书编委会编:《民国小丛书》(中国货币史银行史卷第二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2页。
(304)《中央银行旬报》第3卷第30号,1931年10月下旬,第30页。
(305)《中央银行月报》第1卷第4号,1932年11月,第650页。
(306)《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1号,1933年1月,第145页。
(307)《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8号,1933年8月,第1 228页。
(308)《中央银行月报》第1卷第1号,1932年8月,第103页。
(309)《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12号,1933年12月,第2 277~2 278页。
(310)《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311页。
(311)发行局:《本行应谋统一辅币券之发行权并请政府切实取缔各地钱票钱筹等非法私币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312)《陈行私人函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 649(1)。
(313)蚌处:《拟请铸造十进银辅币以调剂市面而减少本行发行十进辅币券之损失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314)扬行:《拟辅助政府推行新辅币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315)发行局:《拟请建议政府订定发行辅币券为本行特权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316)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65~66页。
(317)《关金兑换券发行办法》,《银行周报》第15卷第16号,1931年5月5日。
(318)戴铭礼:《中国货币史》,第125页。
(319)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68页。
(320)张悦联:《海关金单位》,《银行周报》第17卷第1号,1933年1月17日。
(321)Memorandum on China's monetary policy,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5.
(322)[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49页。
(323)Arthur N.Young to Mr.E.A.Goldenweise,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6.
(324)姚庆三:《中国金融问题之回顾与前瞻》,《东方杂志》第30卷第4号,1933年2月16日,第33页。
(325)R.G.Hawtrey著,沈麟玉译:《中央银行技术之研究》,《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1号,1935年1月,第32页。
(326)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34页。
(327)陈天表:《中央银行之理论与实务》,第1页。
(328)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246、74页。
(329)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247页。
(330)张辑颜:《中国金融论》,第293页。
(331)扬行:《拟请对于本行所在地各储蓄银行之准备金实行送由本行保管以符法令而昭慎重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332)《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582页。
(333)刘慧宇:《中国中央银行研究(一九二八~一九四九)》,第180页。
(334)《储蓄法第九条银行公会呈复财部遵办》,《银行周报》第18卷第32号,1934年8月21日。
(335)《储蓄存款保管会正式成立》,《银行周报》第18卷第36号,1934年9月18日。
(336)《储蓄银行准备金实行解交保管库》,《银行周报》第18卷第41号,1934年10月23日。
(337)《储蓄银行法问题告一段落》,《中央银行月报》第3卷第9号,1934年9月,第1 982页。
(338)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73辑:抗战前国家建设史料——财政方面》,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辑发行,1977年,第389页。
(339)《上海以外储蓄银行交存保证准备办法》,《中央银行月报》第3卷第12号,1934年12月,第2 075页。
(340)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73辑:抗战前国家建设史料——财政方面》,第145页。
(341)沈祖杭:《准备集中问题之检讨》,《银行周报》第20卷第23号,1936年6月16日。
(342)马寅初:《马寅初全集》第八卷,第229页。
(343)沈祖杭:《准备集中问题之检讨》,《银行周报》第20卷第23号,1936年6月16日。
(344)Memorandum for the Minister of Finance,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 45.
(345)沈祖杭:《准备集中问题之检讨》,《银行周报》第20卷第23号,1936年6月16日。
(346)同上。
(347)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247页。
(348)章立凡选编:《章乃器文集》(上卷),北京: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第29~30页。
(349)刘锡良等编著:《中央银行学》,第197页。
(350)《金城银行总经理处关于中央银行发展情况的调查资料》,上海市档案馆藏,金城银行档案,档号:Q264 1 791 1。
(351)洪葭管、张继凤:《近代上海金融市场》,第59~60页。
(352)《中央银行开幕记》,《银行周报》第12卷第43号,1928年11月6日。
(353)陈行:《中央银行与经济社会》,《商业杂志》第4卷第2号,1929年,第3页。
(354)《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355)同上。
(356)林崇墉:《二十年来中央银行贴放业务之演进》,《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第55页。
(357)马寅初:《马寅初全集》第八卷,第228页。
(358)《币制改革后之中央银行》,《银行周报》第20卷第22号,1936年6月9日。
(359)霭庐:《希望于中央银行者》,《银行周报》第12卷第47号,1928年12月4日。
(360)萧燕宾:《中国银行业之趋势》,《钱业月报》第11卷第12号,1931年12月。
(361)京行:《拟请变通营业方针准各分行开做拆放贴现重贴现发展本行效能案》,《中央银行二十年行务会议提案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3。
(362)济行:《提请施行贴现重贴现并由信托局实行押汇及附带保险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363)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28页。
(364)厦行:《擬请励行贴现重贴现政策以尽中央银行职责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365)浔处:《拟请准各分支行处办理确实商业票据贴现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366)济行:《提请施行贴现重贴现并由信托局实行押汇及附带保险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367)《中央银行国库局拟关于中央银行国库、业务、发行之意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6 102。
(368)《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600~601页。
(369)刘慧宇:《中国中央银行研究(一九二八~一九四九)》,第191页。
(370)《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第一次全体会议记录》,上海市档案馆藏,新华信托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69 1 805。
(371)徐肇钧:《中国票据与金融市场》,《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115页。
(37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四),第183页。
(373)《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第一次全体会议记录》,上海市档案馆藏,新华信托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69 1 805。
(374)程绍德:《近数年来上海金融之恐慌及其建设》,《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188页。
(375)《骆清华函市商会督促实施承兑汇票》,《银行周报》第19卷第46号,1935年11月26日。
(376)蚌行:《为实施同业重贴现可否减省手续拟请公议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377)[美]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245页。
(378)林崇墉:《二十年来中央银行贴放业务之演进》,《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第55页。
(379)《金城银行总经理处关于中央银行发展情况的调查资料》,上海市档案馆藏,金城银行档案,档号:Q264 1 791 1。
(380)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128页。
(381)陈行:《中央银行概论》,银行通讯出版社1948年版,第109页。
(382)同上,第110页。
(383)曹康伯:《重贴现与公开市场政策之运用》,《银行周报》第21卷第19号,1937年5月18日。
(384)侯树彤:《我国银行制度能胜任管理通货乎》,《东方杂志》第33卷第7号,1936年4月1日,第45页。
(385)姜良芹:《南京国民政府内债问题研究(1927~1937)——以内债政策及运行绩效为中心》,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5页。
(386)黄泽民:《中央银行学》,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年版,第144页。
(387)陈天表:《中央银行之理论与实务》,第39页。
(388)陈行:《中央银行概论》,第62页。
(389)同上。
(390)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编:《抗战前十年之中国》,台北:龙田出版社1980年影印初版,第101页。
(391)章乃器:《中国货币金融问题》,生活书店1936年版,第331页。
(392)划头票据,是指到期当日,即能取现的票据。汇划票据,是指到期当日虽能通过票据交换机构将款项收入账户,但不能取现,只有到次日才能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393)吴承禧:《中国的银行》,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第124页。
(394)《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第530页。
(395)梁钜文:《中央银行制度概论》,第182页。
(396)刘慧宇:《中国中央银行研究(一九二八~一九四九)》,第207页。
(397)厥贞:《设立钱业票据交换所之先决问题》,《钱业月报》第9卷第10号,1929年10月。
(398)《中央银行业务局关于调查同业报告及拟定同业存放款额文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3 777。
(399)《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第一次全体会议记录》,上海市档案馆藏,新华信托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69 1 805。
(400)《法币施行后一年来之上海金融市场》,《中行月刊》第13卷第6期,1936年12月。
(401)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46页。
(402)《请废止存放同业推行票据贴现制度刍议》,上海市档案馆藏,中央银行上海分行档案,档号:Q53 2 48。
(403)《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第一次全体会议记录》,上海市档案馆藏,新华信托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69 1 805。
(404)同上。
(405)《中央银行加入票据交换所》,《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2号,1936年2月,第526页。
(406)《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2号,1936年2月,第587页。
(407)《联准会第36次执行委员会会议记录(1935年12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会档案,档号:S177 1 7。
(408)《中央银行加入票据交换》,《银行周报》第20卷第2号,1936年1月21日。
(409)《上海银行业联合准备委员会廿五年份业务报告》,《中央银行月报》第6卷第3号,1937年3月,第497页。
(410)《一年来上海金融市况》,《中央银行月报》第6卷第1号,1937年1月,第93页。
(411)《法币施行后一年来之上海金融市场》,《中行月刊》第13卷第6期,1936年12月。
(412)沈祖杭:《准备集中问题之检讨》,《银行周报》第20卷第23号,1936年6月16日。
(413)京行:《拟请按照规定办理票据交换及各银行间之划拨结算以增进票据之流通而发挥本行之效能案》,《第三届行务会议汇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2 274。
(414)潘恒敏:《一年来金融杂记》,《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0号,1936年10月,第2 638页。
(415)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74~75页。
(416)叶攸康:《币制改革后之中央银行》,《银行周报》第20卷第22号,1936年6月9日。
(417)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编印:《陈光甫先生言论集》,1949年,第166~167页。
(418)程绍德:《上海金融组织中之银钱业联合准备委员会》,《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2号,1936年2月,第421页。
(419)同上,第422页。
(420)岩双:《中央银行之进展与银行制度之将来》,《东方杂志》第30卷第14号,1933年7月16日,第46页。
(421)岩双:《中央银行之进展与银行制度之将来》,《东方杂志》第30卷第14号,1933年7月16日,第46页。
(422)崔晓岑:《中央银行论》,序言第1页。
(423)王延松:《国难声中应如何稳定金融》,《银行周报》第17卷第20号,1933年5月30日。
(424)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编印:《陈光甫先生言论集》,1949年,第85页。
(425)同上,第171页。
(426)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249页。
(427)林崇墉:《二十年来中央银行贴放业务之演进》,《中央银行月报》新3卷第10号,1948年10月,第55页。
(428)《1928年中国之财政与金融》,《银行周报》第13卷第13号,1929年4月9日。
(429)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28页。
(430)施正康:《困惑与诱惑:中国近代化进程中的投资理论与实践》,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99页。
(431)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07页。
(432)《中国中央银行简史(英文)》,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 1 2 500 81。
(433)《交通银行史料》第一卷(1907~1949)上册,第613页。
(434)程绍德:《近数年来上海金融之恐慌及其建设》,《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171页;《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放款调查市面》,《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1号,1935年1月,第95页。
(435)卓遵宏:《金融恐慌与中央银行的发展》,中华民国史专题第一届讨论会秘书处编辑:《中华民国史专题论文集》(一),台北“国史馆”,1992年,第467页。
(436)《财部令各银行尽力放款》,《银行周报》第19卷第8号,1935年3月5日。
(437)《钱业月报》第15卷第8号,1935年8月15日。
(438)吴景平:《上海金融业与国民政府关系研究(1927~1937)》,第274页。
(439)《金融紧张中安渡四底》,《银行周报》第19卷第17号,1935年5月7日。
(440)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编:《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35页。
(441)《上海钱庄史料》,第241页。
(442)同上,第242、243页。
(443)朱斯煌:《银行经营论》,第301页。
(444)《金城银行总经理处关于中央银行发展情况的调查资料》,上海市档案馆藏,金城银行档案,档号:Q264 1 791 1。
(445)孔祥熙:《民国廿三会计年度及该期以后财政情形报告》(下),《银行周报》第20卷第45号,1936年11月17日。
(446)程绍德:《近数年来上海金融之恐慌及其建设》,《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188页。
(447)同上。
(448)《中国中央银行简史(英文)》,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档案,档号:Q275 1 2 500 81。
(449)陈光甫:《怎样打开中国经济的出路》,《新中华创刊号》,1933年1月10日。
(450)崔晓岑:《中央银行论》,序言第23~24页。
(451)岩双:《中央银行之进展与银行制度之将来》,《东方杂志》第30卷第14号,1933年7月16日,第43页。
(452)姚庆三:《中国金融问题之回顾与前瞻》,《东方杂志》第30卷第4号,1933年2月16日,第33页。
(453)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83页。
(454)厦行:《擬请励行贴现重贴现政策以尽中央银行职责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455)《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7号,1935年7月,第1 567页。
(456)关处:《吸收存款以谋集中运用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457)业务局:《各分支行处应竭力紧缩存放并尽力吸收公款转存业局以厚中枢实力当由业局优给存息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458)赣行:《拟请呈请国府将国家银行与普通银行营业界线划分以重事权案》,《中央银行第二次行务会议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10 183。
(459)《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号,1936年1月,第327页。
(460)黄鉴辉:《中国银行业史》,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年版,第149页。
(461)崔晓岑:《中央银行论》,第83页。
(462)同上。
(463)《兰州之金融》,《银行周报》第18卷第14号,1934年4月17日。
(464)《中央银行月报》第4卷第10号,1935年10月,第2 315页;第4卷第11号,1935年11月,第2 604页;第5卷第7号,1936年7月,第2 023页。
(465)《中央银行理事会议事录》,1936年4月27日第97次理事会,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2)35。
(466)《成都分行三台办事处二十五年下上期业务报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央银行档案,档号:三九六
(467)《中央银行开幕记》,《银行周报》第12卷第43号,1928年11月6日。
(468)洪葭管:《中央银行史料(1928.11~1949.5)》(上卷),第31页。
(469)《总裁兼理事长三十二年元旦对行局全体同人训话纪要》,上海市档案馆藏,中央银行上海分行档案,档号:Q53 2 1。
(470)《全国银行年鉴》(1934年),第A31页。
(471)潘恒敏:《廿一年度上海各银行及信托公司营业之统计》,《中央银行月报》第2卷第6、7号,1933年6、7月,第912页。
(472)岩双:《中央银行之进展与银行制度之将来》,《东方杂志》第30卷第14号,1933年7月16日,第40~41页。
(473)F.B.Lynch to T.V.Soong,1931.4.12,Arthur N.Young Papers,Hoover Institution Archives,Stanford University,Box42.
(474)李荫南译:《中国新式银行之现势(四)》,《银行周报》第19卷第33号,1935年8月2日。
(475)[美]小科布尔:《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1927~1937)》,第204页。
(476)岩双:《中央银行之进展与银行制度之将来》,《东方杂志》第30卷第14号,1933年7月16日,第41页。
(477)马寅初:《马寅初全集》第八卷,第446页。
(478)叶攸康:《币制改革后之中央银行》,《银行周报》第20卷第22号,1936年6月9日。
(479)沈祖杭:《准备集中问题之检讨》,《银行周报》第20卷第23号,193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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