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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项目质量分析

时间:2023-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营性业务产生的收入。在对收入构成进行分析时,发现企业本期经营方针未作重大调整,但在全部收入中,却发现其他业务收入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这说明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或者企业的行业性质正在逐渐改变。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货币表现,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综合性财务指标。对主营业务收入分析可以利用“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率”进行。

第二节 收入项目质量分析

一、收入的性质和特点

收入是企业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债务的清偿,或两者兼而有之。营业收入是客户对企业经营活动承认的最终结果,能够有效反映企业经营战略的成败。

收入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不是从偶尔发生的经济交易或事项中产生。有些交易事项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其经济利益是企业利得,而不是收入,如企业出售闲置的固定资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固定资产是为企业的生产而购入的,将固定资产出售不是企业的经营目的,也不属于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因此企业出售闲置的固定资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所取的收益不能作为收入核算。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增加企业的现金和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或劳务抵偿债务;或两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增加。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关系公式,企业取得的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但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则可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减少所有者权益,在企业经营成本或费用大于经营收入的情况下可能产生减少所有者权益的结果。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代收利息等。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的企业负债,因此不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也不属于企业的经济利益,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

根据收入的特征,收入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使用本企业资产而产生的利益,如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产生的利息和股利收入也包含在此之列。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营性业务产生的收入。对制造业企业来说,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所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以及提供工业性劳务所发生的收入;对商品流通企业而言,主营业务收入则是指商品销售收入,包括自购商品的销售收入、进出口业务收入、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理商品销售收入以及代购代销的手续费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不独立核算的其他业务或兼营业务产生的收入。例如,制造业企业的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等业务取得的收入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的范畴。

二、收入项目质量分析

营业收入分析正是对企业经营战略和经营措施决策和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收入的主要来源分析

进行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分析可以通过计算各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来对收入的构成进行分析,通过收入构成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事项的变化。在对收入构成进行分析时,发现企业本期经营方针未作重大调整,但在全部收入中,却发现其他业务收入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这说明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或者企业的行业性质正在逐渐改变。这时作为管理者就要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二)收入的持续性分析

对收入的持续性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1.市场增长率分析

市场增长率和产品生命周期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它们对于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分析和判断具有战略上的指导意义。市场增长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销售量或销售额在比较期内的增长比率,即:

    市场增长率=[比较期市场销售量(额)-前期市场销售量(额)]×100%/前期市场销售量(额)

在产品或服务成长阶段,产品或服务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市场增长率保持较高水平。这一阶段是企业争取新顾客,扩大市场占有率的最佳时期,可以为下一阶段取得较多稳定的利润创造条件;同时企业也只有通过提高销售增长率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加产品销售,降低成本,实现规模效益。

在产品或服务成熟阶段,产品或服务市场规模趋于稳定,市场增长率很小,此时顾客比较固定,企业很难增加市场占有率,但企业必须注意保持其市场份额;为加强竞争能力,企业不仅要努力稳定销售收入,而且要加强生产环节的管理,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在产品或服务的衰退期,产品或服务市场规模逐渐缩小,市场增长率为负数,此时产品或劳务的利润逐步下降到行业平均利润以下,因此企业即便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也应作出逐步退出该市场的决策。企业应尽早推出新产品或新服务,以争取在新产品或新服务的市场上取得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2.产品质量情况分析

好的产品质量是实现企业收入持续性的保证之一,能直接反映产品质量情况的营业收入相关指标是销售退回和折让比率。销售退回和折让是指企业销售的商品因质量或品种不符合客户的要求而被退回或应客户要求而在价格上的减让。因客户购买数量或付款及时而给予顾客的价格折扣在销售折扣或销售收入中有直接反映,不包括在销售退回和折让范畴内。从管理需要出发,企业应使用专门账户核算销售退回和折让,因此企业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取得有关数据。销售退回和折让比率的计算公式为:

    销售退回和折让比率=销售退回和折让金额×100%/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公式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是指尚未扣除销售退回和折让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退回和折让比率越大,说明企业产品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越大。为了分析客户对各种产品质量的满意程度,还可详细分析每种产品的销售退回和折让比率,从中查找出现问题的产品和环节。

3.地区构成分析

在企业为不同地区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情况下,这时的营业收入构成对信息使用者也具有重要价值,即占总收入比重大的地区是企业过去业绩的主要地区增长点。从消费者的心理与行为表现来看,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对不同品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偏好。不同地区的市场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企业未来的发展。

(三)收入的质量

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货币表现,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综合性财务指标。一般来讲,在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市场环境没有大的变化情况下,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各会计年度之间的起伏是不大的。对主营业务收入分析可以利用“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率”进行。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率”的对比,能发现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减变化情况,若增减变化较大,就要分析其原因,进而发现线索,为进一步的分析提供依据。

不论企业经营的分散化程度高与低,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都是我们的主要关注点。主导产品或主导业务被认为是集中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盈利对象,即使为分散经营风险或延伸价值链,扩大对外投资的规模,也一定是建立在具备核心竞争力产品的基础上的。因此,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是否具有核心性(在利润结构中的比重,以及其构成中单一产品贡献的集中度),可以有助于我们对企业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进行判断。通常会认为企业单项产品的盈利能力越集中,企业核心竞争力表现得就越强。

  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

             主营业务收入×100%

企业的财务报告收入是由不同部分组成的,每个部分对于盈利的持续性和重要性不一样,要分析以下比率关系。

1.营业利润与非营业利润

一个企业的营业利润应该远远高于其他利润(如投资收益、处置固定资产收益等)。营业活动是企业赚取利润的基本途径,代表企业有目的活动取得的成果,除了专业投资企业以外,一般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取得投资收益,而是为了控制被投资企业,以取得销售、供应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对外投资的主要收益不表现为会计的账面利润。如果企业对外投资是为了赚取投资收益,不如让投资者自己去直接投资,还可以减少交易费用。至于通过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益,更不是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目的。依靠非经营收益来维持较高的利润是不正常的,也是没有发展前景的。如果一个企业的非经营利润占了大部分,则可能意味着企业在自己的行业中处境不妙,需要在其他方面寻求收入以维持收益,这无疑是危险的。与营业利润相比,非营业利润较高的企业,往往是在自己的经营领域里处于下滑趋势,市场份额减少,只好在其他地方寻求收益。例如,通过投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或期货市场,而这种市场风险是很大的,影响因素复杂,收益很难保障。

尽管“创造”账面利润的方法很多,但是很难掩盖经营利润的减少。因此,通过分析经营利润的比重,可以发现收益质量的变化。

2.经常业务利润和偶然业务利润

偶然业务利润是没有保障的,不能期望它经常地、定期地发生。偶然业务利润比例较高的企业,其收益质量较低。经常性业务收入因其可以持续地、重复发生而成为收入的主力。一次性收入是没有保障的,不代表企业的盈利能力,如处置资产所得、短期证券投资收益等。有些企业正是通过资产置换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上,只能获得与其风险相符的收益率,获得超额收益只是偶然的,企业不能依赖买卖短期证券获利来增加投资者的财富。

3.内部利润和外部利润

内部利润是指依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利润,它具有较好的持续性。外部利润是指通过政府补贴、税收优惠或接受捐赠等,从企业外部转移来的收益。外部收益比例越大,收益的质量越低。

4.资产利润与杠杆利润

企业运用资产取得的利润,一部分将支付给债权人作为借入款项的利息,剩余部分是股东的净收益。由于利息率是固定的,借款会有杠杆作用。总资产利润率的较小变化会引起净资产利润率的较大变化。股东投资所获利润,可以分为资产利润和杠杆利润两部分。杠杆利润是因为总资产利润率高于借款利率而使股东增加的利润。当总资产利润率下滑时,由于借款利率是固定的,杠杆利润很快消失,甚至借款所获资产取得的收益尚不能弥补利息支出,使股东的资产利润被杠杆亏损所吞噬。因此,杠杆利润的持续性低于资产利润,杠杆利润越多则报告收益质量越差。

5.应收账款与收入

将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配比,并稳定地保持一定的对应关系。由此,观察企业的信用政策,是以赊销为主,还是以现金销售为主。企业应收账款的不正常增加、应收账款平均收账期的不正常延长,有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营业收入而放宽信用政策的结果。过宽的信用政策,可以刺激企业营业收入的增长,也使企业面临着未来发生坏账的风险。一般而言,如果赊销比重较大,应进一步将其与本期预算、与企业往年同期实际、与行业水平进行比较,评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质量;如果应收账款所占比重过大,显然主营业务收入的质量不高,相应地也就影响了企业的获利能力。

6.存货和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开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采用这种方式,企业很少能同时等额增加收入和成本,它必须虚增存货以消化一些购货发票,这样它的存货就出现异常增加。这些虚构收入的企业往往表现为应收款项急剧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急剧下降;存货急剧增加,存货周转率急剧下降。有的企业担心应收款项周转率急剧下降,存货急剧增加会引起投资者的注意,会采取企业先把资金打出去再让客户把资金打回来的做法,打出去时作其他应收款或者预付账款,打回来作货款,确认收入;也有的企业为了提高存货周转率,故意推迟办理入库手续,存货挂在预付账款上,然后少结转成本,以使存货账实相符。

三、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企业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最终环节,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能否得到社会承认的重要标志。同时,主营业务收入是许多经济指标(如销售利润率、资产周转率等)的计算基数。

企业是一个经济实体,其生产经营的目标是创造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必须通过营业收入来取得。因此,企业应保持相当数量的主营业务收入。对此,首先进行数量判断,即将主营业务收入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配比。主营业务收入代表了企业的主要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而这种能力应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资产总额)相适应。这种分析应当结合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以及企业经营生命周期来开展。一般而言,前者应当高于后者。主营业务收入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处于成长或衰退阶段的企业较低,处于成熟阶段的企业较高;制造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较高,有些特殊行业(如航天、饭店服务业)较低。若两者不配比(过低或过高)需要作进一步质量判断。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质量判断应注意以下五点。

1.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

会计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标准规定得比较原则、比较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例如,在商品销售的交易中,要求企业在确认收入时要判断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买方,而并不注重表面上商品是否已经发出;要求企业判断商品的价款能否收回,而并不注重形式上是否已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等。这样就要求企业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的实质,正确判断每项交易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是否已转移,是否仍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是否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收入和相关成本能否可靠计量等重要条件。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即使已经收到款项,也不能确认收入。例如,A企业将待开发的一块土地销售给B企业,合同规定A企业负责开发这块土地,开发的土地一旦售出,所得利润由A、B企业按一定比例分配。因此,该业务看似销售实质上是一项联合投资业务,A企业在土地出售时不能确认收入。再例如,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拥有回购的权利,则意味该项业务表面是销售,其实质是融资,不能确认销售收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企业的经营呈现出多元化、错综复杂的特点,并且由于会计准则对收入的有关规定更加原则化,使报表分析者对与收入有关的会计政策的判断与选择增加了难度。

2.收入和利得的界限

收入属于企业主要的、经常性的业务收入。收入和相关成本在会计报表中应分别反映。利得是指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通常从偶发的经济业务中取得,属于那种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如企业接受捐赠或政府补助取得的资产、因其他企业违约收款、处理固定资产净损益、流动资产价值的变动等。利得属于偶发性的收益,在报表中通常以净额反映。

3.主营业务收入与应收账款配比

由此配比可以观察企业的信用政策,是以赊销为主还是以现金销售为主。一般而言,如果赊销比重较大,应进一步将其与本期预算、与企业往年同期实际、与行业水平进行比较,评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质量。

4.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

如果企业为集团企业或上市公司,有的企业为获取不当利益,往往利用关联方交易来进行盈余管理。关联交易不同于单纯的市场行为,存在通过地位上的不平等而产生交易上的不平等,来迎合自己利益需要的可能。在企业需要业绩成果的时候,关联交易的作用十分明显。一些上市公司由于在关联企业内部进行“搬砖头”式的关联销售,难有现金流入,对此,要关注会计报表附注对于关联交易的披露,分析关联方交易之间商品价格的公平性。

5.主营业务收入与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

一定时期的利润关系到企业不同利益相关者(例如,投资者、债权人、经营企业管理者、企业员工等),以及国家(如税收)的利益分配,因此主营业务收入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收入与费用是利润构成的两大要素,而收入要素比费用要素对各方利益的影响更大。例如,就税收而言,费用要素仅影响企业所得税,而收入要素除了企业所得税外,还直接影响流转税。常见的操纵收入行为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提前确认收入,其目的是为了粉饰企业经营成果,提供虚假的财务指标,以便能够配股、发奖金。第二种是推迟确认收入,即将本应在当期确认的收入故意推迟到以后会计期间确认,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掩藏一部分收入,留待以后会计期间企业效益不佳时,以此“平衡”利润;另一方面还可以“漏税”。第三种是先确认收入,达到目的后,再进行“销售退回”或“销售回购”,玩“数字游戏”。因此,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虚拟或隐藏收入,多计、少计或不计收入,不仅会影响企业一定时期的业绩以及业绩背后的不同利益分配,还可能因为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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