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0 车船税证明
6.4.20.1 车船税证明开具
◆业务简述
提取车船税入库信息开具转账专用完税证。
◆权限说明
开票员有此权限。
◆功能入口
选择【申报征收平台】→【维护】→【车船税证明】→【车船税证明开具】功能菜单(见图6-4-54)。
图6-4-54
◆操作说明
1.开具证明
在图6-4-54页面中,页面默认类型为“按车船”,申报日期默认为当前月份。
“类型”选择“按车船”时,录入“车辆牌照号”、“车船类型”点击【查询】按钮,提取对应的纳税人信息和入库税款信息,选择“票证名称”,提取“字轨”、“税票号”,点击【打印完税证明】按钮,即完成车船税证明打印操作。
“类型”选择“按单位”时,录入“纳税人流水号”,点击【查询】按钮,提取纳税人信息和车船税入库信息(见图6-4-55)。选择“按个人”则录入自然人流水号提取车船税入库信息。
图6-4-55
2.查询导出信息
在图6-4-55页面中,点击【导出】按钮,当前显示的列表信息导出保存为Excel文件。
◆数据校验及功能约束
1.在此输入的车船信息是【税务登记管理平台】办理车船信息登记的车船(见4.1.15节和4.1.16节)。
2.只能对已入库的车船税信息打印完税证明。
◆后续重要的业务操作
无
◆补充说明
无
6.4.20.2 车船税证明维护
◆业务简述
对车船税证明信息进行作废、重新打印以及导出操作。
◆权限说明
开票员有此权限。
◆功能入口
选择【申报征收平台】→【维护】→【车船税证明】→【车船税证明维护】功能菜单(见图6-4-56)。
图6-4-56
◆操作说明
1.重新打印
在【车船税完税证明维护】页面中,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页面显示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开具信息,选择一条记录点击【重新打印】按钮,即可重新打印已经开具的车船税证明。
2.作废
在【车船税完税证明维护】页面中,查询出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后,选择一条记录,点击【作废】按钮,即可对车船税证明信息进行作废。
3.导出
在【车船税完税证明维护】页面中,查询出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后,点击【导出】按钮,当前显示的列表信息导出保存为Excel文件。
◆数据校验及功能约束
已结报的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不允许作废。
◆后续重要的业务操作
无
◆补充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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