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退出赌局了[1]
国家统计局不久前公布的2009年经济数据显示,中国经济已经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中脱颖而出,经济增长速度在2009年全年逐渐加速,演绎出一个强劲的V型复苏。四个季度的同比增长率分别为6.2%、7.9%、9.1%和10.7%,全年平均8.7%,显著超过年度目标。
在2009年如此强力复苏的基础上预测2010年的增长速度,如果经济刺激计划力度不减甚至还有所加大,那么今年一二季度一定会看到一些过热的苗头。如果宏观调控部门现在还不早作准备、提前行动,那么等到经济过热发生以后,恐怕会被迫猛踩刹车。果真如此,其结果必然是下半年经济减速的幅度超过预期,中国经济将进入又一次V型探底。
2008年底启动的经济刺激计划释放出来的巨大动力主要来自宽松的货币政策。2009年底,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27.7%,超出年初预定指标10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同比增长32.4%,增速比2008年加快23.3个百分点,是15年来的最高水平,支撑着物价快速上升。
宽松货币政策的副作用其实早就显现出来,那就是资产泡沫。不过宏观调控部门应对资产泡沫的策略不是少服用一些宽松货币政策这剂猛药,而是再开其他药方、吃更多的药(参见《通胀迫使宽松货币政策转向》)。
商业银行抓住取消额度控制的时间窗口,努力发放贷款、扩大市场份额,在2009年发放了10.52万亿元本外币贷款,同比多发放5.54万亿元,导致国有大中型企业资金过度充裕。估计其中有2万亿元左右没有及时、合理地使用。所以,如果2010年度商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新增7.5万亿元,表面上看似乎同比只增长18.75%,但是实际上增长的上限却高达25%。因此,就目前公开的贷款增长计划来看,2010年的货币政策还是很宽松。
如果宽松货币政策不因资产价格泡沫而改变,那么就只会因通货膨胀而改变。从2009年底的数字来看,尽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全年同比下降0.7%,但是上涨的速度已经不容小觑。CPI在11月才由负转正,当月同比仅增长0.6%。到12月,该指数同比已上升到1.9%。这显示真实的通胀正在靠近,而不仅仅是预期。
中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以维持社会和谐和稳定为首要目标,这一点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改变。在2009年,近在眼前的危害稳定的因素仅有低增长导致的高失业一个。因此,虽然深受危机打击,但是经济决策则相对简单:只踩油门就可以了,不必顾及刹车。进入2010年,经济复苏的基础尚不稳固,通货膨胀又日益临近,导致宏观经济决策在踩油门和踩刹车之间左右为难。
失业只会导致一部分人的生存状态恶化,而且这个不和谐因素还可以通过送温暖等多种行动和政策暂时缓解。通胀却可能导致全民不满,而且,即使是暂时的补偿,政府也力所不及。因此,通胀破坏和谐的能力远非失业可比。如果决策者也认识到这一点,那么宏观经济政策对通胀的反应一定比对失业更加灵敏。所以,当通胀真正来临的时候,经济政策从“保增长”过渡到“防通胀”的速度可能比当前的预期要快。
说到底,对于经济政策的决策者来说,启动经济刺激计划犹如参与一场赌局。这场赌局的标的是:经济真实复苏和通货膨胀哪一个先来。如果经济复苏先来,之后还有时间提前应对通胀,那么决策者将大获全胜。如果通货膨胀来临而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那么未来宏观经济政策的可选空间将越来越狭窄。
从博弈的理性来说,无论当前中国经济的V型复苏是否真实,复苏的基础是否稳固,决策者都到了退出这场赌局的时候。即使复苏只是表面现象,复苏的基础尚不稳固,继续赌下去,也不太可能出现别的结果。从宏观经济稳定的角度来说,既然通胀正在临近,从“保增长”到“防通胀”的转变已无法避免,那么还是早一点转变更好。如果这个转变早一点发生,那么转变过程可以慢而缓和,对经济的震动也会比较小。如果等到不得不转变的最后一刻才行动,那么“急刹车”和“硬着陆”将不可避免。
其实,中国经济的根本问题是在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道路上已经走到尽头,因此,在找到并且走上新的增长道路之前,经济增长始终会是一个悬而未决的中长期问题。到目前为止,“保增长”的措施基本仅限于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这些短期政策只能缓解而无法解决长期问题。在这样的路径上,经济增长的基础不可能稳固。宏观经济政策一旦偏离“保增长”目标,经济高增长的状况随时有可能终结。
除了重新启动经济体制改革,让市场机制在增加供给和促进消费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之外,笔者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别的出路。毕竟还有不少行业被国有企业垄断着。一方面,垄断造成的高价格限制着居民的需要转变为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垄断限制着竞争,从而约束了生产方面的创新,降低了市场供给。因此,在打破垄断方面有所作为,能够稳固经济增长的基础,也比坚持短期经济刺激计划更能促进中国经济增长。
制约中国经济增长的另一个阻力是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将中国这个原本巨大而统一的市场分割成许多孤立而缺乏竞争的小市场。在这些小市场之间,主要的生产要素无法自由流动,或者流动的成本过高。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不仅没有彻底解决劳动力跨省流动的基本养老保险接续问题,反倒让我们看到转移的成本竟然高达企业为职工缴纳部分的40%。对农民工来说,转移另外60%的权利,还是用退保的权利换来的。
【注释】
[1]《中国经济》杂志2010年3月刊“纵横·短论”刊登全文。部分文字2010年1月25日在《明报》中国经济专栏和《中国经济时报》同时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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