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商业银行服务产品的创新——重点发展中间业务
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在运作理念、金融工具和服务方面已具备丰富和成熟的经验,商业银行服务产品竞争往往集中于延伸产品和附加产品。相比较而言,我国商业银行整体服务水平较低,有限的竞争主要集中于服务产品和期望产品。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如果不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无疑将影响其市场机会和未来发展。
在实施服务产品创新的具体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除了考虑客户需求、新技术发展和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之外,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在新产品,尤其是在中间业务开发和投放以及运作理念、服务方式和内容等方面的成熟做法也是一个重要途径。中间业务指不需要动用银行资金,仅凭借银行信誉、信息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严格地讲,中间业务分为两类,一是传统中间业务,主要包括结算、租赁、信托、代理、信用、代保管和咨询等业务。二是新兴中间业务,即表外业务。表外业务的形式、种类繁多,总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贸易融通类业务;二是信用担保类业务;三是衍生工具交易类业务。
1.商业银行重点发展中间业务的原因探析
中间业务是国际银行业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国际上,中间业务的出现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首先,在当时的西方国家,由于非银行机构受到的管制较松,有机会借助提高利率等手段拉走存款,导致银行存款大量流失。相应地,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也受到较大影响。为了解决利润危机,商业银行必然要改变靠存贷利差获取利润的传统经营策略,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中间业务恰好能满足这方面的需求。商业银行经营中间业务,并不需要动用或较少动用自身资金,又可获得可观的手续费收入,这对商业银行来讲是求之不得的。其次,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也是西方商业银行经营中间业务的原因之一,因为中间业务带来的风险是微乎其微的。最后,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普遍加强了对金融机构资本比率的管制。商业银行为了回避管制,纷纷发展不直接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中间业务。因此,金融创新工具层出不穷,中间业务迅猛发展。近几年,虽然《巴塞尔协议》的实施使中间业务逃避金融管制的作用有所削弱,但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使中间业务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发展中间业务已成为国际银行业的主流方向,在银行业务结构中,其地位日益突出。21世纪的银行在发挥融资功能之外,将更多地转向中介服务功能,从经营货币为主转到管理信息为主,从以赚取利差收入为主转到以赚取服务费为主。我国商业银行在走向国际化的进程中应顺应国际潮流,将发展中间业务提到一个重要议程上考虑。
市场竞争的需要。中间业务在国外已有较长发展期,国外商业银行对之已运用得驾轻就熟,它们拥有先进的中间业务管理经验、优质的服务水平、便捷的结算手段、完备的业务品种及与跨国公司之间的长期密切合作关系。作为优势业务,近十几年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业务量、带给商业银行的收益等保持较高水平且增长较快,特别是中间业务收入已经成为决定商业银行整体收入状况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从非利息收入占商业银行全部收入的比重这一指标来看,近五年世界主要国家一般在30%以上,美国、加拿大及欧洲国家平均为50%左右,澳大利亚等亚太国家平均为30%左右。通常,在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越高。统计数据进一步显示,花旗银行、JP摩根、三井住友等20家国际知名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甚至超过70%。中间业务在为国外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已发展为其主营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起构成了银行服务的三大支柱。我国开放金融市场后,在追求高额利润这一动机的驱使下,可以预见外资银行在我国的经营策略将首先选择成本较低、风险不大、收益可观的中间业务。在这种状况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将受到较大冲击。面对进一步的开放与市场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规模、速度、层次等方面加快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的市场份额。
国内存在开展中间业务的巨大、潜在的需求市场。从市场发展需求,或者从商业银行自身观念和业务发展能力来看,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无论是在业务品种、业务规模、综合化服务体系,还是在信息化技术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都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欧美国家发展市场经济已有数百年且趋于成熟,而我国发展市场经济只有短短的数十年。从统计数据来看,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表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比如2008年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额实现了181.7%的同比增速,交通银行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达到2007年的13.8倍。再比如信用卡业务,截至2009年底,我国信用卡发卡总量达到1.86亿张,同比增长30.37%;交易总金额达到3.5万亿元,同比增长69.9%;交易笔数达到19.7亿笔,同比增长32%。尽管总量增长较快,但我国信用卡人均拥有量仅为0.14张,而美国、日本、巴西等国的信用卡人均拥有量分别为4.39张、1.5张、0.95张,均远远超出我国的人均持有量。然而,总体上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商业银行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完善,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对商业银行服务,特别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品种、层次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全面对外开放,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国际往来将更加频繁,相应地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需求将大幅度增长,其间蕴涵着巨大的市场。
差距意味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市场意味着利润。对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应积极抓住市场机会,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从自身实际出发,明确中间业务发展战略,稳步推进中间业务分阶段、有计划地发展。
2.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起步较晚,层次较低,最近几年虽然表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但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仍然较低。统计显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的均值仍低于20%。以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为例,它们的中间业务收入占经营收入的平均比重,从2005年到2008年依次为9.52%、12.41%、15.75%、16.83%。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该指标就已达到50%以上,有些大银行甚至达到70%~80%。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中中间业务发展得较好的有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它们已拓展的中间业务品种分别见表5-7和表5-8。两家银行共同的特点是中间业务种类丰富,信息含量、技术含量和知识含量较高,业务运作经验丰富。同时,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中间业务专业人员以及相对固定的客户。
表5-7 中国银行中间业务细分
表5-8 交通银行中间业务细分
综合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业务品种有待拓宽。总体上看,国内多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局限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等业务领域。新型中间业务,比如信息咨询类、承诺类和金融衍生工具类业务不仅覆盖面窄,发展广度有限,而且业务深度比较浅显,表现出层次低、种类少、规格有限的特点。
供求结构矛盾严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中有较大一部分是代理发行国债、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上述代理业务技术含量低、发展潜力小,但商业银行却要花费大量精力去争夺代理指标,必然导致中间业务拓展的重心发生偏差。我国新兴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供给则侧重于企业,相对忽视了未来中间业务的主体服务对象——个人客户。
区域发展参差不齐。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较之内地,大城市较之中小城市,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品种相对齐全,层次较高,运作较规范。即使在同一地区,新兴商业银行凭借灵活的经营机制、良好的资产负债状况和先进的基础设施,在中间业务的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其业务拓展和创新的速度要超过国有商业银行。
发展规划缺乏全局性和长期性。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普遍缺乏系统规划、完整的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规范。大多数中间业务处于单项开发、单独经营的状况,各部门、各品种之间缺乏联动,中间业务品种难以形成特色。
3.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策略分析
借鉴西方国家有关金融理论和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特有的经济金融背景,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宜重点采取以下策略来发展中间业务:
在信托业务方面,将传统信托业务与投资或贷款相结合,发展信托贷款与信托投资。到一定阶段后,考虑推出共同基金,介入证券市场业务。
在代理业务方面,重点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及个人财富的积聚,已经为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了可能。此项业务以私人为经营对象,根据客户的财务生命周期和具体要求,向客户提供一种特别设计的金融服务,包括个人投资管理业务、信托服务、巨额款项服务、综合理财服务等,其中以个人理财为核心。从客户角度而言,通过私人银行业务,有助于实现科学理财,即实现包括现金、存款、股票、债券、外汇、房地产等在内的个人资产的最佳配置。从商业银行的角度而言,通过提供私人银行业务,有利于建立不同类型的客户网,进一步密切与客户的关系,最终有助于提高手续费收入。
在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方面,首先,应建立个人基本账户和个人信用制度,以便针对不同客户提供分层次服务,并降低金融成本。其次,应加大高科技的应用。一方面,通过开设自助银行、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等来拓宽分销渠道,建立广泛的联络网。另一方面,尽快建立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以便于对客户进行理财需求的深层次分析,并根据其需求差异提供不同的理财方案。此外,还可考虑将数据库信息系统和电话银行、网络银行连接,建立银行横向联络机制和统一服务界面,使任何金融创新都能通过整合的营销渠道对外推广,形成客户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合作的理想格局。
在信息咨询业务方面,首先,规范管理传统的信息咨询业务。利用商业银行的信息咨询数据库技术与商业银行咨询专家系统为客户提供包括查询、分析和处理在内的各种数据业务,满足社会各界对商业银行服务的基本需求。比如开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既有利于商业银行对贷款投向的选择,又有利于建立牢固的银企关系,培植和稳定基本客户。其次,开拓新的信息咨询业务,比如包括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策划、项目融资、公司理财和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基金业务、资产托管等在内的投资银行业务。
在现金管理业务方面,侧重于协助企业进行短期投资,减少闲置资金,提供账户信息服务、决策支持服务等服务内容。
在自动化技术服务方面,致力于信用卡技术的改进以及ATM和POS技术的应用和改进,使之向智能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考虑设立家庭银行。
在衍生工具交易方面,因其风险度较大,可采取分阶段发展、逐步推进的策略。
4.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战略及实施保障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战略可概括为:政府推动,引进为主,结合创新,有步骤,分阶段,由局部到整体的渐进式发展战略。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应以政府作为主要推动力量,即政府选择试行业务种类、试行区域和试行金融机构,检测业务的市场经营情况,逐步拓宽经营业务的主体范围。在适当时候,以法律形式使其规范化。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必将实现中间业务创新主体由政府向非政府主体的转化,这就需要加快完善各种主客观条件。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中间业务发展不仅是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发展契机,也是商业银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金融理论创新的具体表现。因此,推进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需要中间业务作为必要的催化剂,而中间业务的长远发展也离不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改革将使得中间业务发展所需要的各种主客观条件不断得以完善,加速由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创新模式转变为以非政府主体为主导的金融创新模式,使市场需求成为金融创新的导向;改革将带来政府对银行业管制的适度放松,为扩大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领域创造条件;改革将有效激活商业银行创新的动力,产生拓展中间业务的自我需求;改革将使得法律环境趋于完善,法律体系趋于健全,为商业银行拓展中间业务提供风险保障。
转变经营理念。伴随着金融国际化,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将趋向服务全能化、手段现代化和功能多样化。中间业务的本质和内涵,决定了它将成为商业银行实现功能转变的“开拓者”。我国商业银行应从战略高度认识发展中间业务对其整体经营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理顺和调整经营思想和经营策略,突破以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为主的观念,树立中间业务与商业银行发展息息相关的经营理念,将中间业务视为增加收益、降低风险的有效途径,积极引进和开发中间业务产品,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推进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的国际化。与国际惯例相吻合,我国相应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应全面体现监督国际商业银行的国际公约的精髓,重点对中间业务的项目内容、申办程序、开办条件、收费标准、处罚措施等内容给予明确的法律界定,使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有法可依。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间业务是在信息、计算机和通信等新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知识密集型业务,属于集人才、技术、信息和信誉于一体的高层次业务类型,体现的是商业银行全方位、综合性的社会服务功能。因此,发展中间业务要求商业银行有高质量的物质基础和高科技手段作为保障,并提供人力资源支持。首先,科技进步与金融业务创新息息相关。根据国外的经验,高科技手段是中间业务发展和创新的关键,也是中间业务竞争的核心。通信、网络等高科技手段的应用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层次和规模。因此,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强科技投入,依托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来加快电子化、网络化步伐,建设信息共享的通信网络,形成完备的信息系统。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大发展中间业务所需的硬件设施的投入,实现储蓄、对公存款、各类信用卡、电话银行以及与大客户的自动对账服务网络的联网,根据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开发相应的软件系统,增强中间业务的经营实力。其次,高层次中间业务的拓展,需要一批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于一身、具有开拓和敬业精神的高层次人才,他们是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关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竞争,相当程度上就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竞争。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建立并完善人才引进、激励、竞争、培训、约束机制,全面提高员工素质,在质和量上确保发展中间业务所需的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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