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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的统筹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的统筹是调整具体税种应纳税额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理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利于服务企业的资金调度,有利于遵照纳税期限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发生违规行为;同时有利于对货币资金的充分利用,降低利息费用。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第四节 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的统筹

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的统筹是调整具体税种应纳税额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就是说,在涉及税种既定、应纳税额既定情况下,为了实现企业纳税统筹的宗旨,通过调整生产经营节奏来调整企业一定时期内某个税种应纳税额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的统筹对象

由于服务企业流动资产中货币资产所占的比重较大,财务收支的节奏快,因而对纳税时间统筹的要求更高。

由于服务企业不涉及资源税,服务企业与工业企业的情形基本相同的是,所涉及的税种中,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都谈不上调整纳税时间。但是,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消费税都应当纳入纳税时间统筹的范围。

有附营商品购销业务的服务企业以及附营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业务达到相当规模的服务企业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因此,这样的服务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也应当将增值税纳入纳税时间统筹的范围。

二、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统筹的意义和要求

合理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利于服务企业的资金调度,有利于遵照纳税期限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发生违规行为;同时有利于对货币资金的充分利用,降低利息费用。

按照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统筹的要求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当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预测结果进行。

(一)服务企业对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纳税时间的统筹

现行土地增值税法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16]

现行契税法规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17]

现行车辆购置税法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18]

因此,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预测结果,合理安排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日期;合理安排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日期;合理安排应税车辆的购置、进口和取得日期;以便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充足的货币用于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税款。

(二)服务企业对耕地占用税纳税时间的统筹

现行耕地占用税法规规定,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19]

因此,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预测结果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日程,合理安排占用耕地的申报日期,以便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充足的货币用于缴纳耕地占用税税款。

(三)服务企业对关税和消费税纳税时间的统筹

现行关税法规规定,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运送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20]

现行消费税法规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21]

因此,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预测结果以及进口货物相关环节办事程序、办事日程,合理安排进口设备和物资的业务启动日期,以便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充足的货币用于缴纳进口关税和消费税税款。

(四)服务企业对增值税纳税时间的统筹

有附营商品购销业务的服务企业以及附营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业务达到相当规模的服务企业对增值税纳税时间的统筹,与工业企业对增值税纳税时间的统筹、商品流通企业对增值税纳税时间的统筹,调整方法大体相同。

本章复习要点

一、基本概念

服务业 服务企业 客货运输企业 客货运输服务 货运相关服务 金融企业 银行 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 邮电通信企业物品邮寄服务 资讯传递服务 文化娱乐企业 文化娱乐服务其他服务企业 其他服务 服务企业对应纳税种的统筹 服务企业对应纳税额的统筹 服务企业通过其他办法调整应纳税额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的统筹

二、思考题

1.服务企业的分类。

2.服务企业的特点。

3.所有服务企业都要涉及的税种。

4.特定服务企业必然涉及的税种。

5.所有服务企业肯定不涉及的税种。

6.相当一部分服务企业基本不涉及的税种。

7.特定服务企业肯定不涉及的税种。

8.一般服务企业都要涉及的税种。

9.一般服务企业可能涉及、也可以避免的税种。

10.服务企业对关税和消费税统筹的论证要领。

11.服务企业对增值税统筹的论证要领。

12.服务企业对土地增值税统筹的论证要领。

13.服务企业对契税、耕地占用税和车辆购置税统筹的论证要领。

14.服务企业通过调整生产经营内容调整关税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论证要领。

15.服务企业通过调整生产经营内容调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论证要领。

16.服务企业通过调整生产经营内容调整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论证要领。

17.服务企业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方式调整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论证要领。

18.服务企业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方式调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论证要领。

19.服务企业通过调整建生产经营规模调整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论证要领。

20.服务企业通过调整生产经营规模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论证要领。

21.服务企业通过其他办法调整应纳税额的论证要领。

22.个体服务企业通过其他办法调整应纳税额。

23.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的统筹对象。

24.服务企业对纳税时间统筹的意义和要求。

【注释】

[1]参见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2月19日以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文件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家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

[2]参见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2月19日以国经贸中小企业[2003]143号文件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家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

[3]参见《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39页。

[4]见《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243页。

[5]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39页。

[6]参见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二条,《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123页。

[7]参见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二条,《企业会计准则2006》第128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2月出版。

[8]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39页。

[9]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39页。

[10]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39页。

[11]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项,《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37页。

[12]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39页。

[13]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月23日以财税[2005]186号文件发布的《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

[14]参见1990年11月22日国务院以第66号令颁布、要求自1990年11月22日起实施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二条。人民网(www.people.com.cn)。

[15]为社区居民代换液化石油气、家庭保洁、护理等家庭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见附录六:“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16]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63页。

[17]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86页。

[18]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66页。

[19]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89页。

[20]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七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210页。

[21]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五条。《中国税收制度(2004)》第133~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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