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集资金的渠道及不同筹资方式对税负有哪些影响?
答:对任何一个市场法人主体而言,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没有筹集到一定数量的资金,则难以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筹集资金方面的筹划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税负最轻的一种办法。那么,怎样才能使筹资达到效益最大?
一般来说,筹资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自我积累法,即通过自己经营活动的不断扩大,增加盈利,扩大和增加投资,企业内部形成资金。从企业改革方向看,企业要真正有生命力,必须依靠企业自身,提高经济效益,靠自我积累推动企业发展。
②向金融机构贷款,用贷款作为投资。
③企业之间或有联系的经济组织之间的拆借、相互融资。
④自筹资金,即市场法人主体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股票和债券形式从社会上获得的资金,亦称社会集资。我国目前国有企业集资的重要形式有发行企业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
⑤结算中形成的资金。企业间在众多的业务往来中,相互间常常形成在结算上临时占用对方资金的现象。这些零碎的资金占用若加以合理利用,也构成企业资金来源。
⑥利用外资。利用外资包括取得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吸收国外私人企业投资。
我国筹资方式日趋活跃,如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等,这种方式日益成为公司集资的主要方式。从税收的角度考虑,可使企业和投资者承担的税负减轻。这是因为,当企业发行股票后,企业的股东是很多的,因为社会上的人们只要投资,都可以购买公司的股票,由于这种筹资方式非常均衡,它涉及许多公司及个人,这样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平均分摊,以免利润过分集中而带来相应的较重的税收负担。
向金融机构贷款的筹资方式只涉及企业与银行两个部门。如果企业与银行是有关联的,尚可以减轻税收负担(通过利润的平均分摊),但事实上,大多数企业是与银行无关联的,故这种筹资方式,从税负上看,在税负沟通上要比企业自筹的方式差,但要好于企业以自我积累的筹资方式,因为企业可利用与金融机构特殊的业务联系,实现一定规模的减轻税负的目的。
企业以自我积累方式的筹资,是企业在很长时间才能完成的。对企业而言,它是企业实力的体现。然而,若从税收负担的角度而言,这种筹资方式却不尽如人意。因为这种筹资方式只涉及企业自身,即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由这笔投资所带来的利润难以分割或抵消,因而企业只能承受这笔利润所带来的相应的税收负担。可见,在这四种筹资方式中,它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最重的。
结算中形成的资金及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这种筹资方式,从税负角度考虑,要次于企业自筹资金的方式,但要好于其他两种。这是因为采用企业之间的相互融资及结算中形成这种筹资方式的企业,一般相互间是有一定关联的,这时,各方必然要从各自利益角度出发,来分摊投资而带来的利润,使税负达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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