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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应如何进行税务登记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跨县(区)迁出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办理跨县(区)迁出事项。

15.纳税人跨县(区)迁入、迁出,应如何进行税务登记?

答:(1)纳税人迁入

1)概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3)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5)办理程序。税务机关受理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如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经系统录入迁入信息,纳入税务管理。

(2)纳税人迁出

1)概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迁出。

2)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纳税人跨县(区)迁出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办理跨县(区)迁出事项。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5)办理程序。税务机关受理审核:查验纳税人出示证件的有效性;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审核纳税人是否已办结注销事项,如未办结,则不予受理,告知纳税人办结注销事项后再办理迁出。

符合条件的,经系统录入迁出信息,核准纳税人的跨区迁出事项,制作《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交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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