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纳税人因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进行发票缴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审核无误的,缴销纳税人的空白发票,并在系统中进行发票缴销处理,在《发票缴销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交纳税人。
4.纳税人发票需要缴销时,应进行哪些管理?
答:(1)概述
纳税人办理注销、变更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丢失、被盗发票,流失发票,改版、换版、次版发票(是指对纳税人已购买的发票),超期限未使用空白发票,霉变、水浸、鼠咬、火烧发票等,需进行发票缴销处理。
(2)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需缴销的空白发票。
3)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还需提交金税卡)。
(3)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因注销、变更税务登记进行发票缴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注销、变更税务登记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纳税人因上述其他情况进行发票缴销的,应当自相关情况发生之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5)办理流程
1)受理审核。
①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②审核纳税人《发票缴销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
③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审核无误的,缴销纳税人的空白发票,并在系统中进行发票缴销处理,在《发票缴销登记表》上签署意见交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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