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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遭受自然灾害的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审批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税务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制作调查报告。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和审核权限,根据审核权限签署意见,将签署意见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送达纳税人。

4.对遭受自然灾害的企业,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审批?

答:(1)概述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1年。

(2)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①受灾损失情况证明。

②受损资产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赔偿通知书、赔款数额划款单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

企业应于年度申报前申请减免税。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地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5)办理流程

1)受理环节。

①查验资料。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②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接收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纸质资料不齐全、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正确录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

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2)后续环节。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①案头审核。通过系统调阅以下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表信息、财务报表信息。

②实地审核。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税务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制作调查报告。

通过以上审核,确定审核结果和审核权限,根据审核权限签署意见,将签署意见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送达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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