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对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正确的,退纳税人更正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13.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答:(1)概述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3)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4)办理流程
1)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对资料不齐全或内容不正确的,退纳税人更正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2)对审核无误的,在CTAIS中录入纳税人申报资料,并核对企业申报的减免税优惠、已预缴税款等信息与系统比对是否一致。
3)申报表保存成功后,系统产生申报信息和应征信息,产生应征税款的作税款征收处理,在申报表税务机关接收栏签收并加盖“已申报”印戳后,退申报表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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