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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特征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了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决定》指出,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通过确认企业法人财产权,在企业内部建立了制约和激励机制,使企业能够主动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确保出资者的财产不受侵害和保值增值。现代企业制度是具有管理科学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制度。

(四)我国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是近代史上人类文明的一大创举,不少西方学者认为,现代企业制度是新时代人类最伟大的发现,它比蒸汽机和电力的发明更为可贵。

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了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新时期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的中心课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对我国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做了全面深刻的概括,指出,要在我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我国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符合我国改革发展实际情况的,真正体现企业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要求的一种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明确企业各个利益主体的产权关系为基本内容,以确立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为核心的一种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关系明晰的企业制度。产权明晰,一是指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处置所有出资者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财产的权利。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有明确的出资者、必须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必须依法登记设立。公司一经设立,它就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所有出资者投资形成的独立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二是出资者依法享有投资形成的企业财产的最终所有权,但是这种所有权表现为出资者有权在股东大会上以出资比例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和重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包括对选择管理者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按出资比例参加股利分配,有权在公司终止清算时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以及可以依法转让自己所拥有的产权。但出资者无权从企业抽回自己的投资,也无权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的企业,其出资者可以是国家、国有资产授权投资和经营单位、国有企业,也可以是符合条件的其他类型的企业、自然人或外国投资者。产权关系明晰,就是要明确地确定这些不同的投资主体都是企业的归属主体,都是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来确定的企业资本主体。

产权明晰同时明确的是出资者的最终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相分离。这种分离一方面使企业在出资者投资形成的法人资本基础上,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另一方面,明确出资者对企业资本最终所有权的比例,以及相应的收益分配权利。

现代企业制度是责权关系明确的企业制度。《决定》指出,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因此,企业是一个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和责任的法人。《决定》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机制界定了出资者和企业法人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使各经济主体处于相互平等的地位。因而改变了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运用行政手段从外部强制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而造成的各个利益主体不平等的状况。通过确认企业法人财产权,在企业内部建立了制约和激励机制,使企业能够主动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确保出资者的财产不受侵害和保值增值。

现代企业制度是具有有限责任特征的企业制度。企业的有限责任制度具有两层含义:第一,企业以其全部的法人财产(包括出资者投资和企业积累形成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出资者以其在企业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企业经营亏损、资不抵债,依法破产清算时,企业所能承担的最大风险是其全部法人净资产,投资者所承担的最大风险仅仅是无法收回其在企业的投资,无法获得投资收益。现代企业的有限责任制度克服了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国有企业负无限责任的缺陷,体现了利益和责任统一、权利和风险对称的原则。

现代企业制度是政企职责分开的企业制度。政企职责不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有企业的通病。政企职责分开:一是指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分开;二是指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权职能分开。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表现为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政府依靠政策法规和宏观经济调控措施,通过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控市场和宏观经济运行,以引导企业的经营活动,实现既定的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目标。通过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资本收益的最大化。企业依法照章纳税,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与企业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政府部门不给企业核定行政级别。企业也不再承担应该由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社会职能。

现代企业制度是具有管理科学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建立一整套完整、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设置和有效运作,形成调节所有者、法人代表、经营者和职工等不同利益主体的制衡和约束机制。通过这一治理结构,出资者的最终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资本所有权的关系,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分离关系,而是在企业内部形成的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制约的关系,这是现代企业制度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它有利于形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有财产的合理使用及价值增值的财产利益约束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公有财产不受侵害、并实现保值增值的基本保证。

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标志着我国的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从偏重放权让利的政策性调整阶段,转到了进行企业制度创新的阶段。这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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