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实现的前提: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建立激励约束相容机制
如前所述,公司内部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与偷懒行为,以损害股东的利益。在财务方面主要表现有:利用发布虚假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财务决策,加大股东的投资风险;运用股东对经理人员日常财务经营决策不得干涉的要求,经理人员通过增加其在职消费或与其他人进行合谋行为谋取自身利益而损害股东利益;或者因玩忽职守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以损害公司的利益。这些行为,将会制约分层财务决策机制的顺利实施。为此,必要通过在公司内部建立激励约束相容机制,协调各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一)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
财务主体是指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经济利益的主体,它的主要特征是:第一,财务主体的独立性,包括独立的经济利益、独立的经营权和财权等;第二,财务主体的经济性,无论财务主体采用何种组织形式,这种组织都必须内含着经济功能。目前,我国财务治理结构失衡和无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财务主体的不清晰或其责、权、利安排的不对等。要界定清晰的财务主体,我们认为最主要的是两条:一是政企分开。政府的角色是整个市场经济的管理者,它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并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则来推进整个经济的平稳运行。如果政企不分或分而不开,继续利用政府手中的权力来干预企业的经营,总是存在“亲历亲为”的冲动,不仅是无效率的,而且扭曲了企业的财务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管理应有的规律,“猴王”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二是要深层次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是一种确认和保障财产持有人权益的制度,直接关系到从事财务经济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当产权规则发生改变,财务的行为就会改变,收入分配形式就会改变,资源配置格局也会改变。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产权主体虚置、产权关系不顺问题;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一股独大、国家股主体不到位问题。说明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可以说理顺产权关系、改善股权结构,是清晰界定财务主体、完善财务治理结构的重要前提基础。
(二)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激励机制
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激励机制,促进经理人员的经营决策与公司长期发展利益相一致,从而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由于董事会与经理人员的关系是一种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则是一种信托关系,三者之间的利益追求往往是不一致的。为此,应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建立起制度激励机制,促使财务经理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现代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结果,通过实行对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不仅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而且还同时拥有了剩余控制权(由于剩余索取权是与控制权相匹配的,拥有一定剩余索取权,也就是拥有相应程度的剩余控制权)。具体实施措施包括:对经理人员实行股票期权制和高额薪酬制。前者通过允许经理人员在若干年后,按现价获得企业的一部分股权,经理人员的收益取决于股权的未来价格与现价的差额,这就迫使企业财务经理人员不断努力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企业市场价值越大,其自身的价值也越大。后者通过实行财务经理人员的工薪高出一般职工工资的几十倍以上,来激励财务经理人员的财务决策行为,满足企业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必须指出的是,迄今为止,我们还没能解决好对于经理人员的激励问题(包括报酬构成、报酬数量、报酬考核指标三个方面),结果是股东和经理或两败俱伤,或因小失大。当然,激励机制、财务治理(乃至公司治理)与财务资本市场又是相关联的,激励机制离不开一个完善有效的财务资本市场,而其作用的发挥则有赖于财务治理结构(乃至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三)完善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
加强对公司财务经营的监督,减少财务经理人员的“偷懒”和机会主义行为。财务治理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不仅可以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因为市场具有一定的信息披露机制),而且成为控制权因素、声誉因素发挥约束作用的前提(因为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则对财务经理人员的打击是“致命”的)。一般而言,证券市场对财务治理的正面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证券市场的股价机制,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财务经营信息,降低了股东对管理层的监控信息成本;二是证券市场的收购兼并机制,可以对公司财务治理的低效率加以强制性纠正;三是经理层的财务合同(特别是期权报酬合同),可以向经营者提供激励机制,以使其行为符合股东利益。具体说来,在财务经理人市场上,通过充分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动态地显示了财务经理人的能力和努力程度,使其始终保持“生存”危机感,从而自觉地结束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资本市场的约束机理,一方面表现为股票价值对财务经理人业绩的显示;另一方面则直接表现为兼并、收购和恶意接管等资本市场运作对财务经理人控制权的威胁。另外,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以破产程序为依托的负债的增加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约束财务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产品市场的约束机理在于来自产品市场的利润、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财务经理人的经营业绩,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所带来的破产威胁会制约财务经理人的偷懒行为。我们认为,为了发挥证券市场的评价功能,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建立并严格执行强制性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中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向外输送利益和私自转移资金、运用非公平性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恶性(连环)担保、造市做局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责任人,必须依法惩处。
(四)建立相应的声誉机制,保证财务契约诚实执行
财务经济学中一直把声誉因素作为保证财务契约诚实执行的十分重要的因素。[29]由于财务契约是不完全的,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况,契约各方履行职责是基于相互信任,而相互信任的基础是多次重复交易,长期信任就形成了声誉。对于职业财务经理人而言,声誉因素的作用机理在于没有一定的职业声誉会导致其职业生涯的结束,而良好的职业声誉则增加了其在经营者市场上讨价还价的能力,前者起到对财务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作用,后者则对财务经理人行为具有激励作用。我们认为,不管从财务经理的职业道德看,还是从财务经理所从事的工作特殊性看,职业声誉可能比任何其他的激励约束手段都显得更为重要和更为有效。因为一旦他们因欺诈、舞弊等职业声誉问题而被公司解雇,那么他们就很难重返这个市场而获得再次被雇用的机会。当然,在引入声誉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时,还要注意公平与期望的影响作用。公平,即声誉能准确地反映财务经理人的努力和能力,则声誉能够发挥正常的激励约束作用,否则便会发生扭曲;期望,即财务经理人对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相应声誉的期望概率,以及声誉能够带来其需要满足程度的预期,如果预期悲观,声誉的激励约束作用有限,而如果预期乐观,则其激励约束作用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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