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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股直接经营管理模式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参股直接经营模式是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面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它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通过直接参股或控股方式从企业中获取产权收益。其具体表现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购买或抛售企业的股票;或者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与其他非国有资产自由组合,从而改变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股权份额,并通过这种直接参股乃至控股的形式获取国有股权收益。

2.参股直接经营管理模式

参股直接经营模式是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面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它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通过直接参股或控股方式从企业中获取产权收益。其具体表现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购买或抛售企业的股票;或者授权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直接与其他非国有资产自由组合,从而改变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股权份额,并通过这种直接参股乃至控股的形式获取国有股权收益。

参股直接经营模式所需要的前提条件为:第一,所有企业都实行公司化(法人化)改造,企业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主体;第二,具备一个统一的证券市场,企业产权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流动;第三,国有资产管理组织机构的完善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代表全国人民经营国有资产的法人,其经理人员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上级对下级只行使监督和间接领导的职责,一般情况下不干预公司经理人员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经理人员作为雇员身份,以聘任方式进行管理,公司董事会成员则以公务员身份出现,可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具体做法有待进一步研究。

面对成千上万个企业和变化不定的证券市场,如果把国有资产的参股直接经营作为我国国有资产经营的目标模式加以推广,那么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繁重的日常经营工作将是令人难以想像的,于是一些同志的想法便不自觉地滑向了行政性分权直接经营的思路。这种行政性分权直接经营通过国家级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省级国有资产经营分公司和市级国有资产经营支公司的多层次划分,甚至还有行业性或部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分割,由它们从事所属国有资产的经营活动。从形式上看,国有产权似乎分散了,实质上是沿袭了传统计划经济的做法,结果把统一的国有产权市场弄得支离破碎,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变得十分臃肿,效率低下不可避免,这是同现代市场经济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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