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净资本管理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是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主要规范。
(一)净资本的概念与净资本管理的目的
1.净资本的概念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净资本是指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结构的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固有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风险资本是指信托公司按照一定标准计算并配置给某项业务用于应对潜在风险的资本。
2.净资本管理的目的
对信托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满足抵补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
(二)净资本计算
1.净资本计算公式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净资本计算公式为:
净资本=净资产
-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
-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
-其他风险扣除项
2.净资本计算方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当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风险状况,按照中国银监会规定的系数对资产项目进行风险调整。计算净资本时,应当将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类资产合并计算,按照资产的属性统一进行风险调整。
(1)金融产品投资应当根据金融产品的类别和流动性特点按照规定的系数进行调整。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其他理财产品的,应当根据承担的风险相应进行风险调整。
(2)股权投资应当根据股权的类别和流动性特点按照规定的系数进行风险调整。
(3)贷款等债权类资产应当根据到期日的长短和可回收情况按照规定的系数进行风险调整。
资产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类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扣除比例进行调整。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或有事项,信托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根据出现损失的可能性按照规定的系数进行风险调整。
(三)风险资本计算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由于信托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存在一定风险并可能导致资本损失,所以应当按照各项业务规模的一定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系,确保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有相应的净资本来支撑。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信托公司开展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和其他业务,应当计算风险资本。
风险资本计算公式为:
风险资本=固有业务风险资本
+信托业务风险资本
+其他业务风险资本式中:固有业务风险资本=固有业务各项资产净值×风险系数;
信托业务风险资本=信托业务各项资产余额×风险系数;其他业务风险资本=其他各项业务余额×风险系数。(四)风险控制指标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
(1)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
(2)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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