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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流失的表现形式分类

时间:2023-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它是纳税人在应税经济行为和纳税义务发生前,利用非法经济手段单方面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税收流失行为。检查表明,该公司涉嫌利用上述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1921万元。

一、根据税收流失的表现形式分类

如果作广义的理解,税收流失可以分为偷漏税、逃税、骗税、非法减免、避税、欠税、吃税和包税、抗税等若干具体的表现形式。这种分类方法能反映现实社会中导致税收流失的各种现象和行为的特点以及所采用的手段,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有利于根据各种税收流失形式的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具有现实针对性的研究方法和防治措施。

现实中,税收流失的这些表现,情节恶劣、手段多样。(见案例:《国家税务总局曝光偷骗税十大案件》)

1.偷漏税

“偷税九十九,漏税家家有。”偷漏税是税收流失的一个重要渠道。偷税是纳税人运用非法手段减轻自身纳税义务,从而减少国家税收收入的行为,其基本特征为纳税人有意少纳税或不纳税,表现为纳税义务人有意识地违反税收法规,用隐瞒或欺骗等手段逃避或减轻纳税义务。漏税通常是指纳税义务人无意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它与偷税的区别主要在于“无意”还是“有意”地少缴税款,但在税收管理中要明确纳税人未缴税或少缴税是否存在主观意图非常困难,因此我国现行法律没有使用漏税这个概念,而把它归为偷税的范畴。“要暴发、偷国家”“要想富,吃税务”,很多地方流传着这样的话,偷漏税的手段也是花样百出。

手段之一:通过在发票上做手脚进行偷税。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很多企业就用大头小尾的阴阳发票或用假发票做账,达到偷税的目的。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就曝光了青藏铁路西宁——格尔木复线工程的假发票事件,该复线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全长800多千米,总投资105亿元,计划2012年建设完工。然而,青海省国税部门稽查发现,正在建设的这一重点工程项目中流入了大量假发票,存在严重偷逃国家税款的现象。据青海省国税局统计,截至2009年6月30日,从西格复线8户铁路承建单位购进砂石等材料取得的发票中,共发现有问题发票1154份,涉及发票金额约1.28亿元,税额494万元(14)

手段之二:转移利润达到偷漏税的目的。2009年8月,深圳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对深圳圣保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涉嫌偷逃税情况依法立案,对该公司在1999年1月至2009年6月的经营及纳税情况实施税务稽查,最终查清圣保罗公司采用设置两套账隐瞒经营收入等手段偷逃税款及文化事业建设费7481万元,地税局依法做出补税(费)和加收滞纳金共计13231万元的处理决定,同时曝光了在对深圳市皇后大道饮食娱乐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1月至2009年6月的经营及纳税情况的税务稽查中,发现该公司采用少列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偷逃税款、教育费附加及文化事业建设费1904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做出了补税(费)、加收滞纳金共计2426万元的处理决定,并移送司法机关。

手段之三:利用破产等手段来偷逃税。例如2000年震惊全世界的美国安然事件,安然公司自1985年成立以来,一直在能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到1999年已发展成为美国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并吸引了大量的投资,1997年到2000年在纽约上市的安然公司股价翻了两番。但在2001年10月,安然震动了整个华尔街,它突然宣布第三季度的亏损达到了6亿美元,三个星期以后,安然重新公布了1997年到2000年的财务报表,结果显示累积利润比原来减少了5.91亿美元,债务却增加了6.38亿美元。2001年12月2日,安然被迫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规定,向纽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这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起破产案。在其申请破产后,美国司法部、美国国会的四个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劳工部分别对安然进行调查。2002年7月7日,美国参议院调查委员会发布的调查报告声称:是安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人员监管不利并弄虚造假,最终导致了安然公司的破产。安然公司董事会特别委员会也在纽约联邦破产法院公布了一份报告。据该报告揭露,安然20世纪末所取得的金融成功都是虚幻的泡沫,安然公司的高层经理们成立了不少复杂的机构和公司外部人员合作,操纵公司的财务报表,虚报利润,逃避纳税,并从中中饱私囊。

2.逃税

它是纳税人在应税经济行为和纳税义务发生前,利用非法经济手段单方面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税收流失行为。逃税发生在应税经济行为发生前,而偷税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后。市场经济中交易方式的多样性、经营地点的可变性、交易时间的短暂性等为逃税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逃税引起的税收流失日趋严重。比如,我国常常出现假外资、真逃税的现象。一段时期以来,国家给了三资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照顾,但假合资也随之出现了,尤其是在华南及沿海一带,有的地方拉上外商投入万余元就办成了所谓的合资企业,有的让外商先投入外资,等合资企业招牌挂起后就悄悄撤资,有的在减税期满时换一个招牌,又成了一家新的三资企业,达到继续逃税的目的。

3.骗税

骗税包括广义骗税与狭义骗税。广义骗税包括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税收优惠及做虚假项目欺骗税务人员,其中危险最大的是骗取出口退税。狭义骗税主要指出口企业、犯罪分子以及少数政府公务员(如工商、税务、公安、海关等人员)联手进行的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目前国内骗税产品已从高价值、高税率的产品发展到普通产品,骗税人员从少数出口企业发展到专业性骗税团伙。

2008年11月,甘肃省国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雷霆二号”专案协查要求,与省公安厅组成联合专案组,对甘肃扶贫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接受的上海6家公司开具的132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无货虚开发票,共骗抵增值税进项税款2151万元;同时查证,该公司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多抵扣税款25万元。检查表明,该公司涉嫌利用上述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1921万元。

4.非法减免

国家为了加快吸引外资投入,对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实施了“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本地经济发展,大搞“税收优惠政策战”,甚至出现了免三减四、免四减五,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地方政府中也常常出现越权减免、违法减免等现象。

不仅如此,企业获得的减免税收还被乱支乱用了。按规定,国家准予减免的税收应该列入国家扶持基金或企业发展基金,用于发展生产项目,但是现实中不管是合法减免还是人情减免的税金,常常有乱支乱用的现象。

5.避税

它是指纳税人在虽未直接违反税法但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和征税方信息不灵的弱点,通过资金、费用、成本、利润转移等手段以达到躲避纳税义务和不纳税的目的。避税虽不直接违法,但是钻税法的空子有悖于国家政策导向,属于国家税收的流失。

6.欠税

它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足额缴纳而拖欠税款的行为。因欠税者所欠税款最终要补足缴纳,一般情况下欠税并未使国家税收收入减少,但欠税造成了国家税款在时间上的价值损失,而且在实践中某些企业可能会形成一部分时间长、难补缴的“陈欠”“死欠”,可将其归为税收流失的特殊形式。

7.吃税和包税

吃税是指极少数税务征管人员贪赃枉法,利用各种手段侵吞税款、损公肥私的行为,以及征税人与纳税人相互勾结共同偷逃税的行为。包税是指某些地方的税务征管部门采取承包税收定额的方法来计算征收税额,使得纳税人实际缴纳税额比按照税法的规定应该缴纳的税额要少,也称为税收低估。无论吃税、包税均属征税违规,使国家税收收入受到损失,而且也严重损害税务部门的形象和声誉。

8.抗税

税收流失的类型除了以上一些外,一个极端的表现是有很多抗税的事件发生。《征税法》第64条对抗税的界定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一些人不理解国家的税收,在无法逃避纳税的情况下,采用暴力抗税,甚至发生了杀害税官的恶性案件。抗税是国内税收征纳矛盾的激化表现,主要发生在无照经营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中。

案 例

十大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一、浙江省破获“5·08”专案,成功摧毁一批制售假发票犯罪网络

经浙江省杭州、湖州、绍兴等地公安机关侦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以杭州为中心,形成多个制售假发票网络,辐射至浙江省各地及其他省市。为彻底摧毁制售假发票网络,浙江省公安厅决定设立“5·08”专案,对各地经营的案件线索并案侦查。5月22日,浙江省公安厅指挥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50余人,统一开展行动。截至5月26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8人,捣毁制假窝点1个,非法开票窝点27个,查获各类假发票105万余份、假印章近1000枚、制假及非法开票设备一批。目前,涉案地公安机关正在加大审讯工作力度,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全力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为减少国家税款损失,浙江省国税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以此案为契机,严厉查处使用假发票的企业,打击虚假发票的“买方市场”。

二、甘肃省警税联合破获“9·23”特大出售假发票案件

甘肃省兰州市公安机关经过半年多的循线追踪、蹲点守候、全面监控和深度经营,成功锁定一个出售假发票犯罪团伙,并初步认定该团伙为甘肃省及周边省市的假发票销售“源头”之一。2009年9月8日,根据相关线索,甘肃省公安厅、兰州市公安局与兰州市国税局、地税局组成联合专案组,抽调人员全力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9月23日,根据兰州市公安机关获取的线索,兰州市公安、税务机关抽调40多名执法人员开展集中行动,成功抓获左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发票犯罪窝点4个,现场查获涉及甘肃省8个地市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的40余种假发票114万余份,缴获假印章135枚、制假设备一批,彻底打掉了一个长期盘踞在兰州市向全省及周边省市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这是2009年以来西北地区破获的最大一起发票犯罪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广东省打掉一个产、供、销一条龙制售假发票团伙

2008年11月,深圳市税务、公安机关接到不法分子经营销售假发票的举报后,迅速成立“11·13”专案组,制订详细工作方案,积极展开摸排调查。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查,广东省深圳市、揭阳市税务、公安机关于2009年3月27日联合行动,一举捣毁7个制售假发票窝点,查获假发票80万余份。其中,深圳市捣毁窝点4个,查获各类假发票55万余份,缴获假印章36枚,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其中6人已被刑事拘留。揭阳市捣毁制造假发票窝点3个,查获22类假发票25万余份,缴获制假设备19台,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目前4人已全部被刑事拘留。经查,该犯罪团伙跨地区作案,产、供、销一条龙制售假发票。该团伙根据市场需求向揭阳的印制工厂下订单,生产成品后,以托运方式运至深圳,销售给下线人员,从中牟利。

四、河南省警税联合侦破“1·12”特大出售假发票案

河南省税务、公安机关通过收集各类代开、出售发票的广告名片,开展深入调查,掌握了不法分子利用在校大学生在多个城市大肆散发假发票广告名片的情况。根据这一线索,河南省税务、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于2009年1月11日将正在市内散发广告名片的大学生申某、黄某控制,通过循线深挖,侦破了王某等人出售假发票系列案。该案犯罪分子有多名浙江台州籍“上线”及“下线”骨干人员,案发后潜逃回浙。河南省公安机关在浙江省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1·12”案件共捣毁犯罪窝点11个,打掉浙江籍台州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查获假发票5.4万余份,广告名片7000余份,手机30余部,用于开具假发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一批。

五、深圳市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治理利用手机短信息兜售假发票违法行为

深圳市公安机关经过对数万条发票违法信息进行排查分析,最终锁定聚居在龙岗区布吉镇水径村等地的30个犯罪嫌疑人经营窝点及居住地。2009年3月18日,深圳市国税、地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春雷行动”,对利用手机短信息兜售假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捣毁犯罪窝点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查获发票2822份,缴获电脑、群发器、手机、电话卡等作案工具一批,有力打击了利用群发器大量发送发票违法信息的行为,有效净化了该区域的税收环境和治安环境。

六、重庆市破获一起利用CorelDraw 9软件伪造发票案件

经过线索摸排和技术侦查,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掌握了某公交车站有人进行假发票交易的重要线索。该支队通过蹲点守候、层层深挖,于3月18日抓获了进行假发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及其“上线”共4人,查获假发票6.5万余份,捣毁犯罪窝点2个,并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利用CorelDraw 9软件伪造发票。犯罪嫌疑人根据发票格式,用CorelDraw 9软件进行排版设计,用针式打印机伪造机打发票。公安机关已将600多个以公司名称命名的CorelDraw 9文件(即假发票电子样本)送交相关部门固定证据,并会同税务机关逐一核查重庆地区的不法购票企业,着力整治“买方市场”。

七、安徽省破获“4·22”专案,查获假发票412万余份

2009年4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机关按照该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捣毁了1个非法兜售假发票窝点,现场查获假发票67.49万份,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为追根溯源,彻底摧毁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安徽省迅速成立专案组,围绕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资料信息摸排新线索,追踪新窝点。根据相关线索,5月14日、6月1日,专案组先后在合肥市瑶海区、肥西县展开行动,捣毁制假窝点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查获假发票5518份,缴获作案工具一批。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多次从河南省周口市购买假发票,在合肥市等地贩卖。为彻底摧毁跨省制售假发票的犯罪网络,6月11日,专案组赶赴河南省周口市,在河南省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捣毁了一个集生产、仓储、销售为一体的特大制售假发票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查获涉及14个省的假发票345万余份。至此,“4·22”专案告破,共查获各类假发票412万余份,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目前,安徽省税务机关正全力追查受票企业。截至8月15日,已查处受票企业12户,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195万余元。

八、上海、河南公安机关联合开展“雨后行动”,查获假发票234万余份

2009年2月,上海市公安机关通过检索排查发票违法犯罪高危人群,掌握了4个犯罪团伙长期贩运假发票到上海销售的情况。根据这一重大线索,上海市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和布控,在犯罪团伙进行假发票交易时,一举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假发票56万余份。经专案组循线深挖,查明4个售假团伙的假发票均来自河南省周口市。为彻底切断假发票源头,摧毁跨地作案的犯罪网络,公安部召集上海、河南两地公安机关召开专题协调会,部署开展“雨后行动”。5月15日,上海、河南公安机关集中出击,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捣毁制假、囤假窝点2个,查获假发票178万余份,切断了外地至上海贩卖假发票的两条重要通道。目前,上海、河南等地公安机关正在对“雨后行动”发现的相关线索进行深入追查。

九、上海、广东公安机关联合打掉5个广东省饶平籍犯罪团伙,查获假发票100万余份

2009年3月17日,上海市公安机关通过物流渠道获知,有人从深圳频繁往上海发送假发票。根据此线索,上海市公安机关立即组建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查明4个广东饶平籍犯罪团伙在上海设立销售假发票窝点,通过手机和互联网群发信息招揽“顾客”,接到“订单”后将买方需求传送至深圳,由刘某(广东饶平籍)为首的犯罪团伙提供发票。上海、广东公安机关互通情况后,拟订了集中破案方案。5月5日晚,两地公安机关组织100余名警力,在上海、深圳同时行动,一举摧毁了跨省制售假发票犯罪网络,打掉广东饶平籍制售假发票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个,查获假发票100万余份。

十、青海省查处“西格复线”系列发票案件

青海省国税部门在开展建筑安装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西宁至格尔木铁路复线(以下简称西格复线)8家承建单位取得的砂石等材料发票中有伪造的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假发票等非法票据,以此为线索,该省国税、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西格复线发票专项整治行动,由此发现并查处了“4·11”、“4·14”等发票违法犯罪案件。截至9月底,税务机关共检查发现有问题发票1360份,涉及金额1.83亿余元,税款738万余元,已立案查处20余户企业和个人,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780万元。

案例来源:摘引自《税务总局公布十大发票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新华网2009-11-06)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11/06/content_12396180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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