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会计科目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涉及的会计科目
企业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制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涉及的会计科目
1.企业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本科目可按持有至到期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涉及的会计科目
与贷款和应收款项有关的会计科目主要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等会计科目。
1.“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2.“应收票据”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3.“贷款”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涉及的会计科目
企业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科目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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