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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租赁收入记账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其职能为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并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三会均为国务院直属的事业编制机构。第二类是经营性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1994年以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分别由四大国有专业银行承担。

第五节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构成我国金融中国体系的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金融宏观调控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即“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其职能为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并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我国的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体制,中国证监会是我国证券业的监管机构,负责证券业和期货业的监督和管理;中国保监会是我国保险业的监管机构,负责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中国银监会是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机构,负责对银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除外)进行监督和管理。三会均为国务院直属的事业编制机构。

第二类是经营性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有三家,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另外,我国的商业银行还有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各中心城市设立的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及外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和农村信用社,是群众性合作制金融组织,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各种信用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机构、证券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邮政储蓄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各种国有、股份制和合资的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发行人、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

【知识拓展】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宏观调控部门。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以下职责: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在机构设置上进行了重大改革,撤销省级分行,跨省区设置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和西安等九家分行,实行分区垂直管理。天津分行管辖天津、河北、山西和内蒙古;沈阳分行管辖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上海分行管辖上海、浙江和福建;南京分行管辖江苏和安徽;济南分行管辖山东、河南;武汉分行管辖江西、湖北和湖南;广州分行管辖广东、广西和海南;成都分行管辖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西安分行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同时撤销北京分行和重庆分行,而在这两个直辖市设立总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总行、分行、中心支行和县支行四级管理体制。在不设分行的省会城市设立中心支行,经济特区和国家确定的计划单列市的分行改设为中心支行,原在省辖地区和市的二级分行也改设为中心支行,县级支行仍然保留。

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业的监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陆续成立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行使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

一、我国的政策性银行

1994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原则,我国相继建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要求,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重点向国家基本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项目及重大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项目发放贷款。

(2)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金融支持,以增强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促进对外贸易的稳定发展。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以上三家政策性银行在从事业务活动时,均遵守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对于贷款拨付等业务的具体经办,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要委托国有商业银行代理,故除个别情况外,一般不再设经营性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办则是以自营为主、代理为辅,所以除在北京设总行外,还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行,在计划单列市和农业大省的地(市)设立分行的派出机构,在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量大的县(市)设立支行。

【知识拓展】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

1994年以前,我国没有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分别由四大国有专业银行承担。1994年,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专门银行商业化改革的进程,实现银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离,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最大的政策性银行,主要为国家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基础产业提供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主要对农业基础设施、农副产品、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注册资本33.8亿元人民币,侧重对外贸易,主要业务为出口信贷、政府贷款、混合贷款、银团贷款、进出口保险等。

二、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我国的保险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业的管理机关宣告成立。1958年以后,保险业陷入停顿状态。直到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才恢复办理国内外保险业务。大力开展海外保险以后,中国的保险业才得以真正复苏,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5年5月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85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44家,已开业36家;外资保险公司4l家。其业务范围涉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四大类的400余种险种。此外,还有保险中介1033家,18个国家和地区的124家总公司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188家,分布在12大城市。初步形成了中资、外资保险公司并存竞争的局面。

(二)我国的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批准成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经纪类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经纪字样。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在设立时都有一定的要求,分别介绍如下。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

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的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三)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

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以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和投资为主要业务。1979年10月4日,我国创办了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后,又陆续建立了一批全国性的信托投资公司,如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业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等。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彻底解决了信托业的功能定位、业务范围等问题,明确了其发展方向。规范后的信托投资公司主要经营资金、动产、不动产信托,基金管理和兼并重组,企业财务顾问等业务。规范后的信托投资公司以手续费、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真正成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

(四)我国的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投资入股,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担风险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在业务上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在行政上隶属于组建该公司的企业集团。它不能对企业集团和成员企业以外的单位及个人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按照有关规定,财务公司经营的业务为:①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②发行财务公司债券;③同业拆借;④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⑤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⑥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⑦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⑧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⑨为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⑩为成员单位提供担保;img21境外外汇借款;img22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按照现行的规定,财务公司不得在境内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投资非自用的不动产、股权、实业。

(五)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

目前我国常用的金融租赁业务有以下四种。

1.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是融资性租赁业务中比较普通的一种形式。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自行筹资并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租给承租人使用。租期一般规定在3年以上。租赁期内物件所有权完全归属出租人,租赁期满,承租人有廉价购买其租赁设备的特权。承租人用租入设备所新增利润支付租金。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及保险由承租人负责。

2.转租赁

转租赁是租进租出的做法,即出租人从制造商或另一家租赁公司租进设备,然后转租给用户。转租赁是租赁公司同时兼有承租人和出租人双重身份的一种租赁形式。

3.回租租赁

回租租赁是当企业急需资金时,将自己拥有的设备按规定卖给租赁公司,再作为承租人向租赁公司租回原设备继续使用,并按规定定期向租赁公司交付租金。回租租赁是一种紧急的融资方式,适合于资产流动性差的企业。作为租赁物体的设备就是企业的在用设备,未做任何转移,其销售只是一种形式。承租人既保持了原有设备的使用权,又能使这些设备所占用的资金转化为企业急需的周转资金,使企业固定资产流动化,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

4.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也称平衡租赁或代偿贷款租赁,它是金融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采用这种租赁形式时,设备购置成本中的小部分由出租人承担,大部分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补足。其具体做法是:租赁公司先出小部分资金,然后通过把租赁物作抵押,以转让收取租金的权利作附加担保,联合若干家其他金融机构共同提供一项租赁融资,形成较大的资金规模,以购买大型的资金密集型的设备,提供给承租人使用。设备出租后,承租人须向贷款人支付租金,以替出租人偿还借款债务。这种租赁形式的出租人自筹资金只占少量,而主要依靠抵押贷款的杠杆作用来获取高于一般租赁的投资报酬,因此称为杠杆租赁。

(六)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

为了处理国有独资银行不良资产,1999年经国务院决定,我国相继成立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更名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处置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截至2000年底,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已从上述四家国有银行收购了13939亿元不良资产,实现“债转股”签约的国有企业达587家,金额3400余亿元。2001年初,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获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全方位开展不良资产收购、债务追偿、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债转股、资产证券化、债券发行、股票承销等业务。此外,它们还分别与国外金融机构磋商,吸引外资参加我国不良资产处置,这将有利于借鉴国外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分散不良资产的处置风险,提高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水平和效率。

(七)我国的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基金的专业性金融机构。它的主要业务包括以下三类。

1.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利用专业投资知识与经验,投资、运作基金资产的行为。

2.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受托投资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委托人的投资意愿,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组合投资,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如受托管理社保基金。

3.基金销售业务

基金销售业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通过直销中心或电子交易网站将基金份额直接销售给基金投资人的行为。

【本章小结】

1.金融机构是资金盈余者和资金不足者相互联系,进而实现资金余缺调剂的桥梁或纽带,在金融活动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金融机构体系由中央银行、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

2.中央银行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这三个基本职能。商业银行的特点是从事货币资金交易,具有创造货币的功能;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和政府机构发起、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以观测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金融机构。我国的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3.如今我国已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金融机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且各类金融机构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我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复习思考题】

一、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 财务公司 投资银行 投资基金

二、填空题

1.美国的中央银行是。

2.我国政策性银行包括、和。

3.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

4.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是。

5.我国上市的第一家商业银行是。

三、判断并改错

1.构成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是中央银行。( )

2.金融机构提供有效的支付结算服务是适应经济发展需求最早产生的功能。( )

3.金融机构为了保证对到期债务的支付和存款人的提现,在经营中必须遵循社会性、效益性和安全性原则。( )

4.中国的资产管理公司带有典型的商业性金融机构特征,是专门为接受和处理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而建立的。( )

5.信用合作社是一种股份制形式的金融组织。( )

四、简答题

1.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2.简述商业银行的特征。

3.简述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区别。

4.简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类型。

五、论述题

1.论述金融机构体系由哪些金融机构构成。

2.阐述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的主要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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