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卖方企业(收款人)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付款人)交付的未到期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贴现,并根据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支付票据贴现利息的票据贴现业务。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项下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可以办理转贴现与再贴现。适用于买卖双方合作关系比较紧密且融洽的企事业单位客户。
该产品的益处在于:在特定商业结算模式下,满足了企业的个性化需求,根据商务结算条件,买卖双方自行商定各自所承担的票据贴现利息,灵活方便。
一、办理要求
卖方企业授权银行将其承担的贴现利息从其票据贴现款中直接扣收,然后将实付贴现资金贷记卖方企业结算账户。对于买方应付的贴现利息,可以买方存入保证金或在贴现日将其承担的贴现利息汇入银行或为特定买方客户核定授信额度的方式办理。
除利息支付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在业务处理流程、操作要求方面与一般贴现并无区别。
银行在审查买卖双方资信状况及是否存在真实贸易背景,并对商业汇票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后,决定能否受理该业务。
该业务下的商业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办理转贴现和再贴现。
二、案例示意
北京××贸易有限公司收到天津××贸易有限公司签发的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在总行营业部办理贴现,贴现率3.4%。双方约定,各自承担一半的融资利息,34万元。按约定天津××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划付34万元贴现利息,银行将1966万元余额票款支付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对于协作紧密,双方共同承担票据结算方式融资利息的合作伙伴非常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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