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业务管理职责
1.国际收支申报业务原则上设立综合、统计、现场核查、非现场核查和贸易信贷调查岗,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负责国际收支申报的收集、汇总、上报;
(3)负责国际收支申报单、统计表真实性核查,申报、统计质量的监督;
(4)负责国际收支数据的分析;
(5)负责国际收支监测预警工作;
(6)组织开展国际收支业务情况调研;
(7)负责国际收支贸易信贷调查工作。
2.外汇收支统计分析业务原则上设立综合、统计和分析岗,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等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负责收集、汇总、编制上报银行结售汇和外汇账户统计报表;
(3)负责编制外汇外债统计资料;
(4)负责对辖区内外汇收支形势进行分析和预测;
(5)负责对影响外汇收支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
(6)负责对银行报送的结售汇、外汇账户余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核查。
3.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原则上设立经办、复核和业务主管岗,其中经办岗和复核岗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辖内出口核销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2)负责处理出口收汇核销的日常监管业务;
(3)负责汇总、分析、报送各类出口收汇核销统计报表及有关情况;
(4)负责办理对丢失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单以及出口收汇核销退税联的有关手续;
(5)负责异地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确认和接受异地外汇管理部门对湖北省内外汇指定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确认;
(6)负责定期通报辖区内企业出口收汇考核情况。
4.进口付汇核销业务原则上设立经办、复核和业务主管岗,其中经办岗和复核岗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辖内进口核销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
(2)负责进口付汇核销工作的日常监管;
(3)负责汇总、分析、报送各类进口付汇核销统计报表及有关情况;
(4)负责进口付汇核销数据的整理、分析、上报工作;
(5)负责定期通报辖区内企业进口付汇考核情况;
(6)负责对银行进口付汇核销工作进行检查。
5.非贸易管理业务原则上设立经办、复核和业务主管岗,其中经办岗和复核岗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辖区内经常项目汇兑管理、收付管理和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
(2)负责经常项目外汇汇兑、收付业务和外汇账户的日常监管;
(3)负责经常项目下外汇业务报表的整理、分析、上报;
(4)负责经常项目下超比例、超金额兑付外汇的事前真实性审核;
(5)负责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撤消、使用的审批和管理,并组织开展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年检工作;
(6)负责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超标准外汇收支、外汇账户的审核和管理。
6.外资管理业务原则上设立经办、复核和审批岗,其中经办岗和复核岗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注销工作;
(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临时账户等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及划转工作;
(3)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清算、转股、撤资的审批工作;
(4)负责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利润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等所得财产在境内再投资的审批;
(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和情况汇总工作;
(6)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统计监测及分析工作。
7.外债管理业务原则上设立经办、复核和审批岗,其中经办岗和复核岗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辖区内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的登记核准工作和短期国际商业贷款指标的核定工作;
(2)负责辖区内外债、外债转贷款、外汇贷款的登记、开户、结汇、还本付息的核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对外担保业务的登记、核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外债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8.境外投资管理业务原则上设立经办、复核和审批岗,其中经办岗和复核岗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来源的审查工作;
(2)负责境内机构汇出境外投资款的核准工作;
(3)负责境内机构境外投资的登记工作;
(4)负责境外投资企业的外汇年检工作。
9.外汇检查业务主要设立内部管理岗、综合材料岗、银行外汇业务检查岗、非银行外汇业务检查岗、打击外汇黑市岗、外汇反洗钱岗、罚没款收缴和办案补助经费管理岗(含会计岗、出纳岗,并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组织开展日常外汇检查和专项外汇检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组织开展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
(3)组织开展打击外汇黑市工作;
(4)在外汇检查工作中宣传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法规;
(5)按管辖权限受理并查处举报案件和移送案件;
(6)组织案件的复议、复审、听证,并办理涉及外汇检查的行政诉讼应诉事宜;
(7)组织开展外汇检查的信息调研工作;
(8)按有关规定对罚没款收缴和办案补助经费进行管理;
(9)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辖内的涉汇案件。
10.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原则上设立综合岗、机构管理岗,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负责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2)负责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的审核;
(3)负责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日常监管;
(4)负责金融机构相关业务报表的编制、报送。
11.外币清算业务原则上设立综合岗、业务审核及录入岗、会计核算岗、资金结算管理岗、密押岗,其中密押岗与资金结算岗、会计核算岗与资金结算岗分别不得由同一人担任,该项业务职责主要有:
(1)组织辖区内外币资金清算(包括同城和异地外币清算)、外汇交易人民币/外币资金清算;
(2)制定辖区内外币资金清算发展计划,完善外币清算系统;
(3)制定并实施有关外币清算调研计划,对外币清算市场的行情进行分析和预测。
12.计算机管理业务设立系统管理员岗、系统维护员岗和网络安全员岗,其主要业务职责有:
(1)负责制订辖区内外汇局系统电子化建设规划的起草、制订;
(2)负责辖区内电子化管理及技术支持工作;
(3)负责与总局信息中心及分行科技部门的沟通联络;
(4)负责分局各处室计算机的协调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计算机核心操作系统、数据库中心、中间平台的建立、改造、升级和维护;
(6)负责组织实施总局各项业务应用系统的推广工作;
(7)负责保管总局下拨的计算机设备,积极向总局和生产厂商联系硬件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并对设备的分配提出合理的建议;
(8)负责有关调研课题、方案论证和系统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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