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战争险、罢工险条款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如在本章前面所述,伦敦协会货物战争险与罢工险条款所包括的8项内容与ICC ( A)、ICC ( B)和ICC ( C)所包括的8项内容,除了“承保风险范围”、“除外责任”和“保险期间”3项不同外,其他5项内容完全相同。由于战争险与罢工险条款完整地包括了8项内容,因而它们可以独立投保,不再作为特殊附加险险依附于ICC ( A)、ICC ( B)和ICC ( C)。现将这两种险别条款内容作如下论述。
一、协会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
(一)承保风险
协会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主要承保由于下列原因所导致保险标的的损失:
1.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交战国的或针对交战国的任何敌对行为。
2.由于上述承保风险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或扣押及其后果,或任何有关企图。
3.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遗弃的战争武器。
4.上述原因导致的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
在上述承保风险中不包括海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这一点与中国现行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的规定不同。
(二)除外责任
在除外责任方面,战争险与ICC ( A)的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基本相同,但在第4条条款中增加了一个“航程挫折”条款( Frustration Clause),规定由于战争原因造成航程中止,货物未能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而引起的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另外,对于原子或热核武器等所致损失,规定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武器所致灭失或损害不负赔偿责任。
二、协会海运货物罢工险条款
(一)承保风险
协会海运货物罢工险的承保风险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罢工险一样,仅负责由于罢工等风险所直接造成的保险标的物质损失,而不负责由于罢工等风险所产生的费用或间接损失。
协会海运货物罢工险条款对承保风险的规定如下:
1.由罢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参与工潮、暴动或民众骚扰者所致的灭失或损害。
2.由任何恐怖主义者或任何出于政治动机采取行动的人所引起的灭失或损害。
任何恐怖主义行为,或与恐怖主义行为相联系,任何组织通过暴力直接实施的旨在推翻或影响法律上承认的或非法律上承认的政府的行为引起的灭失或损害。
3.由任何人出于政治、信仰或宗教目的实施的行为引起的灭失或损害。
4.为避免或有关避免以上承保风险所造成的共同海损或救助费用。
从上述承保风险中可以看出,协会罢工险的承保范围大大超出了罢工的范围。它除了负责罢工风险损失外,对于工潮、民众骚扰以及恐怖主义行为或出于政治、信仰或宗教目的的行为所致风险损失,它也予负责。由于近年来国际上恐怖主义行为频繁,经常给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协会罢工险将恐怖主义行为所致损失也列入了罢工险承保范围,以适应广大贸易商投保的需要。
(二)除外责任
罢工险的除外责任也与ICC ( A)的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基本相同。但由于罢工险只负责由于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损失,因此,下列损失或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由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扰等造成劳动力缺乏、短少或扣押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2.由于航程挫折而引起的损失。
3.由于战争、内战、革命、叛乱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交战国或针对交战国的任何敌对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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