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信用形式:企业融资的媒体
信用是在信任的基础上,以协议或契约为保障的跨期的经济交易行为。由于信用主体的不同,信用表现为一定的信用形式,如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国际信用、证券信用、租赁信用等。企业融资是以一定的信用形式为媒体进行的资源配置。
2.2.1 商业信用
信用最早是以商业信用的形式出现的,商业信用是一切信用形式的历史起点和逻辑起点。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彼此提供的以商品为对象,与商品交易直接联系的信用。商业信用具体表现为:由卖方提供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由买方提供的预付货款等。
(1)商业信用的特点
首先,以商品形态提供信用,直接服务于商品的生产流通。商业信用涉及的当事人,是从事生产或流通的企业,只有他们才拥有商品进行赊销,或是需要以商业信用购进商品。商业信用所提供的商品构成生产或经营的要素,这种信用对信用关系双方的生产或经营是否能顺利进行有着直接的影响。授信方可以及时销售商品,避免积压和影响再生产,或是及时进货,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受信方虽无资金,但能及时购入商品,或是组织生产,便于及时进行再生产。
其次,商业信用活动属于直接融资。在商业信用形式下所完成的融资,是买卖双方直接根据双方的交易意图进行协商,商定是由卖方以赊销或分期付款等形式来提供信用解决买方资金困难,还是由买方以预付货款等形式提供信用缓解卖方的资金占用问题。在活动的过程中,买卖双方直接建立信用关系达到融资目的,而没有以金融机构作为中介。
最后,商业信用灵活、便利。由于商业信用是买卖双方直接联系,建立信用关系,只要双方互相信任,确认对方能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发货,赊销、分期付款能被卖方接受,预付货款能被买方接受,商业信用关系就能建立,手续相对简单,过程相对缩短。
另外,商业信用受经济周期因素的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期,生产扩大,商品销售上升,流通扩大,以信用方式出售的商品增加,商业信用规模随之扩大。在经济衰退时期,生产下降,商品销售减少,以信用方式出售的商品减少,商业信用规模收缩。
尽管商业信用具有这些特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第一,方向的限制。商业信用提供的是商品,授受对象有严格的物资流转方向的制约,授信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受信企业所需要的,双方需求不一致,方向不对时,商业信用关系难以成立。例如,在纺织行业中,扎花厂可以将加工好的棉花赊销给纺纱厂,纺纱厂将纺好的纱赊销给织布厂,织布厂将织好的布赊销给印染厂,印染厂再将染好的布赊销给服装厂,顺着扎花厂→纺纱厂→织布厂→印染厂→服装厂的方向可以建立商业信用关系。倒过方向来,商业信用关系就成立不了。
第二,规模的限制。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授信的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所占用的是再生产过程中处于一定资金循环阶段的商品资金。不是也不可能是企业的全部资金,商业信用的规模最大不会超过授信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商品资金量;否则,企业的生产就会受到影响。
第三,时间的限制。对单个企业来说,商业信用所融通的资金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不是闲置的资金,因此,对于授信企业,提供信用的时间不会太长,时间过长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商业信用属于短期信用,以商业信用融资的期限一般较短。
(2)商业信用的经济意义
第一,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借者在自己资金没有复归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购买,增加了资金来源,扩大了生产和流通活动,增加了利润;贷者既卖了商品,被买方占用的商品资金还可收取利息。商业信用为借贷双方都带来了经济效益,在正常情况下,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国家的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也相应增加。
第二,有利于促进商品销售,扩大销售市场。利用商业信用进行商品买卖,避免了现金交易时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方因缺少现金而无力购货,卖方有货卖不出,即“买不进和卖不出”的困境。采用信用销售商品,是买方能接受的优惠方式,卖方以此能及时出售商品,减少积压,促进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并且进一步在买方心目中树立良好形象,扩大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三,有利于加强企业之间的联系。商业信用促使企业之间建立起比较固定的经济联系网络,从而有利于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同时,商业信用还有助于企业之间相互关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借者关心贷者生产适合自己需要的产品,在自己资金短缺时用信用方式购买;贷者关心借者及时完成其产品生产和销售,以便及时收回在商业信用下给予对方的资金。
第四,有利于流通中货币使用量的节约。商业信用广泛地替代货币进行流通时,必然能大量地节省货币的使用。商业信用对货币使用量的节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延期支付货款对货币使用量的节约。对于急于需要货币购买商品而又缺乏货币的买方,可以延期等到有了货币后再支付,这无疑节省了货币的直接使用。二是转让与抵消节约的货币使用量。在期票转让中,节省了应收应付互相抵消的货币额;在两个以上信用交易中,彼此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抵消,节约了货币使用额。
第五,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的扩大。商业信用活动的完成,还要借助于商业信用工具——商业票据。商业票据规范了商业信用,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也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因赊销而持有商业票据的企业,需要将所持票据进行承兑,才能保障按期按量收款的权益,商业银行办理承兑业务可获得可观收入。商业银行通过贴现业务,能得到贴现利息,还有利于银行资产流动性的改善。
第六,有利于中央银行调控金融。商业信用的发展,商业票据应运产生,商业票据正是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政策调控金融的基础。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将已贴现过的未到期合格商业票据转让给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再贴现政策包括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调整再贴现率,以及规定何种票据可以办理再贴现。通过再贴现政策的运用,可以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进一步影响信用规模,从而控制货币供给量,达到调控金融的目的。
2.2.2 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为了避免和克服商业信用的局限性,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银行信用是现代信用制度的主体。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存款、贷款等业务活动所建立的信用关系。银行信用一般需满足以下两要点:一是以银行金融机构为媒介;二是以货币为信用载体。在银行信用活动中,银行一方面吸收存款成为受信方;另一方面发放贷款成为授信方,是信用中介。
(1)银行信用的特点
首先,打破商业信用局限性。因为“银行信用贷放出去的资本不是处于产业资本循环周转过程中一定阶段上的资本,而是从产业资本循环周转中暂时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的汇集以及居民的储蓄,它既不受个别企业所拥有的资本数量的限制,也不受个别企业资本循环在时间上的限制。”[13]同时,不受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能够适合任何部门、企业和个人。
其次,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媒介,具有集中性。在银行信用活动中,银行是信用中介,是借者和贷者的集中,集中地掌握了借贷货币资本的供给与需求,把贷者方面的货币资本集中起来由自己运用,掌握了运用货币资本的权力。银行信用是调节分配资金使用权,资金融通的基本形式。
再次,以货币形态提供信用,具有广泛性。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可以和一切商品相交换,谁拥有货币,就意味着拥有选择任何商品的权力。因此,任何部门、企业和个人的暂时闲置货币都可以被银行以信用方式动员集中起来,再以信用方式投入任何部门、企业和个人。在银行信用活动中,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以银行为纽带,建立信用关系。
最后,银行信用活动属于间接融资。在银行信用中,货币资金所有者与货币资金需求者不直接联系,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信用活动中牵线搭桥,从集聚资金角度看,它们是货币资金所有者的债务人;从贷放资金角度看,它们是货币资金需求者的债权人,聚小额的可贷货币资金来满足对大额货币资金的需求,大额的可贷货币资金能够分散用来满足较小额的货币需求;集中短期可贷款货币资金用来满足对较长期的货币需求,较长期可贷货币可用来满足较短期的货币需求。方式灵活,还能降低借贷双方个体搜集有关信息的成本,降低融资费用。
(2)银行信用的经济意义
第一,有利于企业获得不同期限、不同数额、不同用途的资金。借助于信用,银行集中了不同期限的闲置资金,形成巨额的借贷资金,只要企业符合贷款条件,就能满足企业不同期限、不同数额的资金需求。企业从银行得到的贷款也不指定用途,企业可以按自己的安排使用资金。
第二,有利于节约流通费用,加速资金周转。银行信用通过覆盖全国乃至全球的结算网络的形成,广泛开展转账业务,使债权债务关系相互抵消,最大限度上节省了现实货币的流通。非现金结算业务的发展,各种信用工具的拓展,减少了资金流通时间,加快了货币流通,加速了资金周转,节约了与货币流通有关的费用。
第三,加快了资本集中和积聚,促进社会再生产顺利实现。马克思说:银行信用把“一切阶级的货币积蓄和暂时不用的货币,都会存入银行。小的金额是不能单独作为货币资本发挥作用的,但它们结合成为巨额,就形成一个货币力量”。[14]从资本集中看,没有增加资本总量,只是改变了资本在企业之间的分配比例。由于大企业具有较高的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更容易取得银行信用,得到贷款,加速资本的集中,资本的集中便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力。从资本积聚看,由于银行信用的媒介,一方面使许多原来数额小、规模小的各个企业的闲置资金,很快集中成为巨额的资本;另一方面,将原本不是资本的社会各阶层闲置资金动员起来,并转化为资本。资本积聚直接扩大了社会资本总量,为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资金保证。
第四,促使资金再分配或资源再配置。银行信用活动对货币资金的分配,借助资金所有权与资金使用权的分离,一方面银行动员社会各阶层的闲置资金,获得资金使用权;另一方面,让渡资金使用权,再将资金运用到需要资金的部门、企业和个人。银行信用活动在再分配货币资金的同时,又以利息形式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再分配,再把所取得的信用盈利资金投放于社会再生产经营过程。因此,“利息是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杠杆。在社会财富增大、金融资产增大、信用关系发展的情况下,利息的分配作用就越强。这种分配影响到一定时期内人们的收入分配,即用多少于积蓄多少于消费,以及积蓄的形式等。”[15]银行信用促使社会资金再分配,也使社会资源得到重新配置。
第五,有利于宏观调控的实施。银行信用是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在国民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的指引下,银行信用规模扩大,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经营,加快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增加税收,促进经济增长;银行信用规模缩小,会放慢经济发展步伐,有利于物价稳定。银行信用方向的改变,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使国民经济中急于发展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先得到资金支持。银行信用创造的功能,则直接增加或减少货币供应量,影响国民经济运行。
2.2.3 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为主体,按照信用原则筹集和运用财政资金的一种再分配形式。它包括国家运用信用手段筹集财政资金和供应财政资金两个方面。在这里,国家起主导作用,接受信用时,国家作为债务人发行国债与国内外债权人发生信用关系,提供信用时,国家又作为债权人贷放资金。国家信用表现为国家筹资信用和政府投资信用。
(1)国家信用的特点
以国家为信用主体。在国家信用活动中,国家作为债务人发行公债筹集资金,作为债权人以信用方式投放国债资金,国家处在信用活动的主导地位,是信用主体。公债认购者和国债资金使用者只是国家信用关系的承受者。公债的发行权由国家掌握,公债发行与否,何时发行,发行多少,完全由国家根据财政资金的状况灵活确定。国债资金支配权也由国家掌握,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决定资金投向。
①具有自愿性。公债的发行是国家或政府以信用为依托,政府发行公债就应以借贷双方自愿互利为基础,按一定条件与认购者结成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处理必须依照信用原则进行。认购者是否购买,购买多少,应完全由认购者视具体情况自主决定,不由政府“派购”。
②国家信用的有偿性。政府以债务人身份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必须按发行时约定的条件,到期向认购者偿还本金,并且支付占用认购者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利息。这是公债区别于其他形式财政收入的重要特征。筹资的有偿性决定了国债资金使用的有偿性,有偿分配资金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③带有明显的政策性。国家信用利用政府信用筹集资金,是为了特定的目的或特定的财政支出需要,或为了国家和地区重点经济建设筹措资金,或为了公益事业,是以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为主要目标,具有明显的政策性,概括为:一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将所筹资金投向期限长、低利、无利、风险大的基础产业、“瓶颈”行业、高科技产业,注重投资的宏观效益和长期效益。二是贯彻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侧重扶持落后地区及困难企业和个人。
国家信用的局限性主要在于国家信用规模有一定限制。政府利用信用发行国债筹资,到期必须还本付息,如果国债规模不适当,政府不能按期如数还本付息,会形成债务危机,国力难以承受,影响经济正常发展,甚至政府的稳定。一般可设计国债依存度、国债负担率、国债偿债率、居民应债能力等指标来分析、判断国债规模是否适当。
(2)国家信用的经济意义
第一,调剂政府收支平衡,弥补财政赤字。当财政收入在正常年份由于收支时间不一致导致不平衡时,政府往往借助于发行国库券筹集短期资金,解决财政年度内收支暂时不平衡。当财政出现赤字时,发行公债是弥补赤字的有效途径,它在不增加社会总需求的前提下,以公众自愿方式将公众手中的货币资金动员到政府手中。
第二,引导社会资金流向,调整经济结构。经济结构调整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市场无法确定其长远发展方向,加之不完全竞争市场、外部性等因素的存在,结构调整过程中就应考虑政府的参与。政府一般需要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性目标,对不尽合理的经济结构,利用国家信用作为调节手段之一。国债资金使用可以带动地方、部门、企业投入配套资金,吸引银行贷款流向国债项目。国债调整经济结构的作用有: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调动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经济运行外部硬件环境,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注重资金向落后地区倾斜,使地区投资结构发生变化,经济整体素质提高。利用国债资金实施技术改造、高科技产业化、装备国产化项目,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突破一些技术“瓶颈”,带动产业结构升级。
第三,完善了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中央银行调控金融的“法宝”之一,就是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来调节货币量的活动。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有价证券,中央银行可以有效改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乃至公众手持现金,从而达到控制、调节信贷规模和货币供应量的目的。公开市场业务主要买卖的是政府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截至2002年年底,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共包括40家商业银行。这些交易商可以运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作为交易工具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公债为中央银行调控金融提供了最佳操作工具,国库券市场和国债市场则提供了实施调控的场所。
第四,有利于企业筹集技改资金。在财政资金有偿使用中,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主要用于:增加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采用新技术生产的新产品,增加新品种,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节约原材料和降低成本的技术改造项目。只要企业符合相关的借款条件,就可望获得这种资金。
2.2.4 国际信用
国际信用是指各国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或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随着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充分利用他国的先进技术和资金,成为加速本国经济技术发展的有效途径,而国际信用是一种很好的利用国外资金和技术的手段。国际信用包括国际银行信用、国际商业信用、政府信用、国际金融组织信用、国际证券信用等。
国际信用的经济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弥补国内建设资金的不足。在我国经济建设中,资金供给不足一直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仅仅依靠国内的资金积累难以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发展国际信用,利用外资是弥补资金缺口的重要途径。外商直接投资占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逐年上升。通过吸收外资,建成了一大批国民经济急需发展的基础产业和骨干企业,大大缓解了我国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成为我国筹集现代化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
第二,吸收了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吸引外资不仅带来了资金,也带来了国外先进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人才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管理经验,使企业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提高加大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外商投资企业培养造就了一批新型的管理人才,外商投资企业先进的管理方法,对国内其他企业产生了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
第三,引进了先进技术,促进了产业升级换代。吸引外资也带来了一批先进实用的技术,填补了我国许多产品技术空白,使许多行业的产品升级换代,一大批老企业得到技术设备改造。外商投资企业不仅本身带来了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还通过与国内企业的竞争和配套合作,带动了国内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了我国相关行业总体技术水平,促进了产业升级换代,改善了产业结构,缩小了国内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
第四,促进对外贸易,扩大出口创汇。吸引外资和国际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将供销渠道、技术开发、市场信息、信贷关系等带进我国,促进了外资企业及国内配套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利用外资扩大出口创汇效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增量的扩大;二是出口不断扩大优化了出口商品结构,为出口创汇的扩大创造了条件。
第五,创造就业机会,增加财政收入。利用外资可以开辟劳动就业的新途径,缓解劳动力和就业机会之间的供求矛盾,增加劳动投入。外资增加的就业机会,一是外资在我国兴办企业,直接增加了就业机会;二是利用外资过程中通过宏观经济效应、水平效应等各种效应间接影响我国的就业机会。已开业的外资企业直接从业人员,加上为外资企业配套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和单位的职工,人数众多。随着外资规模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外资企业创造的利润也在不断增加,主要来源于外资企业的涉外税收随之增加。截至2002年,涉外税收总计3487亿元,是我国增长最快的税源。许多沿海省市外资企业上交的税收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2.5 证券信用
证券信用是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筹集资金所建立的信用关系。就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形成的股份信用而言,在理论上,发行企业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之间是财产所有权关系,不体现债权债务关系。这样的经济关系也是一种信用关系,是因为股份制度成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发展中呈现出了以下几种变化:[16]第一,存在着股票小额化与股权分散化的趋向。这使股票弱化了对财产的所有关系,强化了财产的增值关系。理论上股票是所有权证书,而实际上是索取股息的凭证。这种变化使众多投资者购买股票的着眼点主要在于能否增值以及增值的保障程度,而这取决于他们对所购买股票的企业的信赖。第二,存在着资金负债化,利润虚拟化的趋向。从股份企业发行股票筹资产生的效应看,弱化了资产增值的可能性,强化了负债的现实性,这表明,股份企业与股票持有者之间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纯粹财产所有关系。第三,存在着股票商品化,价格市场化的趋向。尤其是在采取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的方式买卖股票的条件下,就反映为买卖双方信用关系的建立和消除。第四,存在着股票债券化,债券股票化的趋向。这种情况会导致股票或债券的持有者与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发生变化,他们或许作为股份关系来对待,或许作为债权债务关系来对待。当作为债权债务关系来对待时,无疑是一种信用关系。第五,存在着股票回流的趋向。发行企业购回所发行股票,将本金偿付给股票购买者,在这里,股票与债券没有多大差别,主要体现的是信用关系。基于以上五点变化,当代股份制度应作为一种特定的信用形式。
股份信用的表现形式是发行各种类型的股票。股票主要可以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面值股票与无面值股票,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股份信用的组织形式是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相对独资和合伙经营的企业来说,有其基本的特征:一是资本的所有权以股份形式出现;二是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在形式上分离;三是董事会集中经营管理决策权。股份公司按股东对公司的负债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分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信用面广,股份可在金融市场公开出售,自由转让股份,股票持有者不固定且经常变动,股东之间信用规模以投资为限来确定。对股份无限公司而言,信用面窄,股票不能在金融市场公开出售,不能自由转让股份,企业的持股人比较固定,股东之间信用规模的确定,除了自己的投资,还要以自己的私有财产做担保。
股份信用能迅速、灵活、有效地融资。加速资本的集中,创办和经营企业需要资金的启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要求集中巨额资本。独资企业或合伙经营企业难以筹集巨额资金,银行放贷遵循“三性原则”,一般不愿发放长期巨额贷款。股份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能够在短期内把社会上分散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达到社会化大生产、大规模经营所需的巨额资本量。马克思曾说:“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17]股份制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广泛地集中社会资金,加速了资本的集中,推动了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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