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出口预收货款检查方法
预收货款是指境内机构对外出口货物前,向境外机构预收的外汇货款。为加强跨境收汇资金监管,外汇检查部门可通过出口预收货款专项检查,摸清出口预收货款逐年增加的真实原因,发现企业、银行在办理出口预收货款业务中存在的异常或违规问题,防范套利资金的流入和企业利用预收货款变相融资等行为的发生。
本检查方法遵循“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并重” 、 “银行检查与企业检查双线开展”的原则,本办法分出口预收货款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延伸检查和调研三个部分。
第一章 出口预收货款非现场检查
一、涉及的相关数据系统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
(2)出口收汇核报系统。
(3)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
(4)外债统计监测系统。
二、非现场检查方法、步骤
(一)非现场数据收集与分析
利用外汇局内部相关系统数据及日常业务监管信息,以筛选预收货款占比大和已收汇未核销时间长、金额大的企业为主线,监测可疑资金,确定应关注企业。非现场检查中主要采集以下基础数据:地区代码、金融机构代码、收汇金融机构名称、交易日期、外汇局代码、收款人企业代码、企业名称、币种代码、收入金额、交易编码、收入款折美元、可核销金额折美元、核销状态等。将以上数据转换成《出口预收货款检查企业贸易项下收汇核销情况表》见表4 -1。利用Excel表的筛选功能对该表数据进行如下统计和分析:
(1)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筛选出贸易项下收汇交易总金额、交易总笔数,掌握贸易项下总体收汇情况。
(2)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筛选出预收货款(交易编码0201)数据,对企业预收货款进行总量排序,按企业预收货款占自身贸易收汇的比重排序。选取总量及比重排名较前的企业作为备查对象。
(3)从收入款折美元金额栏筛选出收汇金额20万美元以上大额收汇的排名,供选择关注企业参考。
(4)从可核销金额栏筛选出未核销金额按企业汇总排名,供选择关注企业参考。在选择企业时应注意排除进料抵扣核销、无追索权贸易融资方式(如福费廷)等业务比重较大的企业。
(5)从交易时间栏筛选出收汇时间长且未核销企业数据,并排序名次,供选择关注企业参考。
(6)从可核销金额栏和收入栏按企业汇总计算已收汇未核销金额占已收汇金额的比重并排序,供选择关注企业参考。
(二)确定现场检查对象
综合统计分析以上数据,在确定现场检查对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利用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的查询功能,查询关注企业上期收汇及核销数据,对与本期数据对比差异巨大、已收汇金额大、时间长的企业应列为被查对象。
(2)利用外债统计监测系统查询功能,查询关注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预收货款是否进行外债登记。对符合条件未作外债登记的企业应列为被查对象。
(3)将关注企业名单送外汇局各业务监管部门,了解关注企业近期业务开展情况,对业务监管部门反映有异常情况的企业应列为被查对象。
根据以上调查分析,结合检查时间和检查力量,确定被查对象。
(三)现场检查前应收集的相关资料
(1)利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查询功能,了解被查对象外汇账户的开立、分布及变动情况,查询账户借、贷、余的明细清单。
(2)利用外债统计监测系统查询功能,了解被查对象外债登记情况。三资企业还应从验资询证系统获取其资本金到位情况和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
将以上数据信息打印整理,为现场检查做好准备。
第二章 出口预收货款现场检查
一、银行现场检查
(一)检查要点
(1)预收货款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否及时准确。
(2)符合条件的预收货款是否按规定进入“待结汇账户” 。
(3)是否按规定办理预收货款结汇业务。
(4)是否按规定出具出口核销专用联等。
(二)银行检查流程
1.向银行了解以下情况
被查企业的外币开户情况(含待结汇账户) 、人民币开户情况、本外币资金活动情况、有关外汇收入国际收支申报情况、收结汇情况、企业的人民币存款构成及主要流向、检查期内收结汇数据及已出具出口核销专用联情况,并要求银行填制《被查企业贸易项下收结汇情况表》 ,见表4 -2。
2.检查方法
(1)调阅被查企业相关的跨境资金收汇凭证,银行收汇报文、涉外收入申报单、相关结汇凭证、企业人民币及外币(含待结汇账户)明细账、人民币资金去向凭证、留存的出口合同与预收货款相关的资料,了解物流与资金流是否相符。
(2)调阅相关涉外收入申报单,了解国际收支申报信息,是否为预收款名义汇入,银行是否按规定申报,有无错漏报。
(3)调阅被查企业本外币明细账,了解企业收汇资金结汇情况及结汇人民币资金的去向和使用情况。对于单笔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符合条件的境外汇款,银行是否将其转入由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的专项外汇账户。
(4)调阅相关结汇凭证,检查银行是否按规定结汇,重点检查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是否按规定办理。
(5)调阅银行为企业出具出口核销专用联台账等及企业留存资料,检查银行是否按规定出具出口核销专用联。
银行现场检查除发现银行在办理预收货款业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外,还应为下一步的企业现场检查提供线索,以便印证银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二、企业现场检查
(一)检查要点
1.合规性检查要点
(1)是否违反资本项目管理规定,以预收货款名义汇入资本项下收入。
(2)是否违反经常项目管理规定,以预收货款名义汇入非贸易等其他经常项下收入。
(3)是否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国际收支申报错报行为。
2.异常资金检查要点
(1)企业预收货款的贸易真实性。
(2)企业预收货款与其出口产品特性是否相符。
(3)企业与境外汇款人和境内收款人的关系、企业预收货款中有无发生进口商名称与汇款人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4)企业预收货款结汇人民币资金的流向及实际用途。
(5)企业预收货款项下的大额退汇。
(二)检查流程
1.向企业了解以下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产品及业务构成、生产出口能力、主要出口的国家和地区、会计核算模式、结算方式、本外币账户开立情况、外汇收支情况、近期企业资本变动情况、企业利润水平等财务指标等。
2.要求企业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1)填制《出口预收货款检查》企业预收货款情况自查表,见表4 -3。
(2)企业相关出口合同或者与预收货款相关的资料、企业相关业务(银行存款、销售收入、预收货款、实收资本、应付账款等) 、国际收支申报单、结汇单证和结汇申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年财务报表、验资证明及经贸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等。
3.企业预收货款合规性检查
(1)调阅年度资产负债表、验资证明等相关资料,了解企业近期股权、债权变化;调阅经贸部门批准文件,了解企业投资、注册及投注差等情况;审查结汇资金用途,分析被查企业有无擅自对外借款等违反外债登记管理的行为。
(2)调阅预收货款及对应科目账本凭证,了解预收货款的资金去向和用途,是否存在利用结算账户汇入其他资金等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3)调阅国际收支涉外收入申报单,了解企业是否存在国际收支申报错报行为。
(4)在具体检查中,应注意违规主体的确认,区分银行和企业分别承担的责任。
4.企业异常资金检查
(1)通过行业网站、企业的宣传材料以及听取企业介绍等方式,了解行业总体情况及企业在行业领域内市场份额、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等,初步了解其预收货款的合理性及贸易真实性。
(2)调阅相关出口合同或者与预收货款相关的资料,结合贸易对象是否属长期贸易伙伴、物流与资金流是否匹配、历史收汇、核销情况、汇款人、汇款地与贸易对象是否一致等要素,综合分析判断其贸易真实性。
(3)调阅企业相关业务(销售收入、预收货款等) ,了解企业检查期内的产品出口数量及应收汇总额,与同期收汇额相比是否正常。
(4)调阅结汇单证、结汇申请及企业银行存款账等,了解结汇资金实际用途。检查企业是否将结汇资金用于还贷、购买房地产或其他项下支出,结汇资金是否大量汇入个人账户等。
(5)调阅企业银行存款账及对应科目账,了解20万美元以上的预收货款资金去向,关注被查企业大额收汇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出口能力等相匹配,与历史收汇数据及当年收汇相比是否存在异常。对于符合条件应办理外债登记的预收货款,参照外债检查指引开展检查。
(6)通过企业检查期已收汇未核销数据与历史收汇和核销数据的对比,综合分析预收货款的贸易真实性。
(7)关注贸易项下收汇超过180天未核销情况,要求被查企业说明未核销原因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章 延伸检查和调研
一、延伸检查
下列情况应予重点关注,如有必要可延伸检查:
(1)物流与资金流明显不匹配。
(2)企业收汇量明显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出口能力不匹配。
(3)母公司或关联企业频繁大额汇入资金,与其生产能力不匹配。
(4)本期收汇与历史收汇对比差异巨大且无法合理解释。
(5)结汇后资金用于还贷、购买房地产或其他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6)结汇人民币资金大量汇入个人账户。
(7)已收汇未核销金额大、时间长,无合理原因的。
(8)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异常情况。
二、调研
可参考以下方面开展调研工作:
(1)异常资金流入的方式和途径。
(2)跨国公司关联交易问题。
(3)进一步加强预收货款监管的方法探讨。
(4)预收货款与隐性外债的关联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