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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非现场数据

时间:2023-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被查银行对自身办理个人收汇结汇业务的自查,外汇局可初步了解被查银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掌握违规线索,发现异常情况。

第六部分 个人收汇结汇检查方法

根据近几年个人收汇结汇专项检查经验,我们归纳总结了本检查方法,以供分局在今后的外汇检查工作中参考借鉴。

第一章 个人收汇结汇非现场检查

充分的非现场检查准备和数据分析工作,可以较为迅速地发现可疑情况及检查线索,增加检查工作的针对性,为开展下一步的现场检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并提高检查效率。

一、收集非现场数据

检查人员可视具体情况通过以下渠道获取非现场数据:

(1)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中提取个人收汇逐笔数据。

(2)从结售汇统计报表中提取个人结汇月度汇总数。

(3)提取外汇局审批的居民非居民个人大额结汇及解付外币现钞数据。

(4)资本项下个人外汇收入结汇审批数据。

(5)相关业务处室在日常外汇业务监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6)通过人民银行的调查统计等部门获得的银行个人外汇储蓄余额变动等资料。

二、分析非现场数据,确定检查对象

(一)分析银行个人收结汇业务,确定关注银行

(1)分析本地区银行个人收汇结汇业务量情况,以及各家银行在本地区占比情况。

(2)分析结汇业务量排前列的银行其个人收汇和结汇历年数据变动情况。

(3)分析结汇业务量排前列的银行国际收支因私收汇各项目占比情况。

通过上述分析确定重点关注的银行。

(二)筛选应重点关注的个人

利用Excel或Access数据库管理软件进行非现场数据分析,确定检查应重点关注的个人收汇名单。

(1)筛选大额及频繁收汇个人。将国际收支数据分别按收款人姓名和付款人姓名字段进行分类汇总,筛选交易金额较大且收汇笔数频繁的个人。

(2)拆单收汇个人的异常情况。筛选0. 9万~1万美元及4. 9万~5万美元的交易数据,然后分别按收付款人分类汇总,分析拆单收汇金额较大、交易频繁的个人。

(3)异常收汇个人。筛选付款人为公司(特别为证券公司或货币兑换公司)和付款人属于特殊国别以及交易附言中含贸易、资本相关用语的数据,予以重点关注。

三、安排银行进行自查

通过被查银行对自身办理个人收汇结汇业务的自查,外汇局可初步了解被查银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掌握违规线索,发现异常情况。银行在自查过程中,可结合银行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自查,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

(一)自查报告内容

(1)银行办理个人收汇结汇业务总体情况,包括业务规模、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政策执行情况等。

(2)通过自查发现的个人收汇结汇业务违规和异常情况。基于银行了解客户的原则,自查报告中应体现银行已经知晓和应知晓的异常情况。

(3)对违规问题的成因分析。

(4)对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5)其他异常结汇情况。

(二)自查表格

根据个人外汇业务检查的实际经验,总结归纳绘制了以下表格,在实际工作中可灵活运用。

(1) 《个人结汇业务违规情况统计表》 ,见表6 -1。

(2) 《个人结汇业务异常情况统计表》 ,见表6 -2。

《个人结汇业务异常情况统计表》填报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异常结汇)为:

A.居民或非居民1天3次结汇的。

B.连续5天结汇的。

C.月累积结汇超过10笔的。

D.大额拆分为小额结汇的。

E.其他高频率结汇的。

第二章 个人收汇结汇现场检查

一、现场检查要点

(一)个人收汇情况

对于居民和非居民个人跨境外汇收入,银行是否及时和准确地为其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或其他手续。

(二)个人结汇核准情况

(1)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是否经外汇局核准。

(2)非居民个人账户月累积结汇大于等值5万美元的,是否经外汇局核准。

(3)非居民结汇是否填写《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 。

(三)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等值5万美元以下交易合规性操作情况

(1)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是否留存合法外汇来源证明材料。

(2)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是否留存真实身份证明。

(四)非居民个人每人每次账户结汇等值5万美元以下交易合规性

(1)非居民个人每人每次账户结汇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是否留存结汇资金用途证明材料。

(2)非居民个人账户每人每次结汇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是否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五)非居民个人现钞结汇合规性

(1)非居民个人每人每次外币现钞结汇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是否留存现钞来源证明材料。

(2)非居民个人每人每次外币现钞结汇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是否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办理。

(六)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是否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检查工作流程

进场会谈:出示《检查证》或介绍信后,向被查银行介绍检查目的。与银行就现场检查的目的、工作程序等事宜进行沟通,同时了解银行在执行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改进建议或意见。

调阅资料:资料主要包括银行的基础资料(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会计报表等) 、个人收汇结汇业务内控制度;检查时间段的会计报表;会计科目表;相关账册;个人结汇证明材料(个人真实身份证明、结汇水单、结汇核准件、 《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的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 、非居民个人结汇用途证明材料和本人入境申报单原件或原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 ;非居民外币现钞存取留存资料(本人真实身份证明、《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 、本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原件或原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 。

现场检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数据剥离、校对和分类制表

1.数据剥离

在被查银行协助下,直接从银行会计系统及业务系统中提取检查时段个人收汇、结汇数据和非居民外币现钞存取数据。个人结汇数据表的字段应包括:结汇时间、结汇人姓名、证件号、居民非居民分类、结汇账号(可为空) 、结汇币种、结汇金额、结汇类型(账户或现钞) 、业务编号和结汇网点等。非居民外币现钞存取数据表的字段应包括:现钞存取时间、存取人姓名、证件号、居民非居民分类、外币现钞币种、金额、业务编号和经办网点等。

如被查银行系统不能直接提取全部必要字段,可先由其会计系统中提取个人项下全部结汇交易流水,筛选结汇大于5000美元的交易数据,组织被查银行相关人员调阅台账或凭证补录结汇人姓名、结汇人身份证明、结汇账号等交易数据,并留存纸质资料备查,同时由会计系统提取现钞收付数据。

2.数据校对

主要是核对剥离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一是核对整体数据是否完整,可将提取的银行收汇金额和笔数与外汇局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核对,将结汇和现钞数据按月度、季度及年度汇总,然后与相应结汇统计表中个人结汇或会计现金科目总额数据进行核对;二是对数据中各交易记录要素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可以采取抽样核查方式,将抽样交易记录与现场检查调阅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来确定各数据项的准确性。

3.分类制表

应用Excel筛选及分类汇总功能,分类制作数据表,以备调阅凭证进行合规性审核。一是将结汇数据按居民和非居民分类,数据表具体分为:居民个人单笔结汇大于5万美元、非居民个人账户月累积结汇大于5万美元、居民个人结汇1万~5万美元、非居民个人账户结汇1万~5万美元、居民个人结汇小于1万美元和非居民个人账户结汇小于1万美元、非居民个人现钞结汇大于5000美元、现钞结汇小于5000美元。二是根据外币现钞提取数据,制作非居民个人存入外币现钞大于5000美元、存入外币现钞小于5000美元和提取外币现钞大于1万美元数据表。

(二)调阅凭证

1.收汇业务检查

检查银行是否及时、准确地为个人项下跨境外汇收入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调阅资料:被查银行国际收支申报对私收入部分的电子数据清单,该行向外汇局报送的有关报表,以及相关的国际收支申报单。

检查方法:利用银行提供的国际结算等系统中的跨境收汇数据与银行申报的国际收支数据进行初步核对,或利用Excel表筛选及分类汇总功能逐月核对申报金额和笔数是否准确。

2.结汇核准情况检查

检查银行办理的个人超限额以上的结汇业务是否经外汇局核准。重点关注未经外汇局核准的大额结汇资金,分析该类资金的流向及用途,了解大额资金结汇背后的真实动因。

调阅资料:结汇水单、结汇核准件和个人真实身份证明等资料。

检查方法:利用Excel将居民个人单笔结汇大于5万美元和非居民个人账户月累积结汇大于5万美元的数据,与外汇局个人经常及资本项下结汇审批数据进行核对,筛选审批数据中没有的银行个人结汇交易,制作个人限额以上结汇无核准件情况表。

3.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等值5万美元以下交易的检查

检查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交易是否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检查时,应关注检查时段居民个人结汇总量较大、结汇频繁资金的流向及用途,了解拆单结汇规避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情况。

调阅资料: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等值5万美元以下各数据表所列结汇交易的身份证明,结汇相关证明材料。

检查内容和方法:

(1)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须按照《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的规定,调阅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

(2)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可抽样调阅真实身份证明和结汇水单进行核查。

4.非居民个人月累积结汇等值5万美元以下交易的检查

检查非居民个人月累积结汇等值5万美元以下交易是否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检查时应关注非居民个人频繁结汇资金的流向及用途。

调阅资料:非居民个人月累积结汇等值5万美元以下各数据表所列结汇交易的身份证明,结汇用途证明材料。

检查内容和方法:

(1)对非居民个人每人每次账户结汇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交易,需调阅个人真实身份证明、结汇水单、《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和用途证明材料进行核查。

(2)对非居民个人每人每次账户结汇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交易,可以抽样调阅真实身份证明、结汇水单和《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进行核查。

5.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结汇检查

检查银行办理的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结汇业务,是否按规定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检查时应关注非居民个人大额结汇现钞的来源、流向及用途。

调阅资料: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结汇各数据表所列结汇交易的身份证明,结汇相关证明材料。

检查内容和方法:

(1)非居民个人每人每次外币现钞结汇等值5000美元以上,需调阅个人真实身份证明、结汇水单、 《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和本人入境申报单原件或原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进行核查。

(2)非居民个人现钞结汇等值5000美元以下可以抽样调阅真实身份证明、结汇水单和《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并进行核查。

6.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检查

检查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是否留存相关材料。检查时应关注非居民个人大额、频繁外币现钞存取是否与公司、境内划转、非法外汇交易等相关。

调阅资料: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表所列交易的银行留存资料。

检查内容和方法:

(1)对非居民个人存入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币现钞交易,可调阅资料,查看银行是否留存本人真实身份证明、本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原件或原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的原件。

(2)对非居民个人存入外币现钞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交易,可以抽查银行是否留存真实身份证明。

(3)对非居民个人从境外汇入的外汇或境内外汇账户中提取外币现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交易,需检查银行是否留存真实身份证明和《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 。

(三)内控制度评价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异常现象,分析产生的原因,一般是由于以下几种情况所致:一是经办人员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认识存在误解;二是操作流程、内控制度尚未体现外汇管理政策要求,一些具体的审核环节、审核材料要求、授权审批制度尚需完善。此外还可以了解银行是否将个人结汇合规性审核纳入银行事后监督系统。

第三章 检查工作的延伸及调研工作

为全面掌握个人收汇结汇资金流向及特点,可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人员对结汇资金真实用途进行调查,或跟踪典型个案,探询资金流动的真实情况。

一、专项检查延伸工作

(一)个人收汇结汇资金真实用途

1.筛选调查重点

根据非现场分析发现的重点关注名单,结合现场检查结汇数据分析,选取大额、频繁、异常的收结汇个人作为重点调查对象,选取的调查样本要达到一定量,具有一定代表性。调查重点为所选取个人的收汇资金流向及用途,结汇情况,结汇后人民币资金流向及用途。

2.组织开展调查

通过与银行业务人员充分交流,细化资金流向和结汇资金用途,将外汇资金流向归纳为结汇、提现、行内转账、同城转账、转异地、汇出境外等;将外汇资金用途归纳为储蓄活期、储蓄定期、外汇实盘买卖、投资外汇理财产品、投资B股和质押贷款等;结汇后资金用途归纳为储蓄活期、储蓄定期、购房、投资A股、国债、基金、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归还人民币贷款,个人日常消费、小额贸易、企业支付工资、房租、水电费和其他资本项目用途等。同时制定详细的调查表格和填报要求,开展调查。

(二)个人收汇结汇资金来源方面

因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个人项目设置与现行个人收汇特点存在差异,加之个人申报的随意性,因此,检查中要特别关注以侨汇、无偿转让、咨询、各类资本撤回等名义汇入的资金。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开展调研

与资本项目贸易项下的收付汇管理制度相比,个人收汇结汇管理政策还亟待完善,因此应充分发挥专项检查工作的优势,对个人收结汇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分析,目前已发现值得关注的异常现象主要有:

(一)小额贸易资金通过个人收结汇渠道流入

目前个人项下已经成为小额贸易资金结算的重要渠道,其异常特点为个人累积收汇金额较大,收汇结汇频繁,付款方主要为境外公司,资金主要流向小商品交易发达地区。各行在收结汇操作中,由于缺乏对资金流入真实用途甄别手段,在表面合规情况下,无理由拒绝小额贸易资金收结汇。

(二)资本项目资金借个人收结汇渠道流入

有些境外资金通过个人项下汇入并拆单结汇,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日常运作支出、投资商铺等,该类资金实为对公项下资本金、外债等资本项目资金。该类交易可从交易附言中发现部分线索。

(三)购房结汇成为资金流入重要渠道

一方面资金流向显示大量居民、非居民外汇结汇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也存在不明资金借购房名义结汇,其最终并未按照结汇申报材料所示的用途使用,滞留在其人民币账户中,甚至转换为定期储蓄存款,以合法投资房地产的名义通过个人渠道流入赌人民币升值的现象值得关注。并且,此类投机资金通过个人收结汇渠道流入,一旦我国外汇收支情况发生变化,不可避免地存在通过各种途径外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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