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宝奇兵4:水晶头骨王国》(Indiana Jones and the Kingdom of the Crystal Skull)是夺宝奇兵系列电影的第4部。对于该部电影的内容,哈里森•福特(Harrison Ford)、乔治•卢卡斯(George Lucas)和斯蒂芬•斯皮尔伯格(Steven Spielberg)花了15年时间才达成一致。问题不在于要让印第安纳•琼斯(Indiana Jones,昵称Indy)寻找哪件物品,目标早已明了,即寻找水晶头骨。问题在于,卢卡斯意识到了这一部电影必须涉及到外星生命。福特和斯皮尔伯格对此并不赞同,这一争论持续了数年之久。最终,卢卡斯提出,他可以把这种生命称为“空间内的”而不是外星的。但当斯皮尔伯格提出“他们长相如何呢?”这个问题时,卢卡斯回答:“他们长得就像外星人!”
水晶头骨并非“仅是”物品,就像印第安纳•琼斯所拥有的重要宝物——圣杯1(the Holy Grail)和约柜2(the Ark of the Covenant)那样。据说,水晶头骨中蕴藏着知识,同这些知识接触过的巫师们听到了这些头骨说话。有人的确相信这些头骨就是同外星人交流的工具。同对远古外星人的问题相比,对水晶头骨的兴趣更强烈。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美国公民,如尼克•诺切里诺(Nick Nocerino),走遍了玛雅人曾经活动过的中心地区,发现当地萨满教僧人用水晶头骨作为献祭之物。只是到了这个时候,水晶头骨的故事才逐渐在西方世界流传开来。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水晶头骨就成为了一种神秘之物,大受人们欢迎。据说,有些水晶头骨是由一种消失的——如果不是外星人的话——文明雕琢的。
伦敦大英博物馆中展示的头骨就是当今世上最杰出的工艺品之一,备受人们欢迎。头骨盒子上的标签如是写道:“最初认为是阿兹特克人,但最新的研究表明是欧洲人”。头骨是19世纪的赝品。大英博物馆于1897年花了120英镑从蒂芙尼公司3(Tiffany & Co.)购买了该水晶头骨。至于蒂芙尼公司是如何得到该水晶头骨的,有一种猜测就是,蒂芙尼公司是从墨西哥的一名雇佣兵手上得到的。
2004年,加的夫(Cardiff)威尔士大学(University of Wales)的教授伊恩•弗里斯通(Ian Freestone)仔细检查了该头骨,得出的结论是,该头骨是由一种有轮子的工具切割并打磨的。而据他所说,这种有轮子的工具并非阿兹特克人所使用的工具。弗里斯通认为,这样看来,该头骨就是现代的作品,起源于后哥伦布时代。他还进一步指出,头骨所使用的水晶在巴西非常常见,而不是在墨西哥——阿兹特克人的故乡才有的——并且“该头骨的表面看起来轮廓更清晰,含有细小的气泡,气泡在光线下闪闪发光,而阿兹特克人的水晶遗物看起来更加柔和。”但是,弗里斯通指出,虽然存在极有说服力的间接证据表明,该艺术品源自19世纪的欧洲,但这并不等于就是铁证。
最近几年来,美国史密森尼学会4(Smithsonian Institution)的简•麦克拉伦•沃尔什(Jane MacLaren Walsh)博士,调查研究了大英博物馆是如何获得这个水晶头骨的。她得出结论,大英博物馆的这个水晶头骨以及巴黎人类博物馆(Musée de l’Homme)的水晶头骨都是从欧仁•博班(Eugène Boban)那里购买的。欧仁•博班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收藏家,他主要收藏前哥伦布时期的艺术品。他还是一位古董经销商,约在1860年到1880年间在新墨西哥州经商。虽然很可能是博班把大英博物馆里的水晶头骨拿到蒂芙尼公司进行拍卖的,但仍无确凿证据可以证明。但是,这种证据的确存在于巴黎人类博物馆里的水晶头骨中。收藏家阿方斯•皮纳特(Alphonse Pinart)从博班手中买过了这个水晶头骨,然后于1878年把该水晶头骨赠予了巴黎人类博物馆。博班1881年的产品目录中的确列出了另一个水晶头骨,“正常人类大小的水晶头骨”卖了3500法郎。这个头骨是当年那张产品目录中最昂贵的一个。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该头骨根本就未被卖出去,所以才拿去蒂芙尼公司进行拍卖。
虽然沃尔什证明了这些事实,但她还是指出,水晶头骨并非真品,而是于1867年和1886年在德国制造的,因为德国的手艺人被认为是唯一掌握这些技能的人,只有他们才能雕琢出这样的水晶头骨。
虽然博班的确是一位备受争议的人物,但他同那个时代的其它古董经营商无任何差别——他们为了财富进行古董交易,例如罗塞塔石碑5(Rosetta Stone)、埃尔金大理石雕6(Elgin Marbles),这些古董让它们的“起源”国家感到十分不安。没有人质疑埃尔金大理石雕的真实性,但对于水晶头骨就并非如此了。没有证据——甚至没有间接证据——证明博班是从德国人手中得到的这些头骨。那只是沃尔什做的一个不充分的联想而已。由于博班曾在墨西哥经商,他或许也可能是在墨西哥得到的水晶头骨,这样的推测难道不更符合逻辑吗?假设,水晶头骨源自于阿兹特克人,它们被拿到墨西哥市的古董市场上去售卖,博班就是在墨西哥的市场上选中了它们,这样的推理完全符合逻辑。这是最具逻辑性的推测,但是学术界似乎更倾向于现代德国制造的说法,但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说法。为什么呢?因为科学和水晶头骨并非一段美好的姻缘。
水晶头骨是由有轮子的工具打磨的,鉴于这样一个事实,弗里斯通教授提出,这并非意味着这些头骨就是现代的赝品。虽然弗里斯通、沃尔什以及其他人都认为,这颠覆了水晶头骨是前哥伦布时期作品的可能性,但其他一些专家例如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的教授迈克尔•D.科伊(Michael D.Coe)认为,轮子标记的证据决不能证明水晶头骨就是现代的作品。实际上,他指出,虽然长久以来,人们普遍认为前哥伦布时期的文明从未曾使用过转轮,但新证据却同这种科学定论矛盾。沃尔什和弗里斯通继续坚持这种观点,因为这种观点似乎符合他们的目的。人们现在知道,可以用一些转动的雕刻设备来制造像晶片似的黑曜岩耳轴,这种耳轴可以追溯到阿兹特克人/米斯特克人(Mixtec)那个时代。据克里斯•莫顿(Chris Morton)和赛莉•路易斯•托马斯(Ceri Louise Thomas)在《水晶头骨之谜》(The Mystery of the Crystal Skulls)中所说,科伊被问道如何看待沃尔什对这个问题的观点时,科伊是这样回答的:“成天待在科学实验室里的人并不了解他们所研究的文明的全貌。我们对于这些早期文明的了解,实际上连我们所认为的一半都达不到。人们应该重新审视他们的看法。”
沃尔什和一些同事们认为博班就是一个江湖骗子。但是他们并未提到,据说博班拥有真正的古代艺术品以及一系列珍贵的书籍和早期墨西哥人的手稿。博班甚至还在1891年写了一项科学研究报告《为墨西哥史服务的文献》(Documents pour server à l’histoire du Mexique)。而且,他还公开抨击正在墨西哥市郊区制造的赝品。就在同一年,他在自己的商品目录中列出了假的水晶头骨,他这不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威尔逊•威尔伯福斯•布莱克(Wilson Wilberforce Blake)是博班的对手之一。他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到了水晶头骨的德国起源以及指控博班的不诚信。他在信中写到应如何从他手中而不是从博班手中购买水晶头骨。据他所说,博班是不诚信之人。他指控博班所出售的水晶头骨是赝品,并暗示该水晶头骨是在德国制造的。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的这些指控。布莱克显然具有污蔑博班的动机,即他想霸占博班的市场份额。
总而言之,沃尔什找到了很好的证据表明,博班曾拥有水晶头骨并把它们出售了。但就水晶头骨的德国制造而言,她却依赖了一个企图污蔑博班人格的人的片面之词,这根本就算不上证据。学术界对待水晶头骨的方式——遗憾的是——有着科学界对待异常发现方式的所有常见特征,即置之不理,称其为赝品。
但是,这些水晶头骨有没有可能就是真正的考古发现呢?正如莫顿和托马斯所指出的那样,博班的工艺品出售的时期正好就是墨西哥市北部特奥蒂瓦坎遗址挖掘的时期。特奥蒂瓦坎是美洲最重要的考古遗址之一。这里的金字塔——以及一张金字塔设计图——能同吉萨高原上的金字塔群媲美。
大家都知道博班曾去参观过特奥蒂瓦坎遗址的挖掘工作。实际上,他还在雷欧博尔多•巴特斯(Leopoldo Batres)的公司工作时就去过了。雷欧博尔多•巴特斯是遗址监督员。有趣的是,如果我们再仔细看看布莱克的那封控诉信,就会发现他也指控说巴特斯“是一个骗子”。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矛头就应该指向巴特斯,因为巴特斯把他在特奥蒂瓦坎遗址中发现的其它物品卖出去了,为什么他不能卖一个水晶头骨呢?那时候,挖掘者发现的半数物品最终的命运就是在市场上出售,而另一半物品会成为“考古记录”的一部分。众所周知,甚至是伟大的霍华德•卡特7(Howard Carter)在勘查图坦卡蒙(Tutankhamen)墓葬——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考古发现——的时候也屈服于这种模式。尽管如此,与认为水晶头骨理论上源自德国的推测相比,认为水晶头骨是真正的考古发现更符合逻辑——而且具备较充分的证据。
不仅仅是考古学家们在出售水晶头骨,就连玛雅人自己也在出售水晶头骨。众所周知,所有玛雅人村庄都是依靠出售考古物品获得资金支持的。他们还一度把考古物品拿到黑市上去售卖。尼克•诺切里诺声称,他在1949年去墨西哥旅行时,遇到了一位萨满教僧人。这位僧人把他带到了一位玛雅祭司面前。这位玛雅祭司声称他自己获得了官方授权,可以出售水晶头骨,因为该村庄需要钱来购买食物。诺切里诺并未购买任何水晶头骨,但他的确研究过水晶头骨。有这些现成的东西,博班为何要去找一个德国制造的水晶头骨呢,而且还很难卖出去?沃尔什会让你相信,其原因在于,并不存在真正的水晶头骨,整个水晶头骨研究就是一个迷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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